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事厅、编委办依托网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黑龙江省人事厅、编委办按照中办国办、人事部和省政府的要求,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全面、公平和便民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作为人事编制管理工作的一项“刚性”制度,以“人事编制网”建设为突破口,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领域,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事编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一、把实施电子政务作为政务公开的突破口。黑龙江省人事厅、编委办把电子政务建设放在战略地位考虑,把建设电子政务作为政务公开的突破口。一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把政务公开作为监督的前提,利用网络技术提高工作透明度,拓展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渠道。坚持主观上积极公开与客观上创新公开方式相结合,使监督贯穿于人事编制工作全过程,将行政权力运作置于“阳光”之下。二是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人事编制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涉及人才切身利益的问题等通过电子政务手段来实现公开,为群众获取人事人才信息提供快捷通道。三是建立“阳光操作体系”。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都向社会发布,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规范和完善对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的监督,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创建政务公开网络载体。2005年前,黑龙江省人事厅、编委办没有自己的门户网站,也没有实现与省政府门户网站有效连接,人才中心、外国专家局、考试中心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网站各自分设,内容单一,网站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网站市场服务覆盖面窄、效率低,不利于政务信息公开。对此,省人事厅、编委办积极努力,在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以“专业、协同、联动、配合、精干、高效”为目标,依托全省政务专网和通信公网,与省通信公司合作,于2005年9月26日开通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建设了一个多层次、全方位、开放式、智能型、覆盖全省各级人事编制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网站立足实际工作需要,服务社会公众,建成了“网上人事厅”、“网上编委办”和“龙江人才家园”。政务网站用于信息发布,提供普遍服务,塑造政府形象;服务网站用于提供差异化服务,建立运营体系。通过不断推进资源共享和服务贯通,共建统一的网上人事编制管理与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互动服务平台,构建多元化的人才服务体系。网站开通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截止到2006年3月15日,已实现主页访问达130万人次,配合业务部门制作业务系统19个,有35万人参与网上互动业务,电话服务人数超过3300人次,配合发布各类信息1800多条。

    三、丰富政务公开网络内容。黑龙江省人事厅、编委办把“人事编制网”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不断创建网络栏目,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一是设立厅长信箱、公众留言、政策建议、公众论坛以及服务热线等窗口和栏目,将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上网征求意见,群众可以通过网络咨询法规政策、评议人事工作,发表意见建议,直接与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进行对话。网站延伸了人事编制公共服务的触角,架起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直接联系的桥梁,形成人事编制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在决策与管理中的良性互动。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人事编制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办理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在线咨询”、“网上投诉”、“网上举报”等窗口,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时了解人事服务业务办理情况,监督人事编制部门公务员履行公务的过程。截止目前,网上信访共办理了270件,全部按信访人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并办理,受到好评。三是本着“能上网办理的业务尽可能上网”的原则,不断扩大网上业务办理的内容。如公务员考试录用,实行了网上报名、网上下载、网上查询、网上公布成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也实现了网上业务办理。近日,新开通了干部调配系统,更加方便了用人单位和个人查询相关信息。四是建立网上联合办事的交互信息平台。开发面向用户的咨询申报办理功能、状态结果查询功能,建立面向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政务办理、信息共享、交流、备案服务管理功能,以及面向领导的信息查询、综合分析、监督检查功能的综合网络信息系统。

    四、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除利用网络公开外,黑龙江省人事厅、编委办还积极探索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工作政务公开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使公开内容日益完备,公开形式日趋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行了“八公开”,即用人单位及职位公开、录用人数公开、报名条件公开、考试科目公开、考务工作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审批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受理机关公开,并通过印发文件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接受省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出题、印卷、考试、评卷、打分及公布结果实行全过程监督,使整个考试录用工作始终置于各方面的有效监督之下,真正贯彻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受到各方面的好评。在“工伤残等级和因病退出工作岗位等级鉴定”工作中,印发了政务公开函,把政策规定和审批条件交给群众,并规定在最后审批发文之前,将被鉴定人的年龄、工龄、医疗鉴定结果等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接受知情者的监督。中省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实行了考试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办法,将录用条件公开、接收单位及名额公开、考试科目及成绩公开、军转干部的自身条件及要求公开、分配去向公开等,做到了用人单位、转业军官和部队“三满意”。编制核减工作率先将有关政策规定、所需凭证和审批程序等张挂上墙,使前来办事的同志一目了然,既方便了群众,又能接受内外的监督。

    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黑龙江省人事厅、编委办坚持以为基层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为根本前提,以实现人事宏观调控为根本目标,以发挥基层主观能动性、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为根本目的,注重建立、完善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做到道德教育与法治管理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先后修订完善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表现情况通报制度》、《加强机关纪律的规定》,以及《省人事厅工作规则》、《岗位规范责任制》、《集体议事审批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等。同时,定期不定期对各处室、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符合群众的要求,公开的标准是否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公开中暴露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对公开是否满意等。这些制度和办法对于加强管理,严肃人事、编制工作纪律,保证政务公开的顺利推进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