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子政府发展概况
来源:科学技术部国际科技合作司 更新时间:2012-04-13
 
        美国具有世界上最发达的经济和非常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它造就了世界上数一数二的信息技术企业,并成为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经济”的倡导者和领先者。美国一些积极的联邦机构、州和地方政府从互联网起步初期就密切跟踪和注意这一新技术与政府服务之间的关系,因此很早就具备了将政府服务搬到网站上的能力。但总的来说,美国政府部门对互联网的认识要比企业落后,它的电子政府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1993年,克林顿政府在建立“国家绩效评估委员会”(National Performance Review Committee,NPR)时,曾提出应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克服美国政府在管理和提供服务方面存在的弊端,于是构建“电子政府”就成为美国政府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1994年12月,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Govern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s)强调利用信息技术协助政府与客户间的互动,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电子政务,以提供效率更高、更便于使用的服务,提供更多取得政府服务的机会与渠道。1995年5月,克林顿签署《文牍精简法》,要求各部门呈交的表格必须使用电子方式,规定到2003年10月全部使用电子文件,同时考虑风险、成本与收益,酌情使用电子签名。1996年,美国政府发动“重塑政府计划”,提出要让联邦机构最迟在2003年全部实现上网,使美国民众能够充分获得联邦政府掌握的各种信息。2000年9月,美国政府开通”第一政府”网站(www.firstgov.gov)。这是个超大型电子网站,旨在加速政府对公民需要的反馈,减少中间工作环节,让美国公众能更快捷、更方便地了解政府,并能在同一个政府网站站点内完成竞标合同和向政府申请贷款等业务(即所谓的一站式服务,one stop access)。 在推动政府信息化的过程中,美国政府十分重视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技术标准,以此来规范电子政府的发展。如它于1993年制定并颁布了《美国国家基础设施行动计划》,1994年又提出了《政府资讯科技服务远景》,确定了美国联邦政府推动电子政府发展的目标。而相关法案的制订和实施又成了美国E-GOV发展的最直接动力。如美国国会1999年通过的“政府文书工作减少法案”, 要求各级政府尽可能将政府职能放到网上,在提高用户满意度的同时,减少政府办公造成的大量纸张消耗。 在具体实施方面,美国同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实行分阶段实施的策略,把电子政务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初始阶段,主要是提供一般的网上信息,简单的事务处理,以及有限的技术复杂程度;第二阶段,进一步发展门户网站,更复杂的事务处理,实现初步协作,技术复杂程度也逐步提高;第三阶段,实现政府业务的重组,建立集成系统以及复杂的技术体系;第四阶段,建立具有适应能力的政务处理系统,实现政府与企业、公民的互动式交流与服务。同时美国从一开始就确立了政府-公民(G2C,overnment-Citizen)的服务模式,确认E-GOV不仅是为了加强政府电子信息的发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而且还促使政府对原有职能和责任进行重新思考和定位。例如印第安纳波利斯市原准备把个人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许可申。
       请程序原封不动地放到网上,但在E-GOV设计和论证过程中,有人指出这套个人申请程序本身就存在低效、费时等问题,建议由负责安装的公司来完成向市政府注册的过程。经重新审评和修改,新系统使得处理环节和时间大大减少,消费者的满意程度也得到提高。 一、 美国电子政府建设现状 美国是世界上互联网最普及的国家之一,其用户绝对数居世界第一,全国有1亿以上的人口经常使用各种网上资源,因此对各种网站特别是政府网站的期望值较高。而这种高期望值也成为美国E-GOV不断发展的动力。 根据美国Council of Excellence in Government 于 2000年9月的调查报告,93%的被调查政府机构拥有网站,向用户(包括公民、企业和非营利机构)提供从政府文件、选举信息、意见投诉、医疗保健、社会福利到执照申请等一系列的公共服务和网上办公信息。许多被调查者访问过政府站点,大多数对政府网站的界面和内容感到满意。据统计,由于实现政府信息化,1992年至1996年,美国政府的员工减少了24万人,关闭了近2000个办公室,减少开支约1180亿美元。在对居民和企业服务方面,政府的200个局确立了3000条服务标准,作废了1.6万条过时的行政法规,简化了3.1万多项规定。美国的全国雇主税务管理系统、联邦政府全国采购系统和转账系统等网络的建立,不仅节省了大量的人财物,而且提高了政务透明度,堵住了营私舞弊的渠道。此外,美国在电子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大量采用招标的手段,这为许多高技术公司创造了新的市场机会。
        从网站风格来看,目前美国已经有许多州创建了在线服务门户站点,这样公众就可以通过访问一个单一的门户站点来获得不同政府部门的服务,省去了访问多个站点的麻烦。在联邦一级则建立了Firstgov.gov,它集成了联邦政府的众多服务项目,并与许多政府机构如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建立了链接,同时与州政府和外国政府间也有链接。但是对链接站点上的内容和信息的准确性不做承诺,对其上的观点也并不表示支持。 就网站内容和提供的服务来说,以firstgov.gov为例,它主要把政府网站的服务分成了三类,即政府对政府(Government-Government,G2G)、政府对企业(Government-Business,G2B)、政府对公民(Government-Citizen,G2C)。如政府对政府的服务包括变更地址(Change your address)、政府采购(Government Shopping)、申请学生贷款(Apply for student loans),申请护照(Passport Applications)等;政府对企业服务则包括商业机会(Business Opportunities)、商业法律和法规(Business Laws&Regs)、税收与收入申报(Tax&Wage Reporting)、转包合同(Subcontracting Opportunities)、在线申请专利和商标(FilePatents&Trademarks)等;政府对政府的服务则包括地理信息(Geographic Information)、雇员住址(Employee Locator)、联邦雇员薪水册变化表(Federal Personell Payroll Changes)以及联邦政府职位(Government Jobs)等。此外,美国政府的多数网站都考虑到了残疾人的利益。
        尽管美国在E-GOV的建设中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但仍然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在个人隐私、网络安全以及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方面。此外与商业网站相比,公共部门的网站在利用新技术方面处于落后状态,制约了其向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附:美国波士顿的E-GOV网站: 波士顿市政府网站是一个比较成功的例子。除了常见的公共表格和城市背景获取等信息外,波士顿市政府网站还可以提供许多与市政工作有关的严肃信息。波士顿居民可通过网站申请执照,注册选举投票,用信用卡支付自己的消费税和违章罚款等等。该市的企业可通过网站获得商业活动所需的绝大多数表格,并可通过网站了解房地产信息,还可通过在线RFP系统参与政府项目的投标活动。波士顿市在建设网站期间与日本日立公司签定合同,由日立免费提供价值20万美元的最新网站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以换取日立在该网站上的显著广告位置。由于资金充足,波士顿市政府配置了6名全职技术人员维护网站,定期进行软件升级,并采用了包括ASP在内的许多新编程技术,使得该网站的服务内容、技术水平以及用户界面等各方面在全美城市网站中名列前茅,为波士顿市政府网站赢得了许多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