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张某诉陈某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石门县法院立案庭输入至院计算机局域网,立案信息录入后,该案的审理流程启动。民事审判庭接到办案信息后,相关办案人员就开始审理前的准备。这标志着该院审判流程信息化正式启动,是全市唯一实现审判流程信息化的基层法院。
该院为切实利用现有的硬件资源,努力加强信息电子化技能,加速审判流程信息化和办公无纸化进程,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审判流程信息化与审判工作实际相吻合和办公资源的最大化共享,根据审判流程和办公自动化的需要,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健运行,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石门县人民法院计算机局域网络及审判流程和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
该院在上级法院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建起院局域网,设制了审判流程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的运行程序。审判流程信息由立案庭填写,立案信息录入后,此案的流程启动,根据实际环节进行流动。相关办案人员就接手办案,及时填写好应当由本人填写的信息。案件审理结案后,案件审判管理办公室就着手对案件进行评查,由审管办填写质评等级信息。整个审判流程运行过程,一律都在网上进行,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缩短了诉讼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