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成为黄河水利委员会一项“刚性”制度
来源:黄河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本站讯 (记者 徐清华) 记者日前从黄委办公室获悉,政务公开作为黄委管理工作的一项“刚性”制度,已被纳入各级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一系列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支撑载体将在今年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据悉,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黄委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李国英任组长,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郭国顺以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春安和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黄委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近年来,为促进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黄委及委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分别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建立组织,制定制度,对治黄建设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等工作推行了政务公开。如在政府采购方面,制定出台了《黄委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黄委政府采购运作程序》、《黄委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组成办法》。在招标投标工作方面,专门成立了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研发并推广应用了智能评标系统。在行政许可方面,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行政许可事项通告。为规范黄委重大问题的决策行为,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2005年8月黄委还制定了《黄委重大问题决策规则》。

    黄委政务公开充分利用了便捷、快速的网络系统。每日的黄河八时水情、水质信息、黄河水资源公报、水资源质量公报、黄河防汛(凌)信息等以及黄委制定的规章、办法、规则均在黄委门户网站“黄河网”上及时向社会发布。同时,黄委领导工作安排、公文处理、政策法规、会议纪要、防汛(凌)动态、接待来访、督察督办、信息共享查询、国家公务员招录等信息也在遍布黄河上下的黄委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可以随时查询。黄委公共信息资源能够在全河上下统一共享,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也提高了办事效率。另外,黄委还开通了主任热线,实行了新闻发布会制度。

    目前,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黄委相继制定了《黄河水利委员会工作规则》、《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黄河水利委员会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规定》、《黄委电子政务系统外网信息发布与共享管理规定》等制度和办法。今年,黄委还将制定、完善《黄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黄委行政审批工作细则》、《黄委公文处理办法》、《黄委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促进此项工作的规范化并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