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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际社会乃至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侵权犯罪行为不但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阻碍了技术进步、文化传播和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给各国执法机构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执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日前在上海举行的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试图探索一条适用于中国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模式。
由中国公安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联合主办的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于2006年3月31日至4月1日在中国上海举办。会议以携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交流、合作、共进为主题,重点关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有组织化、国际化趋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策略,推进各国执法机构之间以及执法机构与产业界之间的合作等当前国际社会十分关心的问题,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宣言》(全文附后)。
中国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世界经济、科技和文化交流与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是,世界在享受知识产权带给人类社会的丰硕成果的同时,也正在深受日益严重的假冒盗版犯罪之害。当前,国际社会乃至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假冒盗版犯罪活动日益呈现出专业化、国际化和有组织化的趋势,不但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阻碍了技术进步、文化传播和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给各国执法机构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执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郑少东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了包括刑事执法保护在内的、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保护机制,并且正在不断健全、完善。作为重要的刑事执法机构,中国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依法履行职责,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商务部副部长、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姜增伟,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严隽琦,国际刑警组织总部高克·戴维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刘万忠等出席开幕式并分别致辞。来自国际刑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及香港、澳门地区政府和执法机构的官员和专家,中国人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中国政法大学等有关部门、院校的领导和负责同志,以及美国全国商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以及40余家著名跨国企业、国内重点企业的代表出席本次论坛。
本文摘取部分嘉宾之发言要点,以飨读者。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之“山鹰行动”
背景:2004年11月,为贯彻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部署,针对假冒商标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和领域猖獗泛滥的态势,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山鹰行动”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破获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在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国内外引起了积极反响。
2004年11月至2005年12月,共立案3534起,破案3149起,涉案总价值达26.5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近13亿元。公安部挂牌督办130起情节恶劣的重大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96起(其中38起已经判决)。摧毁跨地区犯罪网络25个,破获跨国犯罪案件7起。
高峰(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假冒商品巨大的消费市场是导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根本原因,数字技术、互联网等科技手段的普及使知识产权侵权更便捷,而各国不法分子的参与则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全球性问题。因此,只有加强各国执法机构之间,以及执法机构与工商界的合作交流,才能有效遏制侵权犯罪特别是跨国犯罪活动的泛滥。为更好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应该加强以下几项工作的力度:一是准确认识知识产权犯罪的国际性特点;二是实施“精确打击”与“全程打击”,稳、准、狠地打击幕后组织者、策划者,摧毁生产、储运、销售等整个犯罪网络;三是合作开展“控制下交付”战略;四是对可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设备跟踪备案;五是加强权利人与执法机构的合作;六是教育公众,遏制对侵权商品的消费需求。
杨振江(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利。特别是200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在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力度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2004年4月至年底,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481人,同比上升15.6%;起诉511人,同比上升5.6%。2005年,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845人,同比上升40.4%;起诉968人,同比上升51.7%。今年1月至2月,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12人,同比上升64.3%;起诉128人,同比上升91%。加上数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案件,今年1月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81人,起诉320人。
二是认真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大案。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并派员督办了近百起有影响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重大案件,2005年又对56件大案进行挂牌督办。
三是切实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活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走访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发现和掌握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线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62件。
四是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2006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和监察部共同会签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其核心内容是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应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信息共享与国际合作
背景: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2005年,上网用户达1.11亿,排名世界第二;上网计算机达4950万台;域名数为259万个;网站数69.4万家。互联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2005年,个人电子商务成交额达135.05亿元,比2004年增长280%。网络游戏产业快速发展,2005年,网络游戏用户达到2634万,比2004年增长了30.1%。
赵世强(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近年来,除了利用互联网实施传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外,信息网络技术给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带来了新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架设侵权网络应用服务,如网络游戏私服、网络电子图书馆等专用网络应用服务等;绕过电子信息和应用程序保护技术措施,如软件破解补丁、游戏外挂、破解电子版权保护技术措施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在信息网络技术领域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如侵犯软件专利权、恶意抢注域名等。
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物品或电子信息有别于传统犯罪,网络的无边界性导致更多的跨国(境)犯罪,网络的匿名特性导致面向更多的不特定人群销售侵权产品。电子信息的可复制特性易引发二次侵权问题,导致侵权活动的雪崩效应;复制、分发电子信息的边际成本为零导致“高价产品贱卖或免费提供”现象,从而容易导致大规模的侵权发生,造成严重的后果。当前,还存在打击网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取证难、定性难、调查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
李德强(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高新技术的发展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无时不在冲击着我们的行为规范制度,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问题十分突出。比如与高新技术有关的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无论是从权利人在指控方面对司法机关的配合角度来看,还是对侦查、检察和审判等各个阶段进行考察,都能发现非常突出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很具有代表性。从维护权利和打击犯罪的角度来讲,举证问题不好解决,比如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和认定,专家证言的可采性,对专业性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需要和依赖等等,都需要纳入制度化轨道。另外,“陷阱取证”、侵犯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自诉与公诉之别如何把握、侵犯商业秘密的追诉标准是否必须统一、不同阶段商业秘密鉴定是否有必要区分等问题,在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解与适用方面都亟待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战略
背景:经过20多年的实践与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体系完整、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制度,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理论、法律和管理制度有了相当深入的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拥有专利审查、复审、自动化、数据加工及管理等专业人才3000多人,并正在快速递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审查专业人才近300人。我国已成为专利、商标审查和复审的世界大国之一,基本建成了与时代同步的专利、商标等自动化管理系统。
200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为组长,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二十多个部门组成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2005年6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吴仪副总理主持下召开,战略制定工作正式启动。
文希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长):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的总体战略之一,与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等国家总体战略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涉及专利、商标、版权与相关权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记、生物新品种、商业秘密、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艺等,涉及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保护、法规、传播、中介、人才和国际合作等各个环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初步考虑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培养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加快建设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努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大力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产业化;加快知识产权信息查询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实时高效的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积极争取对我国经济发展最有利的国际知识产权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金武卫(国务院法制办科教文卫司处长):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正在蓬勃发展,方兴未艾,但是,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当前,我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创新型国家为目标,根据国内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确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基本制度后,继续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规定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商标代理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作品付酬办法正在抓紧研究中。二是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原有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国务院把修订专利代理条例列为今年立法计划中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有关部门目前已经开始了修改商标法、专利法的准备工作。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立法研究。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进一步完善国内知识产权立法的同时,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担国际组织成员的责任,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的调整和完善,使其有利于世界各国共享科技进步带来的成果和利益;在严格履行自身所承担的保护知识产权国际义务的同时,还在考虑加入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今年有望加入《WIPO版权条约》和《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积极利用双边或者多边对话机制,解决经贸关系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如通过中美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和中美商贸联委会、中欧知识产权对话机制、与外商投资企业定期沟通机制等渠道,听取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