“十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成果 行 政审批作为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管理的一种手段,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改革逐步深化,社会全面进步,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背景下,现行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日渐突出。 在“十五”计划的头一年,国务院即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01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方面共同努力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取得了重要成果。 国务院审改办先后三次组织国务院各部门对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在严格规范审核的基础上,取消和调整了国务院6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的1806项行政审批项目,占总数的50.1%,实现了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 国务院各部门加强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后续监管,对取消审批后仍需监管的事项,加强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积极稳妥地移交给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建立健全审批公示、社会听证、专家咨询论证、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规范审批行为;同时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国务院审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搞好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和处理工作的意见》等近30个政策文件,有效地指导和规范了改革工作。国务院审改办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了一批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报告,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 “十五”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取得了重要进展。31个省(区、市)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22000多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不少省(区、市)制定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有些地方还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行政投诉中心。 经过这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层面都产生了积极影响。通过改革,遏制了利用审批乱收费、滥用审批权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通过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情,交给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更新了管理理念,创新了管理方式,提高了政府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监察部提供) “十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二: 公务员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公务员制度开始建立。经过十多年的实践,特别是“十五”期间的发展,中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公务员管理进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干部人事管理进入法制化的新阶段,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凡进必考的机制基本建立。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实行了公开招考,多数地方还打破了身份、地域的限制。考试录用制度的推行,开阔了机关选人视野,一大批素质好、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机关补充了新鲜血液,注入了新的活力。每年通过考试录用的公务员有10万人以上。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录用人员的跟踪调查表明,用人单位的满意率达98%。 考核机制运行良好。考核作为建立激励机制的重要方式,通过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同奖惩、工资、职务升降、辞退等环节挂钩,有效地激发了公务员的潜力。全国各级行政机关98%的公务员参加了年度考核,大约13%的公务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发挥,公务员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在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务实、高效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竞争上岗制度广泛推开。竞争上岗作为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贯彻和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的一大创举,受到了广大公务员和群众的认可和支持。目前,竞争上岗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并逐渐发展成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方式。从2000年6月到2004年底,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共有64.5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 交流、回避制度得到较好执行。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90万公务员进行了工作岗位交流,有3万余名公务员进行了任职回避。交流、回避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 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公务员培训类别体系逐步确立,形成了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为主要形式,以出国(境)培训、对口培训、学历教育等为有益补充的公务员培训门类体系。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每年有200多万人次。通过卓有成效地培训,公务员的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大专以上人员占总数的比例,由1993年的32.1%,上升到2003年底的73.7%,提高了近42个百分点。 队伍的“出口”初步畅通。针对人事管理中的“人员流不动、结构不合理、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问题,建立了退休、辞职、辞退、升降、交流等制度,实现了公务员的正常交替更新,增强了机关的生机与活力。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1.6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有3万余名公务员辞职。辞职辞退和退休制度的实施,使公务员队伍的“出口”逐步扩大。(人事部提供) “十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三: 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新的成就 “十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与创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成就。 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国资委相继组建,大多数市(地)也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务院公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制定发布了业绩考核、规范改制、产权管理、清产核资等规章和文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所监管企业开展了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经营管理者。国务院国资委开展了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的董事会试点工作,实现了大企业的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和董事会管理经理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04年,占全国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净资产66.9%的2903家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已有1464家改制为多元股东的公司制企业,改制面为50.4%。目前,全国国有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1000余家,其国有权益和实现利润分别约占全国国有企业的17%和46%,累计筹集资金超过1万亿元,已成为我国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 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成效显著。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地区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已达80%以上,有的县属企业改制面已达90%以上。通过改制,国有中小企业普遍实现了产权多元化,企业转变了机制,职工转换了身份,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04年底,全国安排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3484个,核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2370亿元,涉及职工667万人,消除企业亏损1529亿元。目前,全国已有一半以上需要退出市场的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实施了关闭破产。关闭破产政策的实施,改善了国有经济的质量,促进了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 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步伐加快。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三大集团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共有854个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9.4万名职工包括离退休教师与企业分离,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40多亿元。2005年,74家企业的1500多个中小学校和公检法机构的分离工作正式启动。 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近年来,国有企业分流下岗人员累计达到2700多万人。其中180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国有企业职工人数从最高时的7500万人减少到2004年底的4004万人。截至2005年9月底,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141.4万人。其中,改制企业安置富余人员98.5万人。 技术创新步伐加快。国有企业大力推进自主技术创新,开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占领了技术制高点。如“神六”载人飞船的成功发射和载人返回舱的顺利着陆,完成了我国真正意义上有人参与的空间科学试验,标志着我国的载人航天技术,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近几年,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获得各类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5646项,投产的新产品22943个,采用新工艺17204项,三年实现重大工艺改进7427项。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效果开始显现。“十五”期间,国有经济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我国国有企业数量由2001年的17.4万户减少到2004年的13.8万户,减少了26%;资产总额由16.7万亿元上升到223万亿元,增长了33.5%;国有资产总量从6万亿元提高到7.5万亿元,增长了25%;实现利润从2811亿元增加到7525亿元,增长了1.7倍。一批初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开始涌现,我国内地进入2005年《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已达15户,全部是国有企业。(国资委提供) “十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四: 非公有制经济迎来历史上最好发展时期 “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2002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把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成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2005年2月,国务院研究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成为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国务院文件。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截至2005年12月,已有10多个部门和单位出台了配套文件和具体措施。31个省区市已累计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性文件200多件。非公有制经济迎来了历史上最好发展时期。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企业群体。在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引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延续了近几年快速发展势头。2005年9月底,注册私营企业已达419.1万户,比2004年底增长14.79%,已经成为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企业群体。1992年~2004年私营企业户数年均增长31.9%。2005年9月底,注册个体工商户2466.2万户,较2004年底增长4.9%。截至2005年9月底,私营企业注册资金为58157.1亿元,比2004年底增长21.3%;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5743.5亿元,比2004年底增长13.6%。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十五”期间,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成倍地高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从1979年的不足千分之一增长到目前已超过1/3,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已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50%。据统计,在40个工业部门中,非公有制经济在27个部门中的比例,已经超过50%,在部分行业已经超过70%,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主体。在部分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2004年浙江省个体私营经济占GDP比重已超过70%。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十五”期间,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巨大劳动力需求,吸纳了绝大部分劳动力的增量和存量转移,缓解了就业压力。“十五”期间,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平均每年净增600多万个工作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在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从2.79亿人,增长到3.49亿人,净增7000万人;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人数从1.5亿人增长到2.07亿人,净增5700万人。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对外开放的生力军。“十五”期间,随着外贸经营权的放开,私营外贸企业发展迅速,出口增长迅猛,成为对外开放的一支生力军,作用越来越大。个体私营经济进出口总额,从2000年的37.5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112.1亿美元,增长近30倍,占全国出口商品比重的9.6%,比2000年的0.8%增长了12倍。2005年1~10月,非公有制企业(不含外资)出口总额达902.8亿美元,同比增长68.24%,较全国商品出口增幅高37.14个百分点。浙江非公有制经济出口已占全省出口的近40%,超过国有及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出口第一军团。目前,一批有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已经走出国门,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新生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支撑县域经济的主体。“十五”以来,在各种经济成份中,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增长是最快的,明显高于全国水平及其他经济成份,私营企业税收增长率五年来一直保持在40%以上,对国家新增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不断加大。2005年前三季度,非公有制工业企业税金总额达3204.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8.9%。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市县的经济主体力量已经是个体私营经济,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个体私营经济。浙江温州市个体私营经济纳税占全市工商税收的80%左右,辽宁营口市占72%,广西玉林市占51%。 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力量。“十五”期间,以非公有制企业高度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发展迅速。如广东省的大沥铝材、西樵纺织;福建省的晋江鞋业、南安建材;浙江省的永康五金、温州打火机等。部分产业集群已成为我国的重要制造业基地,产品在全国占有很高市场份额。浙江温州的打火机和眼镜出口占全国的90%,低压电器产值占全国1/3;嵊州的领带产量占全国的80%。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产业集群,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在广东1612个乡镇中,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有300多个,超过20亿元的有120多个。浙江的建制镇由1978年的167个增加到2004年的760个,有30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 “十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五: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 “十五”期间,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地抑制了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主要表现在: 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避免了出现大的起伏。“十五”期间,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宏观政策的方向、力度和重点。特别是2003年以来,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了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快增长,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居民消费增长加快,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5.99万亿元,2005年增长速度达到9.9%。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有所提高。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涨幅控制在1.4%,既防止了通货膨胀,又避免了通货紧缩。城镇累计新增就业43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国家采取了大范围大幅度地减免农业税、加大农业直补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措施,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2004年我国粮食产量比上年增产775亿斤,2005年又增产200多亿斤,扭转了1998年以后连年下滑的局面。农业种植结构继续调整,优质化、区域化、产业化、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其中2004年增长6.8%,为1997年以来的最高增速,2005年增长达6%。 部分行业盲目投资的势头得到抑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加大。针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等情况,国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加强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引导,严格市场准入标准,依法依规清理建设项目,有效地抑制了这些行业投资过快增长的势头。坚决淘汰了一批消耗高、污染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炭、水泥、钢铁、炼焦、电解铝生产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方向转变。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有效地抑制了部分地区房地产投资和价格的过快上涨。 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煤电油运紧张的状况得到缓解。面对能源、资源和交通运输压力,国家在“十五”期间重点加强了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十五”末期与“九五”末期相比,我国发电装机容量由3.19亿千瓦增加到5亿千瓦以上,铁路营业里程由6.87万公里增加到7.5万公里,高速公路由1.63万公里增加到4万公里,长达4000公里的西气东输管道全线贯通并投入商业运营,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国家整体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同时,加强煤炭产运需衔接,搞好电力运行调节和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成品油供应,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煤电油运紧张状况趋于缓解。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取得新进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加快。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加强。工业结构明显改善,产业技术水平迅速提高,高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预计全年增加值接近8000亿元。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现代服务业迅速成长。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全面推进,区域间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速度加快、领域拓宽、规模扩大、层次提高,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出现了良性互动的新局面。西部大开发继续扎实推进,国家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具有本地优势和竞争力较强的特色经济,形成了一些新的经济增长点,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的状况有所改变。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取得良好开端。促进中部崛起战略进入具体措施制定阶段。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成效显著,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十五”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之六: 配合宏观调控相机抉择财政政策 “十五”期间,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情况,政府适时调整了宏观经济政策取向,成功地实现了由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向稳健财政政策的转变,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十五”前期,面对全球经济衰退带来的总需求不足以及国民经济尚未完全走出通货紧缩趋势的阴影等形势,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长期建设国债,拉动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调整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2003年,我国经济基本走出通货紧缩趋势的阴影,经济增长进入新一轮周期的上升阶段。但是,能源、交通、农业、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许多薄弱环节亟待加强,经济结构不合理等深层次问题也开始逐步显现。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宏观调控的客观需要。 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适时调整了财政政策的作用方向和力度,由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转向稳健的财政政策。其主要内容,是“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适当减少中央财政赤字,但又不明显缩小,松紧适度,重在传递调控导向信号,既防止通货膨胀苗头的继续扩大,又防止通货紧缩趋势的重新出现,以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的成果。 2005年,预算安排中央财政赤字3000亿元,比上年减少192亿元,其占GDP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到2%左右;又压缩国债项目资金规模300亿元,并增加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00亿元。 在财政调控过程中,财政部门切实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既注重运用税收、补贴、转移支付等多种政策手段,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合国债项目资金和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大力调整使用结构和投向,有保有压,有促有控,促进了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建立完善了基本适应不同经济运行形态需要的,包括目标定位、手段组合、时机选择、组织实施在内的财政政策调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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