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由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的我国第一个省级有机食品发展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机食品发展规划”(下称规划)顺利通过了由院士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技术评审。该规划开创了我国省级有机食品发展规划的先河,规划的编制更是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同志提出的“建设新疆有机食品强区”战略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规划的实施将对进一步提高新疆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和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同开展的2006年度“地球奖”评选日前在北京正式启动。“地球奖”是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于1997年设立,旨在表彰新闻、教育、社会各界及青少年集体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在当今众多的环保奖项中,“地球奖”发起最早,经过逐年不断完善,“地球奖”日益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地球奖”设立几年来,数百位杰出人士由于对环保事业的奉献精神和突出事迹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肯定,这对于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6年,中国环境记协与一汽丰田合作,共同承办此届地球奖。 2006年3月16日上午,交通部一行6人到总局就政府网站和信息化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座谈。总局办公厅与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信息中心首先介绍了总局政府网站发展历程、所取得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信息来源机制和网站栏目设置上的特点。办公厅介绍了总局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在领导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制订和实际操作等方面所作的工作。交通部人员针对信息发布渠道、信息考核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同时介绍了交通部网站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以及在人力物力保障方面的情况。会后,交通部参观了总局计算机房和视频会议室。 2006年3月17日下午,祝光耀副局长带队走访了全国妇联。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洪天慧、书记处书记甄砚及妇女发展部部长、副部长,发展部农村处处长,宣传部副部长、宣传部文化处处长等参加了会谈。祝光耀副局长说,受总局党组委托到妇联来,首先对妇联多年来对环保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对妇联推动妇女参与开展绿色创建系列活动在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及取得的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妇女已成为环保的一支主要力量。《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后,环保总局对《决定》中的重点任务进行了职责分解,就如何贯彻落实《决定》听取妇联的建议和意见。建议与妇联联手搞一个名称叫得响、活动覆盖面大、社会效果好的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把贯彻《决定》精神与现有工作结合起来,找到现有创建工作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结合点,将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特色贯穿在新农村建设中。例如“巾帼新农村建设环保行动”,名称可以再研究。搞点示范、试点,探索路子。洪天慧副主席表示,妇联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近几年与环保总局联手打造的绿色创建系列品牌也很受基层欢迎,很有成效。我们有很好的合作工作基础。建议《决定》职能分解把群团组织放进去考虑,六次环保大会妇联也参加,部际联席会议也把妇联扩大进去。甄砚书记就如何深入组织妇女参与环保工作,提出7点意见:1、突出重点。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定位在家庭。妇联工作的点打到“家庭”这个点上,有影响力,效果很好,妇女在其中起到至关重要作用。2、互动联动。妇联与各部委有5项工作协调组,环保总局参加了其中的3个,发挥协调组作用,持续做好工作。3、培育品牌或嫁接品牌。绿色家庭系列、巾帼生态庭院、生态村文明村镇等互相渗透、互相融合。4、点上提高质量,面上扩大覆盖。定位在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各项活动更有影响力。5、妇联拟开展的“巾帼示范村”活动体现了新农村建设的全面要求,其中环保是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要搞200个“巾帼示范村”,今年每省先搞一个“巾帼示范村”。6、培养骨干。拟对3000多个地县级的5000多妇联干部分7期进行培训,每期都有环保内容,请环保总局派教员讲课。7、社会宣传。贴进家庭需求,扣住家庭,在品牌上做文章。利用妇联的新闻宣传和组织网络渠道,广泛进行宣传。祝光耀副局长赞同甄砚书记提出的7点意见,并表示作为环保主管部门,要主动服务。在国际合作方面如何发挥妇联NGO组织作用,具体组织形式等问题,再研究商量。洪天慧副主席表示会后向书记处汇报,与各方面沟通后出个材料,把研究结果向环保总局反馈。走访活动结束后,祝局长召集宣教办、生态司、机关党委负责人提出下步工作要求:由生态司牵头与妇联发展部研究把妇联活动纳入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合作搞一个项目。宣教办利用妇联的宣传组织优势,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搞重好点宣传活动。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作为《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三次会议(COP-MOP/3)于2006年3月13日至17日在巴西库里提巴召开。2005年9月6日,我国成为《生物安全议定书》缔约方,我国是第一次以缔约方的身份参加本次《议定书》的缔约方大会。由国家环保总局、外交部、科技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派员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代表团依照会前准备的对案,积极参与了会议的各项议程。来自97个缔约方、39个非缔约方政府、相关联合国机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约800多位代表出席会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原副执行主任Ahmed Djoghlaf先生于2006年1月就任为《生物多样性公约》新的执行秘书,他在开幕式上回顾了《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进程,呼吁在政府、团体、妇女、土著居民、科学团体、企业界之间建立一种新的战略伙伴关系,这种新的战略伙伴关系将确保《议定书》继续和有效地实施。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代表、巴西库里提巴市市长、巴西帕拉那州州长、巴西环境部部长的代表、欧盟的代表、非洲集团的代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的代表、日本、墨西哥、中国、菲律宾等在开幕式做了发言。在全会和两个工作组会议上、不同利益团体充分反映自己的观点,最后本次会议通过了19个决定。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由总局规划财务司周建司长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李洪辉处长带队组成的调研组,于2006年3月15日~3月18日前往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调研了江浙沪排污权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的试点情况。调研期间,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调研组分别在无锡和嘉兴召开了三个座谈会。调研小组分别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的水污染物排放权有偿获取、江苏省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及二级市场交易试点、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保护区的水污染物排污交易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座谈会中,经调研组和当地政府部门、企业、专家共同探讨,对目前我国排污权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目前我国排污权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存在法律法规滞后、操作依据不充分;监测监管能力不足、排污计量工作薄弱;交易市场尚未形成;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价格机制未健全完善;社会各界对排污权有偿取得认识尚未完全统一等问题。对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取得与排污交易提出以下方面的工作内容:建立排污权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的法规基础;建立排污权有偿取得与排污交易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初始排污权有偿取得与排污交易的试点方案;开展排污权有偿取得与排污交易的国家试点;加强试点区域污染物排放的监控能力。同时,调研组提出了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试点工作的进度计划建议。 3月15日至17日,国家核安全局核反应堆处在苏州组织召开了核安全导则《研究堆维修、定期试验和检查》(送审稿)、《研究堆调试》(送审稿)专家审查会。来自核安全专家委员会、核安全监督站、营运单位以及审评单位的专家参加了会议。结合两个导则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和IAEA原文的相关原则,与会专家认真审查了两份导则,对其编制的必要性、编制依据、整体结构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导则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查和修改。 3月21日上午,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理事会成员 、第三届中华环境奖提名奖获奖者、中央电视台记者惠志军来到环境记协,从自己获得的奖金中拿出一万元人民币捐献给记协,作为特殊会费,感谢环境记协多年来对自己工作的大力支持。环境记协秘书长刘国正代表环境记协接受了捐赠。刘国正对惠志军多年来从事环保新闻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感谢他对环境记协工作的支持。中华环境奖是我国环境保护荣誉最高的社会性奖励,旨在表彰和奖励为我国环境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惠志军是新闻媒体工作者中唯一获得本届中华环境奖提名奖的记者。 3月21日至22日,总局在浙江省嘉兴市组织召开了国家核安全局与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简称秦山三期)2006年核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单位包括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安全监督站、北京核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和秦山三期。活动中,双方就秦山第三核电厂两台机组的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充分和坦诚的沟通交流,总结了2005年核安全监督管理活动,介绍了2006年核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探讨了目前核安全审评监督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商定了2006年的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和重点内容,就运行许可证审评、特许申请、202大修、在役检查大纲审评、运行事件报告、安全重要修改的申报、严重事故管理、备品备件、首次装料许可证条件跟踪、应急工作、乏燃料干式贮存设施质保大纲和辐射环境监测等方面达成了12项共识。 3月23日上午,中央电视台高峰副台长率队到总局与宣教办座谈,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合作尤其是通过拍摄专题片、纪录片等方式宣传环境保护等事宜交换了意见和建议。 《国家“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国万元GDP的能源消耗比2005年下降20%。为了实现这一艰巨目标,美国能源基金会中国可持续能源项目启动了《实施国家“十一五”能效目标规划研究》。2006年3月22日,美国能源基金会在北京召开了项目核心专家组第一次会议。该项目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等单位联合承担。项目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牵头,下设能源环境监管体制改革、中长期能源发展技术路径选择、能源财政税收政策、实现20%目标的政策措施等四个课题。环境规划院主要承担和参加第一个课题和第三课题。王金南同志出席了第一次项目核心专家组会议,并就课题设置、课题内容、“20%目标与10%目标”关联影响、国家规划目标指标分解等发表了看法。专家们认为,落实“20%目标”应该象落实“10%”目标一样,把指标分解到地区和部门,并提出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各地方的职责,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实现国家“十一五”能源效率的目标。该项目预计2006年10月提交第一批研究成果,2007年完成全部研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