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璠
据《中国青年报》4月5日报道,最近,国土资源部完成了全国2005年度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和逐级汇总(未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亩降为1.4亩。虽然下降幅度是一个很低的0.04亩,但做为一个基数很低的人均指标,这确实不是一个很低的数字。如果照此递减下去,10年、20年、50年后是什么状况,应该不是一道很难的数学题。
而前几天,4月1日《人民日报》曾报道,做为探索“十一五”时期保护基本农田新机制的一项具体措施,我国已初步确定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16个县(市、区)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为指导有关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编制要点。示范区建设主要包括四大任务:一是基本农田整理;二是基础工作建设;三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和机制建设;四是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无疑,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对于遏制滥占耕地的势头、把保护耕地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将产生积极的示范意义。
我们脚下的土地是有限的;但人口还在增长。城市要发展,需要占地:要招商引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要建成广厦千万间,让市民百姓俱欢颜;要开出条条大路,缓解交通拥堵,使更多的人依靠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出行。农村也要发展,也需要占地:要发展二三产业,调整产业结构,走城市化的道路,引导农民发家致富。沿海地区已经先行一步,还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西部地区要实施大开发,也要缩小地区和贫富差别。各方面都要加快发展,都在不停地占用大量草地、林地、耕地等资源。
当我们发现森林、草原减少时,便退耕还林还草;发现耕地少了,便停止占地。但很多草地、林地、耕地已被永久性破坏,不可能复耕。尽管从2004年开始,国家就严格控制对耕地的占用,但耕地的绝对减少确是不争的事实。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2005年,全国实际建设占用耕地13.9万公顷,灾毁耕地5.4万公顷,生态退耕39万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2万公顷;查出往年建设未变更上报建设占地7.3万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0.7万公顷。当年净减少耕地36.2万公顷。我们常说中国以占世界7%的土地养活着占世界22%的人口。如果耕地按这样的规模递减,对生活与发展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低估的。
地球只有一个,而人口在一段时间内还会继续增长,保护耕地无疑就是保护整个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是硬道理。科学地发展更是硬道理。要真正在发展的同时保护我们的耕地,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作指导。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示范意义在于,一是确定一个底线,一个刚性的底线,绝对不能突破;二是把保护耕地的目标具体量化,分解到省和自治区、直辖市,分解到地市州县,其中60%在粮食主产区。这样,就可以把保护耕地的要求做为政府部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加以检查和考核,对达不到要求者进行责任追究。依照同样的思路和原则,国土资源部门和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森林和草原也划定基本保护示范区,严加管理,以确保科学、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