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国税局税收快速增长小记:从22亿元到44亿元
来源:广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十五”时期,南宁市国税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快速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狠抓一个“细”字,突出一个“严”字,促进国税收入快速增长。5年间,南宁市国税收入从2001年的22.6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4.15亿元,翻了将近一倍,税收收入首次突破40亿元大关。2005年10月,该局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全国国税系统惟一获此荣誉的首府国税局。

5年来,南宁市国税局落实组织收入工作原则,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经过3次调整,规范了征管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

加强税源管理,初步建立了市局、区(县)局和税源管理股三级税源监控网络,使重点税源监控面将近达到80%。注重税收分析,提高分析预测水平,税收预测准确率达到98%以上,位居全区前列。

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特大型税源企业实行“驻厂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对大型专业市场、综合商场和物流园区实行“驻点管理”,对街道、社区及厂矿区实行“分片管理”。针对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制定了40多个管理办法,全面加强税收控管。

深入开展纳税评估,促进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推广使用有奖发票,加强发票管理。

加强与地税、工商、公安、海关等部门协作,依靠地方政府支持开展委托代征税款,推进协税护税工作,发挥强化管理的整体效能。实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对海关完税凭证、货运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等“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抵扣实行清单管理,对新办商贸企业实施纳税辅导期制度。

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实行欠税公告制度,近两年实现当年无新欠税的目标。

推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5年累计检查纳税企业7927户,查补税款4.26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案件98件。建立纳税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实现纳税申报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