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务服务有法可依
来源:四川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陈婷)政务服务必须“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这是记者从昨(28)日召开的全省贯彻《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蒋巨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2001年10月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对外办公至今,全省18个市州104个县市区都成立了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方便群众办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蒋巨峰指出,《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使我省推行政务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标志着我省政务服务纳入了法制化的发展轨道。各级政府要把所属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人民群众特别关心的其他重点、难点事项,经本级政府决定,也应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对如何贯彻实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蒋巨峰强调,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实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当前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即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机构,加强政务服务中心队伍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