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 更新时间:2012-04-14
信息产业部各司局2006年重点工作 |
2006-3-28 来源: 点击次数: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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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一、对部2006年重点任务的分解督办 部2006年重点工作17项,涉及电子信息产业的有15项,归纳为12个方面: (一)、加强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转变政府职能,协调推进信息产业体制改革 (二)、完成“十一五”信息产业行业规划的编制,加强信息产业规划指导、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 (三)、研究制定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政策,加快推进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四)、配合有关部委出台产业政策,加快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 (五)、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六)、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七)、建立以许可证为主线的军工电子行业管理体系,完善军工电子质量和保密工作监管体系,构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交流平台,确保重点科研生产任务完成。 (八)、做好可以发展的相关工作,推动出台加强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九)、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扩大产品出口,推动企业“走出去” (十)、加强无线电管理,做好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的规划、利用管理等工作。 (十一)、推进信息化和信息技术应用 (十二)、加强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政务公开工作 三、新闻宣传和展览工作 新闻宣传 围绕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的宣贯实施、全国信息科技大会的召开以及信息产业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 加强与社会主要新闻媒介、部属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宣传报道部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进展,做好对社会上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正确报道和引导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新闻宣传,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展工作 单独以部名义主办的全国性展览会有1个,参与主办的有11个,作为指导或支持单位的有4个。 主要有中国国际通信设备及技术展览会、中国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等。 2006年部里最重要的展览工作是组织参与并协助香港筹备世界电信展。 四、电子强国研究工作 启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研究”子课题。
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产业法律体系 a) 抓紧做好《电信法》立法工作。 b) 做好《邮政法》修订工作。 c) 做好《无线电管理条理》的修订工作。 d) 加快部门规章立法,进一步完善信息产业法规体系。 e) 继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加快推进《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立法制定工作 三、继续做好制定《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争取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 四、加大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研究 提出“加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引导全行业创新能力的发展。 对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等地区进行深入调研,研究为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与法制环境。 以典型企业、跨国公司等作为重点,调研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和创新环境,摸清创新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政策法规。 对创新涉及的其他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包括继续推动信息技术应用政策的研究。 五、推动地方立法和政策制定,形成中央和地方政策法规工作互相呼应、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六、继续做好WTO相关工作 七、进一步做好台港澳相关工作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 一、认真做好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颁布和落实工作 二、继续抓好重点专项工作 1、继续做好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特色园区建设工作。 2、深入推进数字电视产业相关工作 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力争早日出台数字电视产业政策; 配合推动接收终端设备、机卡分离标准出台,并做好标准后续产业化推进工作; 根据国家数字电视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做好地面电视标准的产业化准备工作; 继续引导和鼓励国内企业开发数字电视关键技术的联合开发; 做好数字电视技术基础设施项目验收,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继续做好中日韩数字电视工作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中巴数字电视合作。 3、继续组织实施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化工作 完成第三代移动通信二期工程的前期组织,力争年内启动; 不断提高第三代移动通信的商用化能力; 继续配合发改委做好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的行业审查工作。 4、继续做好集成电路和软件相关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鼓励政策制定; 配合部内司局做好2006年度集成电路产业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指南的制定及项目的评审工作; 开展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的项目调整、验收以及基地的滚动调整工作。 5、继续推进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 继续组织实施2006年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 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关键技术产业化、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化等其他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切实抓好909升级改造工程、重点领域软件产业化、第三代移动通信二期项目等重大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出促进新型显示器件发展的专题报告,争取列为国家专项工程,做好专项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建设市场管理 四、推动信息产业“走出去”,做好行业利用外资工作 1、 配合做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工作 利用我部与商务部两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相关企业间沟通,为企业做好信息咨询服务; 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和交流,继续深入开展大湄公河次区域、上合组织的各项工作,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2、配合做好行业利用外资工作 继续积极引进外资,引导外资投向集成电路、软件、基础元器件、设备仪器和关键材料等核心基础产业,提高利用外资利用水平和质量; 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的修改和编制; 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
科学技术司 一、加强政策制定和规划指导 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配套政策。 贯彻《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计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 完善实施“十一五”重大专项所需的优惠政策,制定鼓励信息产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 加大对共用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研究促进信息产业科技进步的政策和法规。 二、集中力量突破核心与关键技术 支持数字电视、半导体照明、汽车计算机平台、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开发应用配套集成电路的研发; 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加大对以Linux为代表的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支持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推动下一代网络、宽带无线移动通信、家庭网络、智能终端、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内容等领域技术突破。 三、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产业重大应用和关键技术突破,形成以企业为主、科研机构和院校等共同参与的技术和产业联盟; 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促进企业技术创造活动; 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行业共性技术研发;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四、加快实施标准战略,支撑产业自主创新与发展 重点抓好数字音视频、数字电视、中文语音、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WAPI、十进制数字域名、二维条码及其识读设备、移动存储、车载数字信息处理系统、卫星导航应用系统、高性能计算机、电子标签、新型显示器、半导体照明、集成电路IP核、软件构件、中文Linux与办公软件、企业信息化、绿色电源标准体系的研究和标准制定。 配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加快电子产品安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电子信息产品关键环保材料、电子信息产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电子信息产品清洁生产等标准体系的研究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 重点做好射频连接、平板显示器、中文信息处理和信息设备资源共享与协同服务等国际标准提案推进工作,推进海峡两岸在AVS、平板显示、移动存储、半导体照明、绿色电源等产业领域的标准研讨与交流。 五、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组织开展《信息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专题的研究工作。 加大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与应对能力建设,重点抓好信息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研究信息和对企业的服务与指导工作。 今年重点组织好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成果评选和第八届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会,筹备召开第三届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筹备成立信息产业知识产权企业联盟,抓好集成电路和软件两大领域的知识产权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工作。 六、加强质量管理与依法监管力度,规范和优化市场环境 制定发布《信息产品标准符合性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通信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强化行业管理、规范产业发展的质量监管法规和制度,加快推进软件过程改进与成熟度评估制度、信息安全产品人证制度、重要基础电子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 以数字电视标准符合性认定试点和加快实施名牌战略为手段,进一步完善质量极力和引导措施,逐步建立技术创新与标准研究制定、产业化开发与标准贯彻相结合的产业链互动机制和工作模式。 以手机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加强对重点、热点产品的专项质量监督抽查,建立重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发布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引导、组织国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提案和制定; 做好中美、中欧、中日韩和中法等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 一、完善行业统计分析体系促进部省协作管理 1、加强经济运行协调,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全行业经济运行的统计、分析,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导向作用,指导全行业的经济运行工作。 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及时研究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形成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对主要产品国内外市场的调查研究,发挥调空目标的指导作用,及时解决全行业产销之间的矛盾。 2、健全全行业统计制度体系 建立统计法规执行检查制度,健全经济运行统计分析网络系统,提高行业统计分析水平; 完善软件统计体系,以游戏软件为突破口,形成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的综合统计体系; 做好电子信息产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制定工作 3、加强与地方互动,提高协作管理水平 二、扶持大企业国际化经营推动信息产业“走出去” 1、促进大企业国际化经营 从出口退税、信贷支持、外汇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推进大企业国际化经营试点工作,争取国家给予特说政策支持 加强对大企业的指导,帮助其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 做好2006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的排序和宣传工作 2、推动信息产业“走出去” 落实关于扶持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五项举措,争取国家信贷支持海外通信与信息化工程. 联合有关部门出台鼓励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增强软件外包能力. 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制造业与运营业联手开拓国际市场。 3、深入推进科技兴贸战略 抓好科技兴贸工作,争取更好的外贸政策环境,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做好WTO后过渡期有关工作,建立应对贸易摩擦的部门协作机制。 积极参与双边关税谈判,从被动减让转向根据国内产业发展需要主动调整,做好电子产品关税税目转换和税率变动的准备工作。 配合国内产业发展需要,做好机电产品进口审查工作。 三、扩大经济调节手段,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1、争取国家税制改革对产业倾斜扶持 加强与有关部门研究协商,推动国家扩大出口退税率17%的产品范围. 研究提出电子信息产业税制改革的建议方案,争取增值税转型率先在产业试点. 加强两税并轨影响研究,制定应对预案. 跟踪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的方向,争取更为灵活便捷的金融环境。 2、扩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大对软件、集成电路和关键元器件研发的支持力度,争取在核心设备、重点材料和关键工艺上取得突破,构件自主创新的技术基础。 对大企业研发给予重点扶持,争取国家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扶持应用电子产品的开发,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支持共性技术发和公共平台建设。 推动地方和社会资金的配套投入,促进国内外融资合作。 3、加强政策研究,争取更好的环境 促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新政策出台. 研究制定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 推进产业化安全立法,制定相关符合我国国情的产业发展和产业配套的法规法律体系. 开展对新技术、新名词、新概念的规范性研究。 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市场秩序整治 1、加大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宣传、贯彻《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加快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制定工作。 研究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研究实施电子信息产业循环经济专项,建立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处理再利用示范工程。 2、加强市场秩序整治 研究制定《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宣传贯彻《电子信息产品交易市场资质规范》 配合实施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对部分市场秩序不规范的行业实施专项整治。 3、做好安全生产和资源节约工作 加强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宣贯工作。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电子信息产业资源节约工作。 五、健全财务制度建设,强化审计监督管理
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 一、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和依法行政,优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1、积极推动〈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产业促进条例〉、〈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 2、推动“卫星广播电视接受设备定点生产销售管理”和“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法规制度建设。 3、进一步完善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有关政策。 4、研究出台〈关于支持电子基础产品发展的政策建议〉 5、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研究拟订有关信息技术产品的政府采购、反信息技术垄断、信息安全产品测评和审定等管理办法,推进〈税控受款机产品序列号管理办法〉和〈电子游戏机产品管理方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 二、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营造支持产业发展的良好服务环境 1、继续按照“突出特色、引导集聚、形式优势、完善产业链”的总思路,加强与地方厅(局)工作的联系和沟通,通过优势特色园区的发展,促进领域或产品“单项冠军”的成长。 2、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工作的指导。 3、推动产业特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务实推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在特色产业园区推动建设相应的公共服务平台 4、落实《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做好项目组织和推荐工作,缓解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的资金压力。 5、把握行业发展中的不定因素,研究行业发展的潜在风险,组织企业共同应对知识产权和贸易壁垒的影响。 6、落实中央与国务院领导指示,组织企业开发研制符合国情的信息安全产品,做好建设信息产品安全漏洞分析中心建设,推动信息安全产业自主创新发展,保障我国的信息安全。 三、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应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信息技术应用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选择明确的工业领域,形成明确的改造目标,“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有限目标”,实施信息技术在节能降耗、减少污染、安全生产等领域若干重点工程,务求时效。 3、围绕当前经济社会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组织实施应用示范工程,以及年度“倍增计划”项目,继续做好工业应用电子(如汽车电子、机床电子等)发展、煤矿安全信息技术应用等项目,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应用在传统产业改造和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四、产用结合,推动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设 1、继续支持和推进城市应急联动与社会综合服务系统建设 2、推进金卡配套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动IC卡的广泛应用,积极推进电子标签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3、组织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模块和读写机具的研发、产业化和应用推广。 4、配合国家税务局做好“金税三期”的实施工作,做好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的资质认定、监管以及产品序列号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5、组织推进相关试点城市的EMV迁移工作,以及产品与设备升级改造工作。 6、积极落实“十一五”空管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研制专项,以及有关项目的实施。 7、抓好卫星导航系统应用和产业化工作,重点做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卫星导航接收机芯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五、推动广泛的联合与合作,促进产业跨越式发展 1、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中美、中俄、中法、中日韩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2、在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加强横向联合与合作,形成综合竞争优势。 3、在新兴领域,以组织产学研用为主要形式,以鼓励自主创新、占领知识产权先机为产业发展打好技术、市场基础为目标,积极推动基于自主创新技术的新产品研发、应用和产业化。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纵向交流与合作,组织好产业联盟,形成合力。 六、加强对行业发展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
信息化推进司 一、强化信息化发展基础 1、推进网络信任体系建设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的完善和实施 3、加快推进信息化法律法规标准建设 4、积极开展信息化人才教育和培训 5、积极引导推广电子商务应用 二、推进农业信息化 三、推进企业信息化 1、推进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信息化 推进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信息化。进一步推动电子信息行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管理现代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 联合国信办、发改委研究制定《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 与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联合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 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推进城市信息化
无线电管理局 一、加强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整体协调 二、做好编制、事实无线电管理“十一五”规划工作 三、加快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积极推动〈无线电管理条理〉的修订出台 四、加强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的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 抓紧制定第三代移动通信频率指配有关政策 适时开展无线射频识别(RFID)频率规划工作 积极进行超宽带(UWB)、宽带无线接入等新技术新业务频率规划工作。 五、加强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加强无线电监测,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 六、加强对对讲机、业余电台的管理工作力度 七、开展水上无线电业务专项整顿,保障重点无线电业务使用安全。 八、认真做好无线电频率及卫星网络协调工作,维护国家权益。 九、加强频率占用费的管理力度。 十、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自身建设
外事司 一、积极开展“引进来”,促进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以国际大公司为重点、以我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为突破口,引导和推动国外企业在华投资、研发及业务开展,争取在关键技术领域合作取得进展。 密切跟踪集成电路和软件领域国际大公司研发、生产和投资动向,积极引导和推动他们在集成电路、软件方面项目的投资与合作。 二、抓好几个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 三、务实推动地方电子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发展 四、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企业海外发展
人事司 一、充分利用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电子信息产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二、整合利用现有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资源,发挥示范作用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1、继续组织实施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术教育。 2、进一步规范电子信息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3、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使信息产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与国际接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