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信息化发展规划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更新时间:2012-04-14

我省是全国金审工程的试点省份。根据审计署《2004至2007年审计信息化发展规划》(审计发〔2004〕5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02〕126号),结合我省审计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2005-2010年全省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全国金审工程建设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审计方式为核心,以促进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普及和应用为重点,实现全省审计信息化的新一轮发展,为推进我省“两个率先”进程、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全省审计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期建设。按照全国金审工程建设的要求和标准,认真规划,分级实施,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和审计工作的实际,分阶段安排项目,防止重复建设。


  (二)需求主导,培训先行,突出应用。围绕强化审计监督和审计管理,突出重点,采取措施,加强推广应用,优先抓好培训工作,把审计信息化建设与改革审计工作和提高人员素质结合起来。


  (三)统筹安排,引进为主,开发为辅。硬件、软件、安全、管理和维护要统筹考虑。软件要以引进为主、应用为主,软件开发坚持全省统筹安排、合理分工,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要逐步推进外包和托管方式,注重使用国产设备和软件。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建立“预算跟踪+联网核查”的审计模式,实现审计监督的“三个转变”,即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相结合。据此,确定2005-2010年全省审计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


  有条件的审计机关使用金审工程开发的审计管理系统、审计实施系统(包括现场审计和联网审计两个子系统)。


  部分地区审计机关实施联网审计。
  省、市、县(区)审计机关基本完成基础性审计资源数据库的建设。
  省审计厅与省辖市审计机关、省辖市审计机关与县(市、区)审计机关之间的信息网络平台初步建成。
  基本形成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审计队伍。
  逐步按照审计信息化的标准、规范开展审计信息化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2005-2010年全省审计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大力推行计算机技术在审计业务和管理中的应用
  1.把计算机技术在审计业务中的应用作为审计信息化的首要任务,大力推广普及计算机审计。到2010年,利用计算机技术开展的审计项目,省审计厅力争达到年度计划项目的80%以上;省辖市审计机关力争达到年度计划项目的60%以上;县(市、区)审计机关力争达到年度计划项目的50%以上。同时,积极探索信息系统审计。


  2.全面推广应用在审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各种专业审计软件。大力推广应用《通用审计软件》、《审计助手》等审计软件;扩大Excel、Access、SQL Server等通用软件在审计实施中的应用范围。集中人财物力,分工协作,开发一些具有一定适用性的软件。同时,鼓励审计人员开发小软件、小模块、小工具,并在全省范围内交流、整合和应用,形成“江苏审计工具包”。


  3.初步建成联网审计实施系统。省审计厅要开展以一级预算单位及财政、地税、社会保障等部门为重点的联网审计;有条件的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开展以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及财政、社会保障等部门为重点的联网审计。凡所在地区已建立会计结算中心的地区都要实施联网审计。


  4.进一步总结和推行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推行审计抽样与分析、内控测试、风险评估等审计方法。到2010年基本形成省级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库和计算机审计方法库。


  5.建立、完善并推广应用适合各地实际的审计管理系统。到2010年,建成审计管理系统,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提高审计计划、统计、信息、档案、公文流转的规范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建立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信息互动渠道,了解指导审计现场工作;发挥计算机技术在人事、党务、财务、机关事务管理中的作用。为实行科学的审计管理、建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提供技术保障。


  6.省、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办好因特网站(页),使其成为与公众沟通、展示审计成果的重要渠道。


  (二)加快审计数据库建设,促进信息共享
  1.省、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加快被审计单位资料、审计专家经验、财经审计法规、人力资源等基础性资源数据库建设,力争到2010年基本形成适应审计业务和管理需要的信息资源库。


  2.建立畅通高效的信息资源收集渠道和方式,不断充实、完善、整理、丰富信息资料。利用审计管理软件和网络平台,实现审计机关内部、省审计厅与市、县(区)审计机关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审计决策提供支持。同时,通过审计网站发布审计信息,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3.积极利用宏观经济信息、网上培训信息等,开阔审计人员视野,强化宏观经济意识,提高审计学识水平。


  (三)建设审计系统网络互联基础设施
  1.建成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要求的局域网基础设施。


  2.按照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在省审计厅与省辖市审计机关之间,建成依托保密通讯网的审计内网,运行审计工作的秘密级以上信息;省、市、县(区)审计机关建成依托国家公共通讯网的审计专网,运行审计工作的内部信息;省、市、县(区)审计机关建成因特网接入网,向社会提供审计信息交互。


  3.省、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实现与本级政府重点部门、单位的网络互联和信息资源共享。


  4.利用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在保障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的数据传递交互,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为强化对审计现场的指导提供技术保障。


  5.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建设符合国家要求和审计实际情况的安全保密系统,建立必要的数据备份、应急恢复机制。


  (四)培养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审计队伍
  1.按照审计署培训大纲要求,搞好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全员普及培训,力争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全部通过审计署组织的考试。


  2.继续开展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到2010年,通过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省审计厅达到厅机关总人数的20%,省辖市达到15%,县(市、区)也要力争有人员通过中级考试。


  3.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计算机技术和应用专项培训,提高应用水平,提高系统运行、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五)按照审计信息化的标准、规范开展审计工作
  1.按照审计署制定的有关审计应用、数据库、网络、安全的标准规范,保障审计信息系统有序建设、有效运行、规范管理。


  2.按照信息化环境下新的审计方式对规范审计管理和审计行为的要求,开展审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审计程序,明确质量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审计信息化建设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审计厅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省辖市审计机关要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负责抓好本地区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审计业务人员、审计管理人员都要提高对推进审计信息化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学习,积极实践,尽快适应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工作。


  (二)保证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投入。按照金审工程建设的要求,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进行安排。各地要努力增加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用好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整合审计信息化建设资源。按照金审工程的要求,有计划地搞好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硬件建设,同时在软件开发上进行统一规划,组织有条件的审计机关实行分工与协作,形成合力,防止重复建设而造成浪费。市、县(区)审计机关自行开发的审计软件应向上级审计机关备案,省审计厅及时搞好鉴定与推广工作。
  (四)加强审计信息化工作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实现审计技术方法的创新。建立计算机审计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促进审计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


  审计信息化不仅涉及审计手段的改变,而且对审计理念、审计方法、审计流程,甚至对审计人员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完成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