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当看到,目前各级政府仍然管了许多不应该管又管不好的事,而不少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却没有管好,行政审批项目还过多;有些地方政府仍然代替企业招商引资,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一些地方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仍比较薄弱;一些部门之间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交叉重复,职责不清、权责脱节,管理方式落后,办事效率不高;一些政府部门事权、职权范围界定不够清晰,政绩考核体系不科学等。
为了更好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完成今年和“十一五”期间的各项任务,我们必须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所应履行的基本职能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市场调节,即对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行总量调控,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保持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二是市场监管,即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三是社会管理,即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四是公共服务,即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谓政府职能的转变或归位,就是要使政府从宏观微观都管、大事小事都抓转移到主要抓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上来,真正承担起对这些工作的责任。
当前,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着力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要理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坚决把不应该由政府履行的职能交给市场、企业和市场中介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
二是政府应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我国是一个有13亿多人口、发展不平衡的大国,尤其不能忽视宏观管理。既要加强宏观调控,又要改善宏观调控,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要求,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在投资领域,既要使企业成为投资主体,又要加强对全社会投资活动的指导、调控和监管,防止盲目建设和投资失控。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正确行使经济调节职能,主要为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的同时,要着力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进一步健全公共应急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核心是建立“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重点是合理界定乡镇机构职能,精简机构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依法规范对事业单位的授权行为。
四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强化行政问责制。
五是积极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公务员特别是行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建立有利于政府公正履行职责的财政保障制度。在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同时建立正常的行政资金供给机制,建立有利于充分而公正地履行职责和抵御腐败的公务员薪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