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财采〔2006〕4 号
昆明市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机动车辆采购行为,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采购效率,结合目前机动车辆的市场供应特点及方式,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办于2005年12月27日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所需公务用机动车辆(不包含摩托车、大型客车、轮船)进行了统一定点采购竞争性谈判, 按照市小汽车定编办提供的公务用车购置、排量、金额及参考品牌范围(谈判文件中已规定),经评审专家最后依法确定了12家定点公务用车供应商。其所销售的汽车品牌系列分别是: 1、云南中致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2、昆明合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汽海马 3、昆明凯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汽丰田 4、云南三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东风本田 5、云南博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 6、云南宝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7、昆明乐盛贸易有限公司 长风猎豹 8、云南新联盛商贸有限公司 郑州日产 9、云南长征亚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华泰现代 10、云南兴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 11、云南英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金杯 12、云南谊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东风悦达 从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凡市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需购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均统一在上述车型内,在12家供应商处定点采购,请各单位严格按程序办理购置手续。 各单位收到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下属有关单位,并可通过昆明市电子政务网查询相关信息。
昆明市财政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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