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生产性服务业
来源:经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纲要》提出,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细化深化专业化分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纲要》提出,交通运输发展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交通基础设施,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综合运输体系,要针对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工业等生产力布局,遵循交通运输发展规律,合理规划运输设施的空间布局,优化运输资源配置,调整运输结构,强化枢纽衔接和集疏运配套,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技术经济特征和比较优势,促进运输一体化,形成各展所长、优势互补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要把综合运输大通道和枢纽建设,尽快形成完善的网络骨架,作为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与协调发展的主要手段。

    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进金融服务业有序发展。

    健全金融体系,完善服务功能。一是规范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在严格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规范发展各类金融机构。二是积极鼓励金融创新。“十一五”期间要鼓励金融机构在制度、机构、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将防范金融风险与鼓励金融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借鉴国际经验,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适合国情的综合经营组织形式,提高金融企业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同时,要加快金融电子信息化建设,支持发展网上金融服务。三是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四是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五是发展境外金融服务。

    加快保险业发展,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一是发展养老、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二是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巨灾再保险体系。三是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

    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纲要》从多个角度提出了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思路。一是依托于邮政和电信基础业务,在改善传统业务的同时,发展增值业务,开发新兴业务,促进普遍服务。二是立足于电信业务结构调整,发展互联网产业。三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四是推进电子政务。五是培育公益性信息服务机构,开发利用公益性信息资源。六是鼓励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丰富中文数字内容资源,发展动漫产业。

    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引导。二是转变政府职能,确立商务服务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应由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三是加强监管,规范商务服务企业行为。四是联合重组,鼓励商务服务机构“强强联合”、兼并重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支持服务企业同时取得多种资质,开展多项服务;鼓励对外对内开放,包括引进国外同类企业到中国设立代表处,支持国内企业联系国外业务。五是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