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旺:检察改革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必由之路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中新网3月3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在接受由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采访时指出,检察改革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必由之路。

  在过去的一年里,“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个点击率和传播率很高的关键词。

  广大公众为什么对此给予高度关注呢?对此,贾春旺指出,因为它承载了人们太多对于公平正义的期望和诉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

  贾春旺说,当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与全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要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就必须加快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诸多问题,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职能作用。

  贾春旺强调,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检察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关键一年,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检察机关要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基本、最直接的途径,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更加注重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更加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本领。要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二,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活动,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是保障执法公正的重要前提。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改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引向深入,不断抓出新的成效。要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建立健全检察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和检察业务考评规范,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规范化体系,使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效率有明显提高。

  第三,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今年要重点完善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调查机制,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制度等;完善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包括完善查处刑讯逼供行为的工作机制,建立对渎职司法人员进行调查和建议更换办案人的机制,完善渎职案件移送查处机制;完善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和内部制约的制度,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健全检察官选拔和任职培训制度,加快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步伐,完善干部管理体制。

  第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今年,要以落实“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为核心,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牢固树立与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法理念。继续加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在省级检察院逐步推行巡视制度,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及述职述廉制度,严格落实“六个严禁”的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力度,以执法办案第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以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核心,大力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对检察队伍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执法违法的行为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