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全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来源:江南时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据了解,南京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在国务院《若干意见》颁发和国务院法制办召开郑州现场会后,即指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南京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今年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明确提出了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市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出了这项任务。

  去年底,国务院法制办现场会后,南京市政府颁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

  从去年10月起,南京市政府确定了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标准后,就选择执法职责多、工作量大的市交通局和执法门类多、工作量相对不大的民政局作为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试点单位。经过几轮反复修改,市交通局和民政局分别完成了按照新要求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工作。市政府法制办通过直接参与梳理工作,掌握了梳理工作的技术标准,形成了指导全市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操作规范。

  今年1月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部署会。会上,市交通局、市民政局介绍了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基础工作的经验,市地税局介绍了联系实际创新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的经验。市公安局介绍了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工作经验。市政府法制办就梳理工作的操作标准和规范进行了指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交通局、市民政局清理行政执法依据的材料汇编成册,作为范本发给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指导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清理执法依据的工作。有的区县还将范本增发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作为清理执法依据的参考。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南京市市委、市政府今年初颁发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意见,即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以网上政务大厅为平台,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构建这一机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全面清理行政权力,这一工作要求涵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清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内容,同时还包括了行政机关内部行使的决策权。市委、市政府要求清理行政权力工作,作为权力公开和权力规范运行的前提,清理结果要上网公开,所有行政权力在网上运行,并接受监督。这一运作机制要在今年有明显成效,明年基本建成,后年巩固提高。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构建,对于政府部门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南京市早在1999年就在一些行政执法量大的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制定了《南京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试行办法》和《南京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由于考核指标缺乏操作性,考核评议结果难以准确体现区县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因而考核结果在实际评价中没有得到运用。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2005年,市政府制定了《南京市依法行政考核试行办法》,把依法决策、履行职责包括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和行政救济等四个方面19项内容列入依法行政考核。

  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中,逐步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从落实追究责任的情况看,“条条”抓得紧的部门,落实过错责任追究的情况也比较好。市公安局以执法责任制为基础、执法质量考评为主要手段,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配套措施的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明确责任,拓展过错责任追究渠道,通过实行主办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核制,将审核责任前移,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专门监督机关监察部门结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目前,南京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有了一个较好起步,按照市、区同步完成的工作要求,区县政府在落实清理工作。市级行政机关正在按计划要求清理,第一批、第二批单位按要求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部分单位已审核完毕。全市的清理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按照计划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