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24日,按照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国信办)要求,上海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和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专家,共同对上海市黄浦、松江、徐汇三区承担的、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地区电子政务原型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专家组听取了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和三区信息化委员会的总结报告,认真审阅了有关成果文档并进行了提问和现场考察,对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地区电子政务原型试点”工作自2005年9月开始,目的是在自然人、法人及地理空间领域,确定共享信息指标体系,依托一体化信息交换平台,促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提高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能力,探索地区电子政务建设与发展的思路和建设经验。
黄浦、松江、徐汇三区分别承担了三个领域的试点任务。半年以来,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区信息化委员会的努力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按照相应的规范,分别形成三个领域的共享信息指标体系,建设了信息资源库群,增强了信息的一致性;二是依托区政务外网,建成了区级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可以满足部门间的数据在线交换;三是通过信息流程优化,完成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照协同监控、土地储备等一批以跨部门业务协同为特征的应用,形成了“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内部协办”的行政服务模式;四是建立了信息共享、交换及协同应用的相关管理规范。
专家组认为,上述工作按照国信办下达的“地区电子政务原型试点”有关要求,完成了《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目标任务,积累了可供借鉴的经验。下一步,试点单位将继续做好信息共享及协同应用的拓展工作,完善相关的标准和管理机制,同时加强经验总结和提升,发挥“地区电子政务原型试点”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