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西部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来源:哈尔滨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工业由大变强。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加快促进高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引导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导产业、一批集聚效应突出的产业基地、一批跨国高技术企业和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要提升电子信息制造业,培育生物产业并努力实现生物产业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制的新突破,推进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新材料产业。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努力突破核心技术,提高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要增强汽车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骨干企业作用提高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占有率,鼓励开发使用节能环保和新型燃料汽车。要壮大船舶工业实力,加强船舶自主设计能力、船用装备配套能力和大型造船设施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有序发展煤炭,引导形成若干产能亿吨级的企业;积极发展电力,以大型高效环保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火电;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加强老油田稳产改造;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成30个10万千瓦级以上的大型风电项目。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优化发展冶金工业,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调整化学工业布局,淘汰高污染化工企业;促进建材建筑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材料、保温材料以及绿色装饰装修材料。

  《规划纲要(草案)》还提出,提升轻纺工业水平,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

  加快发展服务业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市场,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发展铁路运输,建设铁路新线1.7万公里,其中客运专线7000公里;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公路总里程达到23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5万公里;积极发展水路运输,建设长江黄金水道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优化民用机场布局,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机场密度;优化运输资源配置,建设上海、天津、大连等国际航运中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发展养老、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电子政务;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拓展和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

  关于丰富消费性服务业,《规划纲要(草案)》强调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继续发展主要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业,扩大短缺服务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鼓励发展所有制形式和经营业态多样化、诚信便民的零售、餐饮等商贸服务,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房。按照保障供给、稳定房价的原则,加强对房地产一、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的调控,促进住房梯次消费。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加强资本金管理,规范发展住房消费信贷和保险。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市场化程度。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旅游。加强市政公用事业,有条件的大城市和城市群地区要把轨道交通作为优先领域,超前规划,适时建设。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重点发展社区卫生、家政服务、社区保安、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务和废旧物品回收等。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办好北京奥运会和广州亚运会。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促进服务业发展要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领域,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公共服务以外的领域,要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产业化改组。营利性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向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实施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是: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通过国家支持、自身努力和区域合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中部地区要依托现有基础,提升产业层次,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东部地区要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率先发展和改革中带动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财政性投资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加快发展。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引导产业转移。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合作,形成以东带西、东中西共同发展的格局。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方面,《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对临时进城务工人员,继续实行亦工亦农、城乡双向流动的政策,在劳动报酬、劳动时间、法定假日和安全保护等方面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对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要创造条件使之逐步转为城市居民,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对因城市建设承包地被征用、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要转为城市居民,城市政府要负责提供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鼓励农村人口进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定居,特大城市要从调整产业结构的源头入手,形成用经济办法等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机制。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健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完善行政区划设置和管理模式。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本版均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