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约型社会 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
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建设节约型社会,事关现代化建设和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福利和根本利益,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尤其要注重节约,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一、建立健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规划和宏观引导。应建立和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法规体系,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地方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编制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建筑节能、节水灌溉等规划,建立完善的资源节约标准体系。同时,要加强宏观引导。构建节约型社会,应对产业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要求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将节约型社会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二、利用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大力开展资源的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建设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和资源价格体系,用价格杠杆调节资源配置,彻底改变由于价格不合理导致的自然资源严重浪费的问题。为此,应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研究有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形成有利于节水、节电的价格机制,在提供普遍服务的同时,发挥价格对用水、电需求的调节作用。取消不利于资源节约的补贴政策,取消资源开发利用的各类优惠政策,取消按企业性质确定的优惠政策,取消资源及其产品的出口退税和其他优惠政策。综合平衡补贴政策的不同目标,设计既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又符合经济社会目标的补贴政策。

  公共财政要加大对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支持力度,研究有偿使用和节约资源以及抑制不合理消费的政策。增加公共财政对技术进步、社会保障、低收入人群等方面的财政补贴,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尽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三、建章立制,创造有利于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制度环境。应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把节约资源、能源放在优先的位置,建立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垃圾回收处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行高消耗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及产品强制淘汰制度,实行能源效率认证制和能源效率准入制。建立健全资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节约型社会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实施分析评价和跟踪监督,科学监测资源节约程度和水平。应学习和推广绿色GDP核算体系的经验,尽快建立制度化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完善相关的标准和制度,如绿色GDP核算方法和标准的统一规范制度、核算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度、核算结果的发布制度、核算的奖惩制度等。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年,我们对贪污行为明确了贪污罪,对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贪污犯还处以死刑;但对浪费行为却没有追究任何法律责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制度缺陷。要节约就必须对不节约的人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的甚至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达到制约浪费、厉行节约的目的。

  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加大科技投入,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纳入中长期科技计划。重点组织开发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技术、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大力研究和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核能以及生物能等“绿色能源”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发布国内外节能、节水、节材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政策,通过国际贸易解决资源短缺和约束的矛盾,在扩大资源进口的同时,注重引进外部资金和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管理理念,减轻工业化对我国资源、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的压力。积极开展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借鉴国际经验,少走弯路,走出一条符合我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的路子。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并借助各种宣传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和发动,营造浓厚的节约能源资源的社会氛围,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投入到建设节约型社会之中。应完善重点耗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对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准施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完善新上建设项目的资源评价体系,从源头上严把审批关,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对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执行情况、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节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等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浪费资源的行为。

  六、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因此,各级政府必须转变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构建自律、高效的管理体制,减少决策和工作失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该管的事情一定要管好,管“到位”,不该管的事情坚决放手,着力管好企业、社会、市场管不了、管不好的公共事务。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应更好地发挥作用,并提高应对各种危机事件的速度、手段和效果。应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防止“越位”,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七、身体力行,发挥政府机构节约的表率作用。节约型政府是节约型社会的主要标志之一,建设节约型社会首先应从建设节约型政府入手,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示范带头作用。一是政府机构自身的节约应纳入考核。应尽快制定《推动政府机构节能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明确能耗、水耗等定额。二是努力节约办公用品开支。从严从紧配置办公设备,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大力实施无纸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