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暨2020年远景目标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暨2020年远景目标》历时一年多,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反复修改,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予刊登。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请于3月16日前把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联系电话:82001533、82107654传真:82238322电子邮件:yewz@sz.edu.cnzhangwj@sz.edu.cn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教育局计财处张伟健同志收邮编:518035深圳市教育局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重大战略行动。为此,依据深圳市第四次党代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教育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良好,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日渐成型,教育综合水平迈上新台阶,为深圳人才培养、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建设成为全省第一个教育强市
2004年深圳成为广东省第一个“教育强市”,创造了全省教育强市建设的“五个第一”:第一个教育强镇、第一个教育强区、第一个镇镇为教育强镇的教育强区、第一个区区为教育强区的教育强市、第一个教育强市。
(二)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
学校数和在校生数增长很快。2001-2005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数从1117所增加到1380所、在校生数从64.4万人增加到104.7万人。
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2001-2005年,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从3个增加到9个;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数从1.87万人增加到4.5万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从187人增加到6055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每年都在97%以上。
高中教育优质学位增长迅速。2001-2005年,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从3.2万人增加到6.5万人,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保持在2万人左右。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生升学率每年均在92%以上,高考重点和本科上线率均居省内前列。公办普通高中全部建成省一级学校,中职学校有4所国家级重点学校。
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较高。2001-200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从45.8万人增加到74.2万人,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全市公办中小学优质学位接近90%。
学前教育稳步发展。2001-2005年,在园儿童从10.4万人增加到14.8万人,儿童入园率超过98%。省一级幼儿园从12所增加到29所。
成人和社区教育网络基本形成。2004年,全市经审批的成人教育机构425家,成人教育培训量达220万人次,劳动人口继续教育率达到45%,25-64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接近10年,技能型人才占劳动力比重接近30%。全市已初步构建起“二级(区街道办)管理,三级(区街道办居委会)推进”的社区教育网络。
(三)教育投入大幅度增长
2001-2005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从57.71亿元增加到103.79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投入从41.09亿元增加到70.69亿元。教育投入较好地落实了国家规定的“三个”增长。
(四)教师队伍学历和职称优势明显
2001-2005年,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从55%提高到67%,正高职称教师比例从8%提高到14%;2000-2004年普通中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从86%提高到97%,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初中保持在16%、高中从41%提高到45%;小学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从72%提高到88%,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保持在42%。中小学教师学历、职称水平位居国内前列。
(五)各项教育改革积极推进
办学体制改革多元化发展。2005年,民办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90%以上;民办中小学251所,民办中小学在校生32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43%;民办高校2所。深圳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基本格局。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城市化发展。2004年,宝安、龙岗两区将原有96所村办学校移交政府办学,教育管理体制由“分级办学,以区镇为主”转为“一级管理,以区为主;多方投入,以政府为主;多元办学,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新体制。
中小学课程改革全面深化。南山区是国家首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福田、罗湖、盐田、宝安、龙岗各区是省级课程改革试验区。全市99%的中小学参与了课程改革实验。2004年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展开。深圳课程改革的地方特色鲜明,为全省乃至全国课程改革创造了宝贵经验。
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2000年,盐田区教育系统列为全市第一批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2002年进行第二轮试点改革,2004年在全面总结盐田区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推进。
二、“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今后几年,是深圳教育发展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又是重要的矛盾凸显期。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城市,既提出了教育发展新要求,又创造了新机遇。但深圳发展面临着人口压力大、土地空间有限、能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等紧约束条件的现实困扰。深圳教育发展面临全新形势:
——建设效益深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求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发展,把人力资源建设成为第一优势资源,把深圳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市;
——建设和谐深圳,营造美好家园,要求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发展、终身发展,把深圳建设成为高水平学习型城市;
——建设国家创新城市,要求全面提升教育创新能力,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把深圳建设成为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开放的新特区;
——建设国际化城市,要求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深圳建设成为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城市。
深圳教育进一步发展面临着多方面的矛盾、问题与困难:
(一)人口快速增长带来巨大学位压力
根据对深圳教育发展规模的合理预测,至2010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在校生将达到140万人,与2005年相比新增36万人,其中高校新增5.5万人、高中5万人、初中6.5万人、小学11.4万人、幼儿园8万人。学位供给压力大。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艰巨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比例偏高;公办、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差距较大,民办学校亟需规范、调整、提高;公办学校仍存在明显的区际、校际差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状况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亟需超常规支持
高等教育近几年虽然发展很快,但深圳高校数量少,在校生规模小,研究生比例低,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仍然不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硕士博士学位点明显不够,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亟待全面提高;按常住人口口径计算,我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到10%。深圳高等教育仍然不适应建设国际化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需求,不适应高新技术等支柱产业发展需求,不适应广大市民强烈的高等教育需求。今后几年,深圳继续推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亟需突破各种各样的体制性限制,亟需超常规的经费支持,亟需创新高教政策。
(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刻不容缓
民办教育为深圳教育发展,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义务教育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民办中小学比例偏高,结构重心偏低;管理法规、制度还不健全,执行还不到位,仍存在各种办学风险,政府支持还有待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亟需规范,办学条件亟需改善,办学质量亟需提高,公办与民办中小学的差距亟需缩小。
(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仍需极大努力
学校、家庭、社区还没有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整体合力;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威还不够;教育评价等制度还不能有效引领素质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仍需优化。
高层次一流专家、校长、教师数量偏少,还没有形成有影响力的教育创新团队;教师继续教育还不适应专业化发展需要;教师队伍思想观念、知识能力与素质教育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三、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协调发展、加快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服务,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服务,为建设国际化城市服务,为广大市民服务。
(二)总体思路
——突出“一个主题”。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提升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转换教育发展模式,建设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现代教育。
——构建“二个体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突破高中教育瓶颈,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促进深圳教育信息化、全民化、终身化、个性化和国际化,完善类型多样、功能健全的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多元开放、纵横贯通的终身教育体系。
——做到“三个适应”。以城市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教育创新为动力,以高等教育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使教育规模适应人口发展需要、教育质量适应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发展需要、教育体系适应广大市民终身学习需要。
(三)2006-2010年教育发展总目标
到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当时平均水平。具体包括:
——国民教育体系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0-3岁婴儿教育参与率50%以上,3-6岁幼儿入园率100%,小学、初中入学率100%,高中毛入学率90%以上,高质量、高水平普及12年教育,户籍人口新增劳动力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4-15年,户籍人口全日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5%以上,劳动人口继续教育率80%以上,退休人员教育参与率70%以上。
——教育质量持续大幅提升:义务教育综合评价优良率90%以上,中职学校毕业生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40%以上,普通高中优质学位供给率80%以上,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90%以上。
——教育公平程度较高: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位占总学位比例80%以上,常住残障儿童入学率100%,经济困难学生受助率100%,80%以上社区建有标准化文化教育中心。
——教育国际水平较高:全市全日制高校在读外国留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3%以上,具有境外教育和培训经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10%左右,职业院校推行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本市生产总值的4%以上,每万人口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到1500人以上。
(四)2006-2010年教育发展具体目标1学前教育
全面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形成以示范园为龙头,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质量先进、特色鲜明的学前教育体系,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优质教育。
◆保障幼儿学位供给。至2010年,全市在园儿童达到22.5万人,增设幼儿园216所。建设条件和质量良好的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机构,保障残障儿童学前教育权利。
◆构建0-3岁学前教育网络。至2010年,全市60%以上社区建立0-3岁各类幼儿社区教育(指导)机构,基本形成社区学前教育网络。
◆全面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制定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标准,至2010年标准化幼儿园达到80%以上;创建一批办园条件好,课程、教学、管理有特色,教育质量高的示范园。
◆增创课程改革新优势。形成符合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时代特色和深圳特点的学前教育课程体系。
2九年义务教育
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提升民办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深圳下一代提供公平、优质义务教育,培养知识技能扎实、情感丰富、价值观正确、个性发展、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的新时代青少年,为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优化布局结构,确保学生就近入学。至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达到92万人,其中小学68万人、初中24万人。新建小学55所、初中2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4所。发展各类特殊教育,推行随班就读和特教班就读等形式,提高残障儿童就学率。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使中小学内涵发展、标准化发展。全市全部公办初中、小学和60%以上的民办初中、小学建成标准化学校。
◆促使义务教育多样发展。以政府办学为主,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形成多样的办学体制;引导中小学在保证基本教育质量基础上发展办学特色,形成多样的办学类型和风格;推进九年一贯制试验,深化双语教学,倡导多样性的教学模式与办学模式;建立多元的教育评估评价标准,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跃上新台阶。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有大幅度提高,不断缩小与公办学校差距,造就一批品牌民办学校。
◆合理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要求,依据《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的政策要求,把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多渠道多形式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益。
◆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形成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培养自主、自尊、自强的现代个性品质;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理解他人、遵守公德、保护环境的良好道德品质;制定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全面提高学生体育与艺术素养。全面推行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小学生体质合格率达到93%,优秀率达到28%。全面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80%以上中小学成立3种以上艺术活动小组或团,促使每个学生都能参加2项体育和1项艺术活动,争取3-5所中小学成为全国第一批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校。
3高中阶段教育
深化高中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高中布局结构,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创新高中教育模式,普及优质高中教育,合理扩大中职教育规模,为国内外高校输送优质生源,为培养创新人才和高素质公民奠定坚实基础。
◆普及优质高中教育。至2010年,全市高中在校生达到14万人,规划新建高中10所(不含“十五”已规划尚未完成的寄宿制高中6所)。至2010年,建设20所全国示范性普通高中、6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个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教育重点示范专业,其中6个达到国家级示范专业水平。高考重点上线率和本科上线率继续保持省内领先地位。
◆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设一批国内省内优势学科,构建起特色鲜明的选修学科,形成结构均衡、知识先进、选择灵活,适应时代发展,有利于学生个性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高考竞争力的现代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创新中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以市场为导向设置中职专业;全面实施学分制管理,建设和完善学分制银行;学校、企业、社会多方联合建设实训基地,把学生培养成为文化基础好、职业品德高、专业知识技能扎实、就业创业能力强的中等专门人才。4高等教育
坚持精英教育与普及教育并重、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并举;调整学科结构,提高办学层次,加强国内外合作,健全高等教育体系;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实现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
◆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至2010年,全日制高校在校生达到10万人左右,非全日制在校生和自学考试在册学生有较大幅度增长。
◆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有高校,高标准规划新建高校;鼓励举办独立学院,规范发展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自考教育。至2010年,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比例达到15∶50∶35;全日制理工、文史类学生比例达到70∶30。
◆高等教育质量有明显提高。至2010年,市属高校力争实现国家重点学科的突破;高职教育建成20-25个国家示范专业或特色专业;全市建成8-1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分室,建成10个以上省级重点实验室;博士点达到6-8个;建设全市精品课;全日制高校教师人均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数和申请的专利数进入国内计划单列市前列。
◆建设成为高等教育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城市。以项目合作为纽带,不断拓宽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的层次、范围、质量,形成政府间、高校间的长效合作机制,汇聚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贡献一流合作成果。
5成人教育
整合公共成人教育资源;规范成人教育管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形成“协作有方、竞争有序、服务有效、支撑有力”,能够满足市民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的成人教育体系。
◆规范成人教育管理。明确政府各部门对成人教育的管理职责,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形成市场基础设施配套、中介服务完善、信息化水平高、管理规范的成人教育市场。
◆高效整合公共成人教育资源。规范公共培训机构产权管理;形成公共培训机构在课程、师资、场地等方面的共享机制。统筹建设6个多功能、综合性、大规模、布局合理的实训中心。
◆外来务工人员教育网络化发展。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政府牵头并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设立公益性的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构,创新学习制度,形成开放、灵活的外来务工人员教育网络。
6社会教育
形成政府统筹规划、社会齐抓共建的社会教育管理体系;健全开放多元、覆盖全市的社会教育网络;全面实施公民道德教育,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培育高尚和谐的城市文明。
◆健全社会教育设施。全市新建1-2个占地500亩以上的综合大型青少年校外基地,每个社区建1所多功能文化教育中心,合理规划建设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美术馆、科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形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设施相对齐全的社会教育网络。
◆系统开展全民教育。推进学习型家庭、企业、机关、社区等创建活动,普及科学、医疗、卫生、消防、安全、国防等常识,形成全民读书、人人学习的社会风尚,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2011-2020年教育发展远景目标
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整体水平达到当时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高水平发展。0-3岁婴儿教育参与率80%以上,3-6岁幼儿入园率100%,小学、初中入学率100%,高中毛入学率95%以上,高质量、高水平普及14年教育,户籍人口新增劳动力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6-18年,户籍人口全日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0%以上,劳动人口继续教育率80%以上,退休人员教育参与率85%以上。
——教育综合竞争力达到国内大中城市前列。深圳由追赶型教育发展成为引领型教育;由供给型教育发展成为需求型教育;由模仿型教育发展成为自主创新型教育。高等教育强力支持深圳知识社会转型;义务教育成为公平教育、优质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特色鲜明;教育产业成为深圳重要的知识产业。
四、2006-2010年教育发展重点工作
(一)调整优化全市教育布局1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布局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整体搬迁,在龙岗区按全日制在校生2万人规模规划学校新址。
特区外预留2-3所大学建设用地,每所大学设计办学规模不少于2万人。
2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
根据全市高中教育整体规划,各区要预留新建高中用地。新建高中,原则上每所60班/3000学位,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
严格按照《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的政策要求,与市教育发展规划相衔接,各区要科学预测本区教育发展规模和新建学校数,切实保障非户籍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益。原则上新建小学每所36班/1620学位,占地面积2.75万平方米;新建初中每所36班/1800学位,占地面积3.24万平方米。各区可根据实际规划建设一批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继续推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1深圳大学城
发展定位:建设成为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的应用研究型大学群;成为深圳高层次人才集聚和培养基地;成为城市思想创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阵地;成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国际合作的试验场。
发展规模:稳步扩大办学规模,至2010年各办学实体全日制在校生共达到1.4万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达到0.98万人。
发展要点:制定深圳大学城管理条例,优化大学城产权结构和运营机制,创新大学城管理体制;各办学实体坚持正确定位、发挥优势、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至2010年建成6-9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分室),建设若干个国内外知名的、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促使教学科研进入国际一流行列;形成大学城与深圳工商企业界联盟,促使产、学、研良性互动;继续实行多渠道筹措经费办法,保障办学经费,加强经费管理,争取一流效益。
2深圳大学
定位与规模:实现办学规模与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至2010年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有影响的教学科研并重型大学,争取在全国高校综合排名中进入前100名;至2010年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达到2.4万人,研究生0.6万人。
发展要点:制定大学章程,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学科队伍建设,拓展办学空间,提高教学科研设备设施水平;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至2010年力争实现国家重点学科零的突破、建设20-25个省级重点学科、6-8个博士点、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分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定位与规模:保持国内同类院校领先地位,跻身世界一流职业技术大学行列;至2010年全日制在校生约3万人。
发展要点:制定大学章程,切实推进依法自主办学;全面推进北校区建设;创造条件面向港澳台招生及到海外办学;深化教学科研改革,增创学科专业新优势。至2010年,90%以上专业达到国家优秀标准,50%以上专业达到省级高职高专示范性专业建设标准;建成5-6个国际同类院校中的知名专业;20个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国家示范型专业或特色专业;建设10个国家级高职高专实训室,10个市级公共技术平台。
4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定位与规模:建设成为国家级示范性软件技术学院,主要为深圳培养应用型IT人才,成为创新型软件人才汇聚高地,成为学习型软件技术教育中心。至2010年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3万人以上。
发展要点:制定大学章程,切实推进依法自主办学;在特区外规划学院新址,保障学院用地并预留一定发展空间;加大校园校舍建设及教学科研设备设施投入,达到国家级软件学院建设要求;加大专业建设力度,至2010年,2-3个专业办成国家级软件职业教育类重点专业,10个专业办成省级软件职业教育类重点专业;1-3门课程成为国家高职高专类重点课程,3-6门课程成为省级高职高专教育类重点、精品课程。
5新建深圳科技大学等1-2所高水平大学
根据深圳发展需要,采用多渠道投入办法,借鉴品牌高校跨越式发展的先进经验,采用全新的办学体制和灵活的运行机制,设立深圳发展需要的前沿学科和专业,引进先进学术规范与管理模式,拓展国际视野,高标准规划、高规格建设,新建深圳科技大学等1-2所高水平大学,优化深圳高等教育体系。
6大力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
实施“科研强校”战略,大力培养、集聚一批能够引领深圳高校部分学科走向国际前沿的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依托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高水平研究创新平台;重视基础研究,大力发展应用研究,全面提升技术和产品开发能力和原创能力,提高承担国内外重大科研项目竞争能力。完善研究生研究资助制度,提高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1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支持
每年集中教育费附加30%用于发展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主要用于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实训中心建设、提高师资培训和各类奖励等方面。
2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建设
加快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建设,设计办学规模为8000人,一期办学规模4000人,2007年投入使用,二期2010年投入使用。规划建设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南山区博伦职业技术学校、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各区要通过合并、扩建或新建等方式至少建设1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
支持企业面向社会举办以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学院。
3加强实训中心建设
加强教育、劳动社保等部门的合作,统筹规划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实训中心建设,形成与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布局相适应,市、区两级相配套的实训中心布局。
实训中心面向社会开放,努力建设成为开放式、共享性、多功能的职业教育实践基地、职业技能训练基地、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职业教育产学研基地。(四)加快发展普通高中1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现有市直属、区属学校管理体制不变;市统一规划和投资兴建的高中归口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保护各区举办高中积极性;新建初中、小学、幼儿园归口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原则,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投入体制和招生制度等配套改革。2006年形成改革方案,2008年基本完成改革。
2积极发展民办高中
大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及个人举办优质高中,至2010年,力争民办高中在校生达到5万人,占高中在校生比例30%以上。
民办高中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公益用地规划予以安排。民办高中教师培训、课程改革、学校评级、招生等与公办高中同等对待。
3大力推进示范性高中建设
全市统筹规划、分期分批建设,至2010年建设20所国家示范性高中,力争6-8所高中进入国家第一批示范性高中。充分发挥示范性高中在办学理念、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
(五)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1制定初中、小学均衡发展标准
制定适应课程改革需要,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小学、初中建设标准、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和生均拨款标准。新建公办初中、小学全部按标准建设、按标准配置,现有未达到标准的公办小学、初中力争3年内全部达标。公办初中、小学力争3年内实现按生均拨款标准投入经费。
2大力提高宝安、龙岗两区初中、小学办学条件
加大市本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2006年开始,宝安、龙岗两区初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两区原村办中小学校3年内全部建成标准化学校。
至2010年,宝安、龙岗两区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全市新进初中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本科学历。
3全面改造全市各区老学校
从2006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把全市各区老学校建设成为标准化学校。罗湖区公办初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力争有较大水平的提高。
4建立优秀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构建全市优秀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促进优秀校长和教师的均衡配置。初中、小学市级以上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及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逐步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配置和管理,重点推进各区优秀校长和教师的区内交流和均衡配置。
5严格执行城市人口管理政策
根据《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制定《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范暂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
6大力推进中小学内涵发展
大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大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研究、课程改革的经费投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中小学与国内外高校、教育研究机构合作,鼓励中小学立足本校长期开展教育教学试验与改革,及时总结和推广深圳原创性教育教学经验,切实深化中小学内涵发展。
(六)规范发展民办教育1稳步扩大民办教育规模
严格执行《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稳步扩大民办教育规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在校生比例力求达到6∶4;至2010年,民办中小学在校生总规模稳定在45万人左右,其中民办小学32万人、民办初中8万人、民办高中5万人。大力发展民办普通高中教育、民办职业教育及民办高等教育。
2规范民办教育管理
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条例》。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财政、卫生、消防、公安、物价、民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和管理;成立民办学校行业协会,在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不断加强行业自律自主管理,形成政府各部门职责明确、行业自主管理有力、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民办教育管理局面。
3加强民办学校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
制定《民办学校教师和校长聘用基本标准及管理办法》,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和校长准入制度,制定民办学校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加强民办学校教师合同管理,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民办学校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的经费资助力度。
4大力扶持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用地、用水、用电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探索对民办学校税收优惠和举办者取得合理回报的途径和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对净资产状况良好、办学质量水平高、自建校舍的民办学校给予信贷支持;规范民办学校产权管理,保护举办者合法权益,保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市、区财政拨款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在民办学校就读的符合深圳就读条件的学生的生均经费、资助民办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为民办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等方面。
民办学校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育督导、教学质量检查、学校考核、学校评级等,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范围。
大力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至2010年,大专以上学历教师占民办小学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民办初中、高中教师比例分别达到60%、80%以上,民办学校100%实现宽带接入,75%建成校园网,师机比达到10∶1。
(七)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1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
加强教师的新课程培训,充分发挥教师在课程改革中的主体作用。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切实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构建适应新课程改革需要,有利于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方式。
2加强课程改革研究工作
依托本市教研科研力量,形成研究专家与一线教师合力,开展课程改革的前瞻性理论研究和应对性操作研究。
构筑课程改革多学科咨询专家网络系统。集聚国内外课程专家、教学专家、心理专家及社会学专家等,对深圳基础教育课改提供理论咨询与政策咨询,强化课程改革理论指导。
建立深圳教育科研“e研究院”,汇聚国内外研究信息,形成便捷的教育研究互动平台。
3开发特色鲜明的地方课程
制定深圳地方课程建设专项规划,统筹考虑义务教育阶段与高中阶段地方课程开发目标、重点、进程与策略,实行多渠道投入办法,开发与国家课程相配套、特色鲜明的地方课程。建立健全地方课程评审制度,规范开发地方课程。依托教育城域网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4深化中招中考改革
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建立综合、动态的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2006年在全市全面推行学生综合表现评价。
改革中考办法。合理确定中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全面考核初中阶段学生应掌握的内容和应具备的能力;改革中考成绩评价办法,实行等级评价办法。
改革高中录取办法。改变长期以来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以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等级、标准总分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作为主要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除常规招生录取外,逐步深化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等改革。
以评价改革、中考改革和高中录取改革为主要抓手,衔接与沟通义务教育阶段与高中阶段的课程改革,形成互动态势。
(八)稳步发展学前教育1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制定学前教育机构建设标准和配置标准;加强学前教育机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行业自律机制,形成适应社会力量办园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制度。
2全面推进“示范园”建设
设立示范园建设专项资金,面向全市幼儿园申报;对示范园给予专项奖励和资助,同时明确示范园责任,切实发挥示范园在教研、科研、课程建设及幼儿园管理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示范园带动幼儿教育的整体发展。2006年形成示范园建设方案,2007年全面开展示范园建设工作。
3形成0-3岁早期教育机构网络
把0-3岁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建设纳入社区教育规划及文明社区评比指标之中。早期教育机构主要负责0-3岁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健康教育和早期智力开发的指导、咨询和宣传工作。
(九)积极推进终身教育1加强终身教育工作的统筹和领导
设立深圳市终身教育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终身教育工作。制定《深圳市终身教育条例》,促进终身教育法制化发展。
2建立人才培养和成长的“立交桥”
初中毕业生免试注册升入中职中技学校及成人中专学校就读;全日制中职中技学校与高职院校相关专业课程相互衔接。
制定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学分互认标准与办法,促使同层次、同类型全日制高校学分互认,同层次、同专业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互认。制定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学生相互转学的条件与程序,以市属院校为试点,为两类院校学生相互转学、衔接就读创造条件,形成有利于大学生自由选择的学习制度。
建立和完善“学分制银行”,实现各类教育的互联互通,为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建立终身教育网络体系。建立以先进网络技术为支撑,资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实现学校、家庭、企业、社会共享的终身教育网络体系,方便市民在合适时间、合适地点、以合适方式进行各种各样的学习。
3大力推进社区学院和学习型社区建设
至2010年各区至少建设1所社区学院。社区学院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相结合、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文化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社区居民提供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及各种休闲教育。
加强学习型社区建设。整合社区现有学校、企业、医疗机构,以及社团组织的教育培训资源,每年创建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示范性学习型小区、学习型家庭和学习型企业,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多样化、开放性、分散式的教育与学习活动,以提高居民的生存、生活质量与发展能力。
4、大力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根据外来务工人员要求和特点,开展技术技能教育、城市适应教育、学历补偿教育,以及普通文化教育,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对城市生活的适应能力、就业能力和转岗能力。
(十)着力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1加快教育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整合全市教育电子政务资源,建设教育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库和基础数据库,建立教育电子政务培训体系、管理体系、安全体系和支援应急系统,大力推进教育电子政务资源共享,至2010年建成一个以信息安全为基础、以数据获取和资源共享为核心、面向决策支持、公众服务的教育电子政务体系,全面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和公共服务电子化水平。
2整合和开发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突出应用性、经济性原则,建设市级教育资源超市与数字图书馆,建设基于互联网络的学校-社区-家庭互联互动的教育信息化平台,完善教学资源搜索引擎建设,在IPV6网络环境中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大力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至2010年建成50所数字化校园,实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网络化、信息资源数字化、教学活动多媒体化,抢占教育信息化制高点。
3强化终身教育和学习型城市的网络服务
充分利用下一代互联网络技术,通过中间件以及3G、数字移动电视、移动通讯等新技术,以广播电视大学、网络城市学院、数字图书馆、数字化学校为依托,逐步推进5A(Anywhere,Anytime,Anybody,Anysystem,Anyapplication)移动学习环境建设,为全体市民提供灵活、多样、开放的网络终身教育服务。
4创建全国性教育软件园
创建全国性教育软件开发园区,入住软件学院、软件开发的龙头企业和教育研发机构,形成集人才培养、产品开发、成果交易、国内外专业(学术)交流于一体的全国知名教育软件园。
创办教育软件课件研发中心。开发终身学习所需要的各类软件课件;优先开发以国家新课程标准为依据、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配套的教学资源。
开办全国教育软件课件博览会和交易中心。开设高水平、国际性的“教育软件研发与应用高级学术论坛”,聚集教育专家和软件开发人才。
(十一)建设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
1保障教师和校长数量,优化选拔机制
至2010年,全市专任教师达到7.6万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1.5万人,与2004年相比需新增幼儿教师0.5万人;小学专任教师2.8万人,需新增教师近1万人;中学专任教师2.4万人,需新增教师1.2万人;高校专任教师0.7万人,需新增教师0.4万人;其他类教育专任教师0.12万人。
继续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大力接收应届优秀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充实高校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到各类学校任教。建立健全校长专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校长选拔制度,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充实校长队伍。
2建设专业素养一流的教师和校长队伍
加强专业精神建设。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专业责任心,发展专业能力,培养专业信仰,激发专业创新能力,促进教师和校长专业素养的持续发展,拓宽教师和校长专业自主发展空间,引导教师和校长享受专业工作、享受专业生活。
至2010年,全市幼儿园教师50%达到大专学历,小学教师50%以上达到本科学历,高中教师40%以上达到研究生或相当于研究生学历,高校教师9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
至2010年,专任教师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比例,深圳大学城各办学实体达到70%以上,深圳大学达到55%以上,高职院校达到40%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达到35%左右,“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70%。
3组建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暨教师继续教育学院
创新办院模式,盘活资源存量,实现最优综合效益。教科院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开展教育研究和教师继续教育,提升办院层次和质量;推行项目首席专家制,集聚国内外一流人才,培养深圳教育名家;推行访问学者制,加强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推行职位管理制,引进竞争机制,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建立以职位为主的分配制度;实现教育科研和教师继续教育一体化,努力成为教育决策的思想库和教育创新的动力源。
4优化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体系
扩大校本培训学时,开发校本培训资源,建立校本培训评估考核制度。根据艺术、体育、心理教育、残障康复与教育等学科及保健校医工作特点,创新特殊学科教师继续教育方式。
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全市统一规划,至2010年在国内外著名高校、中小学校和教育研究机构中建设20个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和5个校长培训基地。
加强校长专业培训。明确市、区校长培训的职责和范围,创新适应校长专业发展需要的培训模式,培养一支能够引领深圳素质教育发展的专业化校长队伍。
5实施教育系统精英人才计划
基础教育系统加大力度实施“名师工程”,高等教育制定实施“鹏城学者”计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特聘教授职位;加大力度培养、造就深圳本土知名专家,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品格高、业务精、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6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
为适应深圳中小学高水平师资要求,充分利用深圳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高学术性和多学科等方面优势,借鉴发达国家综合大学开展师范教育的经验和办法,创新深大师范学院师范生培养模式。2006年开始试验,2009年全面推进。
师范生培养主要采用“3+1”模式,即3年的学科专业教育加1年的教育专业教育。前3年师范生与非师范生可以不明确师范身份,在深圳大学各系共同学习学科专业课程,有志成为教师的学生第4年进入到教育专业学习,主要学习教育理论课程、进行教育实习、撰写教育论文。深大师院主要提供教育专业课程。
(十二)主动扩大教育区域合作与国际合作
1促进合作办学
吸引境外著名高校来深独立或合作举办全日制高校或研究生院;与境外名牌专业合作开发、创办深圳高校的名牌专业;与境外著名高校合作在深开展大学预科教育,面向全国招生。
2扩大国际交流建立公派留学生制度;扩大留学生规模;建立深圳与境外教师合作交流培养制度;吸引社会资金设立各类留学奖学金和国际合作研究基金;制定鼓励政策,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深圳人才参与国际性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继续完善和实施中小学教师“海外培训计划”。
3合作开发课程教材
引进国内急需、国际先进的课程教材;合作开发各级各类学校课程教材;扩大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及其课程体系,合作开发职业培训课程教材。
4积极发展国际学校和港人子弟学校
支持现有国际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要求,规划新建1-2所国际学校,基本满足在深外国人子女教育需求。
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在深建设学制、课程、教学等与香港学校衔接、收费适中、质量保障的港人子弟学校,基本满足在深港人子女教育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与领导保障1建立各级领导责任制
建立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期内教育责任制,明确任期内教育发展目标,并作为任期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从而把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领导,促使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从政策、经费、人员等各个方面为教育办实事。
2加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
完善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教育理论学习制度,以先进教育理论武装各级党组织;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优良教风、学风和校风;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全面提升教育行政能力
加强教育行政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行政队伍学历水平;坚持公开选拔制度,优化教育行政队伍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改革教育行政部门岗位设置办法,设立专业岗位,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队伍的决策能力及政策执行能力。
建立教育行政人员业务培训制度。教育行政人员在参加现行公务员常规培训外,规定教育专业素养培训时数和考核管理办法。把教育专业培训结果作为教育行政人员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指标。
提高教育政策执行能力。明确教育政策执行职责,优化教育政策执行的协调机制、信息传递与反馈机制,加强教育政策评估,形成教育政策执行的良好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政策执行实效。
(二)教育用地与经费保障1切实保障教育用地
做好教育用地规划。市教育、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教育用地中长期规划,以片区为单位,根据片区功能定位和人口规模规划教育用地。今后住宅开发、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区改造、老城区改造等教育用地规划,应充分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并得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切实做到优先保障各类教育用地。
切实保障“十一五”教育用地供给。至2010年,我市需预留教育用地986.38万平方米,其中:高校250万平方米、高中220万平方米、初中168.48万平方米、小学258.5万平方米、幼儿园89.4万平方米。另外要采取有力措施,合理保障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及社区教育学院等教育用地。
2确保教育经费投入
教育经费投入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实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二是确保预算内生均基本公用经费每年增长15%以上;三是确保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每年有所提高,至2010年力争达到4%。
继续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促使成人教育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助教,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教育。保障重点工作所需经费。
(三)法规政策与制度保障1大力推进地方教育立法工作
做好教育立法规划。根据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和创建高水平学习型城市的需要,制定地方教育立法规划。
开展创制性立法。对尚无上位法、或虽有上位法,但法中未作具体规定、深圳发展急需规范的地方教育事务,抓紧立法。主要有:《深圳市学校条例》、《深圳市教育投入条例》、《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深圳大学城管理条例》等。
加强实施性立法。对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根据深圳实际作出具体规定的教育事项,尽快制定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实施办法。
2大力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高校以大学章程建设为重点,做到“一校一章程”,切实推进高校依法自主办学;深化大学内部管理改革,强化学术权力,构建适应知识发展和人才发展的教学科研范式,全面提升高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交流功能。
中小学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理顺政、校关系,切实保障中小学法人权益;大力推进民主管理,加强中小学与社区联系,促进中小学内涵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教育督导和评估保障
修订、调整、创新各类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形成与素质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城市要求相适应的评估督导新标准、新体系。加大督导队伍建设力度,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的专业化评估督导队伍。
加强督政力度,建设优质、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督导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主导作用,大力提高政府对教育发展的服务能力。
深化督学,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质量监测制度,建立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加强示范性高中督导验收工作,全面推进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