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欧盟科技发展综述
来源:全球科技经济瞭望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5年欧盟倡导的欧洲科技大联合仍然是欧盟坚持的一项最重要战略。第六个框架研发计划的顺利实施、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的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伽利略计划全面展开、ITER计划的重大突破、“欧洲研究人员宪章”及“招聘研究人员行为准则”建议的出台、“欧洲研究区”建设的深入发展、创新与创业工程的继续推进、基础研究的力度明显加强等一系列科技行动清楚地显示了2005年欧盟科技发展的轨迹,再一次验证了欧盟以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欧洲国际竞争力的坚定决心。

    1.重大科技政策动向

    制定重大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是指导和协调泛欧科技发展活动的重大举措。2005年,欧盟出台了重振里斯本战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科技进步与激励创新、规范研究人员招聘准则、欧洲青年条约等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欧洲的科技进步。

    (1)重振里斯本战略

    2000年,欧盟里斯本峰会一致通过了“至2010年,欧盟将创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知识经济社会”的宏伟战略。2005年3月22日,欧盟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峰会上专门就重振里斯本战略制定了强化体制改革、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机会、创建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政策与措施:

    •以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机会为中心,重振“里斯本战略”;
    •继续动员各成员国和欧盟的各种资源,尤其是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坚实的宏观经济条件是经济发展和就业支柱;
    •峰会高度评价了欧盟委员会发表的“为经济增长和就业共同奋斗——对里斯本战略新冲击”的声明,号召欧盟委员会、理事会及各成员国在此声明指导下重振“里斯本战略”;
    •峰会邀请各社会团体、各阶层提出一个共同奋斗计划,发挥他们在社会领域的才干和智慧,为经济增长和就业做出贡献;
    •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就业率,延长寿命;
    •继续执行欧盟和各成员国的社会融合政策,充分照顾弱势群体,尤其是贫困儿童。

    (2)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里斯本战略”的核心是以建设和谐社会、振兴经济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作为三大支柱,相互支持,齐头并进,共创欧洲美好未来。其共同目标就是不断改善公民的生活条件,协调发展欧洲经济、社会和环境。

    •欧盟必须密切关注世界环境不断恶化给人类带来的灾难,积极制定欧盟环境保护政策;增加投入,组织大型环境科研攻关计划;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促进国际合作,努力推动国际社会共同应对世界环境不断恶化的严峻挑战;
    •2005年6月,欧盟委员会发表了“可持续发展指导原则”声明,更加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欧盟的可持续发展计划;
    •继续实施于1992年2月27日通过的《欧洲联盟条约》;
    •继续实施于1993年出台的《振兴经济、增强竞争力、创造就业机会》白皮书;
    •继续实施欧盟于2001年制定的《二十一世纪议程》;
    •继续执行于2001年出台的《欧盟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
    •欧盟再一次号召各成员国不断扩大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合作范围,采取国际联合行动,按联合国章程要求取得更加有效的成果。

    (3)科技进步与激励创新

    欧盟布鲁塞尔峰会就促进科技进步和激活创新能力是实现“里斯本战略”目标的火车头达成共识。在科技进步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推动欧洲科技联合,以科技进步振兴经济、改善公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不断提高欧洲的国际竞争力。在创新方面,要集中全民智慧,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改善创新条件,增加创新投入,努力创建新一代技术型企业,尤其要把创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发展科技和激励创新必须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共同为实现“里斯本战略”的宏伟目标服务。

    •认真执行欧盟制定的“增加科研投入行动计划”;
    •发动各成员国政府、社会团体、学术界、研发机构、企业界和广大民众积极参与欧盟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的筹划和制定工作;
    •创建“欧洲研究委员会”,进一步支持、规划欧洲尖端科技研发、基础研究及创新能力的提高。
    •欧盟号召各成员国政府必须根据国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创新政策;
    •欧洲投资银行必须放宽对研发投资条件,会同欧盟委员会共同研究科研资金利用新模式,并将欧洲投资银行视为科研投资的重点银行;
    •以公共服务、中小企业及家庭为基础,努力更新换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加强欧洲信息社会建设;
    •努力发展生态技术,促进生态创新及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为更好地执行环保政策,振兴经济,提高就业率及改善公民生存条件和保证健康做出贡献;
    •利用各种方式,努力发展科研、教育和创新,提高知识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4)规范研究人员招聘准则

    2005年3月15日,欧盟首次发布了《招聘研究人员行为准则》。这是欧盟深化人才智力资源开发、完善欧洲人才市场、吸引国外优秀研究人员的重大举措。

    •聘用:雇主或资助者应当建立起公开、有效、透明、积极和遵守国际惯例,并适合所招聘职位类型的招聘程序;
    •选拔:选拔委员会应汇聚具有多种不同专业和能力的人士并注意其足够的性别均衡,在适当和可行情况下,还应包括来自不同部门(公共和私营)和领域的人士,包括来自其他国家的和具有相关阅历的人士对应聘者进行评估;
    •透明度:候选人在选拔开始之前,应被告知招聘程序和选拔要求,空缺位置的数量及其事业发展前景;
    •优势确认:在选拔过程中,应考虑应聘人员的全部经历,注重其潜力的同时还应注意其创造性和独立工作水平。要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来确定优势,注重在一个多样化的事业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出色成果,而不能仅限于论文发表的数量;
    •关于按年代顺序撰写的个人履历中的变更:在按照年代顺序撰写的个人履历中,事业上的中断或变更不应成为受惩罚的理由,相反,应被看作事业的演进,是研究人员向多元专业发展的潜在贡献。应允许应聘人员提交有证据可以证明的履历,以反映适合其申请的工作岗位所具备的资质;
    •对于流动经历的承认:所有的流动经历,例如:在另外一个国家/地区或研究机构(公共或私营部门)工作,或者从一个领域换到另外一个领域,或者从一个部门调到另外一个部门,不管是作为其初级培训的一部分还是在其研究事业的晚些时候,包括虚拟态的流动经历,都应被当作对于一个研究人员的专业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经历来看待;
    •对于资质的承认:雇主或资助者应对所有的研究人员进行适当的学术和专业(包括非正式资质方面)的评估和评价,特别要注重对于其国际和专业方面的流动性的评价;
    •资历:所要求的资历水平应当与应聘岗位的需求相对应,不能设置聘用人员的障碍;
    •博士后的任用:任用博士后的机构应建立有关博士后人员聘用的清晰规定和明确的指导原则,包括其最长任用期限及任用的目的。

    (5)欧洲青年条约

    随着欧洲人口老龄化加剧,2005年3月,欧盟委员会推出了一整套可行的有关青年人为“里斯本战略”服务的政策和措施,并取名为“欧洲青年条约”。该条约的主要条款涉及到教育、科研、培训、流动、择业及家庭生活等众多领域,目标是确保青年融入社会、鼓励和支持青年发挥其聪明才智,积极参与“里斯本战略”的各项活动,为欧洲的繁荣富强贡献力量。

    2. 研发经费投入

    长期以来,研发经费的严重短缺一直是困扰欧盟科技发展的重要因素。2004年,欧盟委员会发表了题为“科学与技术——欧洲未来发展的关键”的战略性文件。该文件首次向世人郑重宣布了在2007—2013年,欧盟科研经费总额要达到占其GDP的3%,其中2/3来自私人投资,彻底扭转欧盟研发经费长期严重不足的不利局面。

    2005年,新任欧盟研究委员波托科尼克首次公布了欧盟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草案。该草案的重点之一就是全面规划了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的财政预算。其总预算为732.15亿欧元,再加上31亿欧元的欧洲原子能研究经费,总量高达760亿欧元。据欧盟设想,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执行期限由原来的4年改为7年,年平均约为100亿欧元。虽然,欧盟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于2006年底才能启动,其财政预算仍有变数,但可以肯定,欧盟强化研发投入的决心是不会改变的。

    3. 重大科技发展计划

    (1)欧洲安全研究计划

    2004年9月,欧盟委员会正式批准了“欧洲安全研究计划”。2005年是该计划正式启动前的最后准备阶段。欧盟决定实施“欧洲安全研究计划”的指导原则是:在欧盟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与协调下,进行新威胁领域的尖端技术研发,提高防范恐怖活动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各种事故;改善紧急救援条件,提升人道主义行动的能力。充分发挥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的作用,以最尖端技术应对当今世界上恐怖新威胁的挑战。其战略目标是:

    •欧盟负责该计划的投入,总预算至少保持在10亿欧元/年的水平上,2007年正式执行;
    •为了填补军民两用领域间的科研鸿沟,该计划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技术多样性的优势,各成员国密切配合,统一协调,鼓励技术转化、集成与转让;
    •建立《安全研究咨询委员会》,制定战略行动计划,确保计划重点研发领域、执行原则和机制;研究与确定提高欧洲竞争力的关键性安全研发技术;
    •欧盟委员会必须确保该计划与未来提升欧洲国防能力、发展研究、获取新技术、改进武器装备等专门机构的密切联系,协调发展;
    •该计划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促进欧洲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产品市场的开发以及欧洲安全体系的改善;
    •该计划的项目建议由欧盟委员会负责,定期在《走向国防设备的欧洲市场》通讯上大范围地发布。

    (2)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

    2005年是欧盟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编制的关键一年。与第六个框架研发计划相比,一个最鲜明的特点就是该计划的总预算有了巨大增加,几乎翻了一番,其总额高达760亿欧元。另一个不同点就是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周期延长至7年(2007—2013年)。制定该计划的指导思想是根据欧盟现有的研发实力,领域和项目的选择立足于欧洲的最迫切需求,尤其是那些事关经济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科研产品附加值的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增强等方面的高新技术领域。与此同时,也要使所选优先领域和项目与欧盟政治战略相融,与欧盟一体化进程同步,要充分利用欧洲优越网络、优先领域集成和各成员国参与的积极性。欧盟不仅要积极参与欧盟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的实施与管理,而且还要参与和协调各成员国的国家研发计划,逐步使各成员国及欧盟的研发计划为欧盟的总体战略服务。根据以上原则,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的集成领域有下列5个部分:

    ①优先合作研究课题;
健康;生物技术、食品与农业;信息社会;纳米技术、材料和工艺;能源;环境;运输(包括空运与伽利略计划);社会经济研究;空间与安全;
    ②基础研究;
    ③研究人员培训;
    ④研究能力提升;
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建设知识区域;挖掘研发潜力;科学与社会;国际合作。
    ⑤欧洲联合研究中心。

    (3)尤里卡计划

    2005年是欧洲“尤里卡计划”发展20周年。新年伊始,欧盟委员会、理事会、欧洲议会以及“尤里卡计划”成员国就陆续举行一系列活动,庆祝“尤里卡计划”实施20年,展示该计划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继续推动“尤里卡计划”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欧洲的国际竞争力。

    “尤里卡计划”系欧洲跨国高新技术联合研发大型计划。其原则是以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为主,联合大学和科研机构,自由组合,自筹资金,共担风险,共享成果。该计划市场导向性强,以研究—创新—产业化为行动纲领,是欧洲联合自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目前,“尤里卡计划”的成员国已从最初的17个增至36个。“尤里卡计划”的主攻目标为医学与生物、通信、能源、环境、信息、激光、新材料、机器人与自动化、运输等九大领域。根据“尤里卡计划”秘书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估,取得全部成功和部分成功的项目占其项目总数的60%;中途停止或转到计划外执行的项目约占24%;完全失败的项目约占17%。从参与“尤里卡计划”的企业效益情况来分析,其成就也令人鼓舞:75%的参与企业都能开发出一个新产品或一种新工艺;30%的参与企业都能找到一个较广阔的新产品销售市场;25%的参与企业注册了新专利;11%的参与企业登记了产品的新标准。由此可见,“尤里卡计划”在促进欧洲联合自强,密切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战略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4)纳米技术五年发展行动计划

    2005年6月,欧盟委员会通过了《纳米技术五年发展行动计划》(2005—2010年)。该计划就纳米研发、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创新与创业、科技产品对人类社会、环境的潜在影响以及消费者保护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和措施,为欧洲今后纳米科技发展制定了目标。

    ①加强纳米技术研发与创新。

    •鉴于纳米技术研发具有跨学科性,必须整合各成员国的资源,集中研发优势,走联合研发与创新之路,提升欧洲纳米技术的综合水平;
    •在欧盟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框架中,大幅度增加纳米技术研发与创新经费,确保研发与创新活动顺利开展;
    •建立一条研发、创新、创业、生产、应用的一整套知识链;
    •加强对纳米技术安全应用的研发;
    •建设和完善欧洲纳米技术平台,加大研发与创新力度,不断提升欧洲纳米技术的国际竞争力。

    ②联合建设纳米技术研发的基础设施。

    •创建一个适当、多元、连贯的欧洲纳米科研基础设施;
    •支持大学、科研机构和工业企业进行跨国研发,推动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加快纳米技术转化;
    •努力改造和升级现有基础设施,动员政府和民间财力,建造新的跨学科纳米研发基础设施。

    ③加快交叉学科的人力资源开发。

    •促进跨学科、跨区域科研人员流动网络建设,推广先进的纳米科技人才教育和培训方法及模式;
    •设立欧洲纳米科技跨学科奖项,用以表彰在该领域的研发、成果转化、环境安全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员;
    •设立“玛丽•居里纳米技术专项经费”,资助博士人才的研发活动,尤其要鼓励女性研发人员积极参与;
    •不仅鼓励纳米技术所涉及到的物理、化学、生物学、毒理学、生态毒理学及工程学等领域的研发活动,而且还要鼓励在风险评估、纳米技术对人类社会影响等领域的研发活动。

    ④关注纳米技术对社会的影响。

    •纳米技术研发活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充分考虑其所涉及的道德伦理问题,其中包括对人体健康及个人隐私权的侵犯等;
    •进行纳米医药伦理研究,制定相关伦理指标,设专门机构对纳米科研项目的伦理进行审评;
    •进行纳米技术发展的前瞻性研究,评估纳米技术存在的潜在社会风险,并提供信息服务;
    •制定安全、有效的措施,把工人、消费者以及环境对纳米物体的暴露危险降至最低程度;
    •与各成员国、国际机构以及工业界等合作,制定纳米产品风险评估和管理模式、指标、标准。

    ⑤国际合作。

    在强化与经济、工业发达国家合作、追求知识、成果和利益共赢为最终目标的同时,不断扩展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与欧盟签署科技合作协定国家的合作,以促进发展中国家获取知识的能力,避免“纳米鸿沟”的出现。

    (5)数字经济五年发展计划

    2005年5月31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批准了欧盟《数字经济五年发展计划》(2005—2010年)。这是欧盟落实里斯本战略重大举措。信息与通信技术(ICT)发展是欧洲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强大支柱,其GDP增长的1/4来自ICT,40%的生产力是依靠ICT的发展。目前,ICT不断向智能化、微型化、安全化、快速化、简练化发展,并使载体内容迅速向三维多媒体形式扩展。面对新的ICT严峻挑战,欧盟决定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发展计划”,其目的就是以ICT为龙头,加快建设与发展欧洲信息社会,振兴经济,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改善公民的生活质量。

    ①完善欧洲单一信息区建设,努力建立一个开放型的、具有竞争力的信息和媒体市场。

    •提升高质量服务速度,确保高质量内容及高分辨率的图象;
    •确保法律与经济安全,鼓励创新服务和在线内容;
    •提升“互通”设备与平台的等级,改进所在平台上相互转移的服务;
    •面对欺诈、不健康的威胁及技术欠缺,须使因特网更加安全,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信心。

    ②强化信息与通信研发和创新投入,振兴欧洲经济,创造高质量的就业机会。

    欧盟决定在2007年启动的第七个框架研发计划中强化ICT的研发投入,使其达到127.56亿欧元(2007—2013年),即每年不少于18亿欧元。另外,在此期间还要增拨8亿欧元专门用于鼓励选择与使用ICT。其重点研发技术是:

    •知识、媒体及创新型服务技术,尤其是知识、模拟及显象等技术;
    •先进及开放型网络技术;
    •安全、可靠的软件技术;
    •纳米电子技术。

    ③改善欧洲信息社会条件、强有力地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和民众生活质量。

    •2005年,向欧洲民众广泛宣传使用ICT各种网络的政策,建设覆盖整个欧洲领土的高流量网络;
    •2006年,通过ICT公共服务发展战略和电子政务行动计划;
    •2007年,正式启动直线公共服务系统中的有关技术、法律、结构等方面的示范项目;
    •2007年,逐步实现提高民众ICT生活质量的开发计划;
    •2008年,提高欧洲各领域ICT网络的总体发展能力。

    (6)欧盟创新行动计划

    2005年10月12日,欧盟通过了“创新行动计划”。该计划通过19项切实措施,为欧洲的研发与创新注入新的活力。该行动计划的宗旨就是集中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激活各项创新活动,共分四大领域,实施19项行动措施。

    ①研究与创新是欧盟的政策核心。

    •制定最佳的新技术研发管理条例;
    •各成员国政府必须热情、真诚地帮助和支持研究与创新活动;
    •提高知识产权效率,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创建更加诱惑研究人员的市场;
    •利用公共市场鼓励研究和创新活动;
    •宣传最佳、最广的税收激励政策。

    ②研究与创新是欧盟的财政核心。

    •为尖端技术的研究与创新动员一切资源;
    •视欧洲结构基金为研究与创新的动力;
    •改善中小企业研究与创新的财政条件;
    •动员各成员国的各项计划在财政上支持欧洲的研究与创新活动。

    ③研究与创新是企业的核心。

    •进一步发展大学/工业合作伙伴关系;
    •创新极区与工业集团必须以研究为轴心;
    •建立企业行动前的支撑服务体系,激励研究与创新活动;
    •建立创新管理与社会互动体系;
    •建立一整套为创新者提供各项服务的体系;
    •建立欧洲工业研究与创新体系。

    ④完善研究与创新政策。

    •研究与创新是支持增加就业的国家项目的重中之重;
    •改进政策分析工具;
    •强化政策与合作方面的人员培训。

    (7)ITER计划

    2005年是ITER计划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经过两年的艰苦谈判,参与ITER计划的美国、日本、韩国、欧盟、中国、俄罗斯终于在2005年6月28日达成一致,决定将ITER的实验堆建在法国南方的卡达拉舍。六方的这一共识,不仅彻底结束了长达两年的争论,而且为该项大型国际合作项目的正式启动铺平了道路。ITER计划的总费用约为130亿美元,历时30年。它像国际空间站、欧洲加速器、人类基因组计划一样,是一项重大的国际合作项目。该计划一旦成功,将为人类开发新一代战略能源带来一次革命。目前,ITER计划已进入具体实施筹备阶段,其实验堆有望于2006年开始建设。

    (8)伽利略计划

    2005年是伽利略计划全面进展的一年,其主要特点如下:

    •该计划的管理机构——联合执行体(GJU)有效运行;
    •经费基本落实;
    •项目招标工作顺利展开;
    •中国作为该计划的第一个国际合作伙伴已于2005年7月28日签署了3个合作项目合同;
    •中国国家遥感中心已正式加入伽利略联合执行体,并派3位专家参与项目的管理;
    •欧盟已正式与中国、美国、印度、以色列签定了伽利略计划合作协定;
    •欧盟正在与韩国、巴西、白俄罗斯等国家进行合作谈判;
    •伽利略计划的第一颗卫星可望于2005年底或2006年初发射升空。

    4. 国际科技合作

    (1)指导原则

    通过欧盟的协调和已建网络,大力支持成员国与欧盟以及成员国之间各领域的合作研究活动。努力促进欧盟与第三国之间的国际科技合作,并纳入欧盟的国际科技合作总体框架。

    (2)重点合作领域

    •健康:改善欧洲公民的健康状况,加强欧洲与健康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共同攻克世界健康领域的难题,例如:新的传染病防治。重点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研发合作,寻求有效的新疗法,建立新的预防机制、诊断技术以及长效保健体系;
    •食品、农业及生物技术:面对社会与经济的新挑战,以知识为基础,创建欧洲生物经济体系;
    •信息通信技术:确保欧洲始终掌控未来ICT技术的主动权,满足欧洲社会与经济的需求。巩固和发展欧洲ICT科技基础,促进该领域的创新活动,并快速地将成果转化为欧洲公民、企业、工业及政府部门服务的新技术;
    •纳米科学、纳米技术、材料及生产新技术:提升欧洲工业竞争力,确保其技术转化优势。促进欧洲人民从一个资源丰富的工业走向知识先进的工业,以便应对处于十字路口的各种技术和学科的新技术应用;
    •能源:努力促进由化石燃料为基础的能源体系向可持续能源体系转化,充分利用各种替代资源提升能源效力,应对能源供给安全和气候变化的新挑战,增强欧洲能源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环境(包括气候变化):重点是加强气候、生态、陆地和海洋系统变化的预测、预报以及监控。尤其是减轻环境对健康的压力和危害的新技术和新方法,以及自然环境和人文的管理;
    •运输(包括空运):以先进技术为基础,发展更加生态和智能的欧洲运输体系,尊重环境和自然资源,使公民和社会受益。确保欧洲运输工业位于世界一流水平的地位;
    •社会—经济和人文科学:这是一项知识深厚的科学。面对欧洲出现的经济增长、就业、国际竞争力、社会融合、公民生活质量等领域的严峻挑战,需要建立一个涉及上述问题的知识基础;
    •安全:发展该领域的技术与知识,提高必要的安全能力。面对恐怖主义和自然灾害,确保欧洲公民的安全与基本人权。利用最新的知识和技术,建立欧洲最佳的安全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方面供求双方的密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