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解放军信息能力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来源:解放军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我军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度重视并且充分发挥信息能力在战斗力生成中的主导作用,努力发展我们的信息能力建设。

  信息能力在战斗力生成中起着主导作用

  传统军事理论认为,战斗力因素包括物质因素、精神因素和结构因素,信息能力只体现于对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的保障等方面。随着军事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因素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尤其是近几场高技术局部战争使人们清楚地看到,信息能力不仅是战斗力新的组成因素,而且在战斗力生成中起着主导作用:武器系统的效能,主要取决于信息系统的效能;战场控制权的争夺,主要取决于“制信息权”的归属;作战能力的不对称,主要表现为信息能力的不对称。信息能力不仅成为指挥、控制、通信、情报、火力等作战要素提高效能的倍增器,而且成为可直接对敌方作战系统实施高效破坏的作战手段,成为信息时代军队战斗力最为核心的主导因素。

  信息技术改善了武器装备的质量,提高了军队的作战效能。信息技术嵌入、融合到武器装备中,使精确作战成为信息作战的显著特征,导致了作战手段的根本性变革。据英国《简氏防务周刊》称:“2001年以来,世界主要军事大国每年对坦克、火炮、飞机等传统武器装备的采购额基本持平,而指控、通信、雷达、侦察、火控等信息化装备的交易则成倍增长。”美军通过遍布陆、海、空、天的各种侦测平台和高效精确的指挥控制系统,使C4ISR系统与主战武器装备紧密融为一体,基本实现了侦察——决策——指挥——杀伤——效果评估的实时化。

  信息技术增强了战场感知控制能力,提高了指挥决策的准确性。全面掌握战场和对手的信息,一直是指挥员的共同愿望。现代信息技术在作战领域的应用,使这一愿望得以实现。从美军的“斩首行动”到以色列的“定点清除”,人们越来越发现,信息化的侦察监测系统,可以将战场的一草一木、敌方的一举一动掌控得清清楚楚,战场对于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变得更加透明。美参联会在《2010年联合作战构想》中提出,要通过建立更加先进的C4ISR系统,在作战中实现“四个任何”,即:“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将任何信息送到任何人的手中。”美军的这一构想如果实现,将使战场变得更加单向透明,信息优势更加明显。

  信息技术丰富了作战的手段和形态,大大拓展了作战的空间。早在二战时期,苏军元帅朱可夫就指出:“与其分割敌军,不如破坏他的无线电通信。”今天,随着作战行动对军事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制信息权”的争夺越来越激烈,样式也越来越多,从最初的电子战到网络战、心理战、舆论战、法律战,不断推出全新的作战样式。这些作战样式,脱离了传统作战“两军对阵”、“短兵相接”的形态,创造了“非接触作战”、“软杀伤”等新的作战模式,为“上兵伐谋”和“不战而屈人之兵”等制胜境界的实现提供了条件。

  “网格技术”将使信息能力的主导作用更为显著

  特别值得高度关注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军队信息化建设的内容仍在深刻地变化,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尤其是被称作第三代互联网技术的“网格技术”的出现,正在掀起世界范围的新一轮军事信息化浪潮。在这个领域,发达国家也已经先行一步。美国防部于2001年斥资数百亿美元,正式启动了全球信息网格建设计划,力图通过该项计划,建成纵横贯通、三军一体的标准化信息处理和应用平台,作为下一代C4ISR系统的基本支撑,使其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比其他国家至少领先15年以上。

  不难预见,新一代军事信息技术的应用,将使军队的信息作战能力成倍提高,信息能力对战斗力生成的主导作用也会更为显著。

  一是信息传输渠道一体化,使辅助决策的功能更加强大。新一代军事信息技术将战场上的各种信息网络联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一体化的信息平台,使与作战有关的信息顺畅、自由地在各作战空间、作战力量、作战系统间流动,从而使软件协同计算、信息资源动态发现、动态重组等传统难题迎刃而解。

  二是信息提供方式智能化,使利用信息的效率进一步提高。新一代军事信息技术在强调信息数量的同时,更加重视信息的质量。军事网格在联合作战中,既能依托陆、海、空、天的所有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为作战指挥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撑,又能按照“各取所需”的原则,把信息“分门别类”地发送到需要的作战系统和指挥员手里。这种“精确传送”的优势,大大提高了信息的利用效率,从而使战场变得更加透明。

  三是信息处理过程实时化,使作战行动的效能产生飞跃。新一代军事信息技术,通过将指挥控制中心和武器平台集成为一体化网络,使C4ISR系统的各个要素与主战武器装备的杀伤过程更紧密地结合,能够真正实现“发现即摧毁”。战场信息系统将信息搜集、处理、存储、管理和分发给各级战斗员、决策者和支援人员,有效地增强了侦察单元、指挥单元和杀伤单元之间的信息直通能力,为实施“网络中心战”奠定了进一步的基础。

  努力实现信息能力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军事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能力主导因素的不断强化和实现,既是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也可能带给我们新的发展契机。必须充分地认识信息能力在战斗力生成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地更新观念,科学决策,切实地加强我军的信息能力建设,才能真正地实现我军的跨越式发展。

  加强我军的信息能力建设,既要紧跟军事信息技术的发展,又要注重结合现实作战需求,坚持以我为主、扬长避短的原则,切实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以网统建,系统整合各类信息技术资源。各类军事信息系统虽然功能不一,但大都具有相同的结构,战时发挥的作用也是一致的。因此在建设的设计上,应依托现有的信息基础网络,以军事信息一体化为抓手,把各类系统的建设“统”起来。在信息系统建设上,应依托现有信息传输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对已建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统一论证、组织和监督信息传输系统、指挥控制系统、侦察情报系统和安全保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各信息系统集成、融合、高效。在作战力量建设上,应以机动能力、快速侦察能力、压制干扰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各类部队的作战能力建设。应通过落实职责、完善制度,加强对信息作战系统的集中管控能力,提高信息系统的兼容性和安全性。

  确立标准,大力开展联合训练。联合作战对军兵种部队间的协同信息作战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训练组织上,应建立常设的联合信息作战组训机构,定期组织部队按照作战预案和力量编成,开展信息作战联合训练,以全面提高参战各军兵种协同抗、联合防的整体能力。在训练机制上,应按年度制定信息作战联合训练规定,规范信息作战联合训练的时间、内容、标准和实施方法,使信息作战联合训练走上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提高部队信息作战的整体能力。

  完善机制,努力实施信息系统的联合管理。联合作战过程中,各参战部队的信息系统和设备数量巨大,依托网络运行的信息种类繁多,必须从平时就实施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才能确保战时运行顺畅。应落实军地联合管理制度,突出组织领导建设、管理手段建设和管理机制建设。应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科学区分各相关部门在信息安全方面的职责,通过落实职责、完善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的行为规范、检查、监督与处理,切实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