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管理信息化若干问题的思索
来源:江苏国税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所谓税收管理信息化即现代信息技术在税收征收管理中的应用。随着支撑信息处理的硬件环境如计算机的不断改善、支撑信息处理的软件环境如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日益完善和广泛使用,随着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运行情况的数据库获得普遍的重视和应用,随着我国信息立法进程的加快和完整规范的信息标准的建立,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内涵也将不断丰富。

    在现今税务系统中,各地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都进行得轰轰烈烈,几乎没有人对此说个“不”字,也没有人对其重要性产生一丝怀疑……然而任何事物都存在其两面性,在“信息化大旗”的背后总还是有一些令人置疑或反思的问题应该予以明确,否则会影响我们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必须从思想上改变观念

    首先,许多人认为税收管理的手工操作也不影响为纳税人服务,甚至比使用计算机操作方便,各方面的业务需求也基本能够满足,信息化理念就无形的被降低,客观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渐进的,各项工作受影响的程度也无法立时显现。

    其次,计算机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还不充分,计算机所具有的自动、高速、精确地完成大量数据存储处理、数值计算与分析、逻辑运算与判断等功能还没有在税收工作中发挥出来。广大税务干部对税收管理信息化的认识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不适应。突出表现在:部分基层领导干部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利用计算机提供的信息资源进行分析、预测的意识不强,能力不高;个别基层分局长甚至县局长不会操作计算机的现象仍然存在;有些业务部门的税收软件的应用仍停留在一般性的征收窗口业务的简单操作上等等。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着等待、观望、畏难情绪。

    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应因地制宜,有重点分批推进,不能盲目地一哄而上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应根据我国地大物博、税源分散、纳税人众多、计算机应用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先从税源集中的中心城市开始,逐步向外围扩散,从而形成全国纵横贯通的计算机税收征管网络体系。各地的计算机网络开发应用,一定要注重实效,一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建设计算机网络;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现有计算机网络资源,在利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适时实现与工商、地税、海关、银行等部门的联网,实现税务系统内部的各级联网,不断完善现有征管软件的功能,构建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立体网络。目前,我市已与银行开发了联网工程,实行网上自动扣款缴税,方便了纳税人。

    目前,税务信息管理人员的素质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形势不适应。要税收信息化的开发应用在实际工作充分发挥其效能,就需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计算机管理的技术人才。而当前我们正缺乏那些既懂计算机技术,又懂税收业务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这种现象必须尽快改变。税收管理信息化要求税务信息管理人员对税务管理的全过程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至少能够站在整个地区的税收总体工作要求和经济发展要求的角度,对税收工作和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开发及发展趋势有一个较正确的认识。然而,就目前人才状况来看,还远远不能达到这些要求。各地要强化培训,采取措施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专业技术素质,鼓励他们向计算机深层次领域进军,特别是要在加强能力建设,改善知识结构方面下力气,在技术规划、系统分析、项目管理等领域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培养出一大批既精通税收业务又精通计算机专业知识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

    进行信息化建设就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及管理水平的过程,但一个先进的应用系统让人们从认识到熟悉,直至接受需要一个过程。《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6.0版的试运行初期,我们许多同志都不适应这种流程工作方式,总觉得老的征管软件好用,运行一段时间后,都认为新流程的实施体现了税务机关从权力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的转变,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只需在一个文明办税大厅申请即可办理,纳税人办税更为便捷,而且税务机关内部工作分工明确具体,一切以工作流节点为标准,既克服了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刁难纳税人的情况,又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办税效率。

    三、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注重与税收业务的紧密结合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应遵循的一个主要原则就是为税收业务服务。各业务部门职能的独立性相对较强,缺乏相互结合,纯业务部门与纯技术部门之间也缺少一个中间纽带。同时,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缺乏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部分税务干部没有认识到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各个部门、涉及税收工作各个环节的综合性工作。基层同志工作中遇到既涉及业务又涉及技术问题请示时,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有时都不能给予明确答复,影响了工作效率。一提到信息化,许多人就认为仅仅是信息中心的事,与己无关。部分业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税收业务政策工作时,缺乏与技术部门的有机衔接,造成税收业务软件与新政策的脱节不适应,阻碍了税收工作的正常运行。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只有一个,就是信息化、网络化。通过信息化建设及时纠正征管各环节的偏差;更加灵敏地面对基层的管理状况,随时监控税收收入进度和辖区税源全貌,为加强管理开拓新的途径和思路。

    建立一套完善的与现行征管模式相适应的计算机税源监控管理系统。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对象选择到各类税务信息的生成等,实现税收管理全过程计算机自动监控管理。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静态监控要与动态相结合。静态监控就是以纳税评估为主,采取人机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已采集的征管信息库,进行科学评估分析,以便为实行有针对性的动态监控创造条件;动态监控要采取划片管理的方法,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二是内部监控要与社会监控相结合。实行有效监控,光靠税务机关本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最终还要靠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实行有效监控。这就要求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地税、海关、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系,便于税务部门及时掌握纳税人开业、停业、变更、注销等信息变化,使纳税人置于主动监控之下。要设立各种监督、举报的形式,广泛借助社会各界力量进行税源监控。还可以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立以税务部门为中心,企业、工商、海关、银行等部门联网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对税源的监控能力和水平。

    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应加强信息安全的管理与建设

    信息安全一般是指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信息传递、存放、获取、利用、加工等环节中的安全保障问题。税务系统作为国家的重要职能部门,内部具有庞大的信息库,这些信息的利用是以一定的保密级控制管理办法进行的。由于广域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较差,很容易被非法用户侵入。各级税务机关办公电脑的安全级别也很低,对电脑上信息的访问权限身份验证也不都是非常严格,这方面的威胁会随着网络普及的进一步加大而越来越危险。所以,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要注意充分认识计算机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计算机安全意识的宣传、培训,依法全面、系统地进行计算机安全的建设,不断完善各级税务机关计算机安全系统,既要保证信息资源共享,又要防止对信息资源的非法使用。

    税务机关在日常的征管工作中,部门之间及与企业、相关单位之间有大量的信息需要传递,计算机网络只是提供一个不同计算机间相互联接的平台,在同外界进行信息交换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应首先解决好自己的安全防护,保证税收征管信息的安全、真实、可靠,保证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不被篡改、删除及泄露,保证国家税收秘密,并提供真实可靠的税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