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之“网”,南京警察的特殊武器
来源: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14-05-30

 

  【南京日报报道】 对付犯罪分子,警察用什么武器?很多人首先会想到枪。但在我市,警察还有件特殊“武器”,这就是市公安局自主研发的信息化系统——警务综合平台。依靠这个网络“武器”,南京警察不仅在“网”上抓逃犯,还通过这张神奇的“网”为群众服务。

  公安信息化带来了一场深刻的警务革命。事实上,这场革命不仅是技术上的革新,更重要的是观念上的转变和机制上的创新。变革总会遇到阻力,回顾平台从研发到投入使用的过程,当初力主独立开发警务综合平台的市公安局局长孙文德坦言,“如果让我重搞一次,我都没有勇气。”

  公安局长发出这样的感叹并不奇怪。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早已有之,但以往的格局是条块分割。公安机关有多少个部门,就有多少套独立配备的信息系统。这种条块分割的弊端显而易见:同城信息不共享,相隔不远的派出所也难以及时沟通信息。2003年,市公安局党委提出,南京要走在全国公安信息化的前列,就得另起炉灶,独立研发一套可以整合全部警用信息、高度共享的警务综合平台。

  由一个城市公安局研发一套软件系统,这在国内还没有先例,一时议论纷纷。

  平台研发顶着巨大的压力,在质疑声中启动。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处长蒋平说,要搭建一个能让所有民警都能使用的系统,不是光靠电脑程序员就能完成的,于是,治安、刑侦、户政、法制等各部门的专家都被召集起来,参与平台中业务模块的研发。

  2004年7月1日,警务平台投入使用。当天,白下区光华东街一家美发中心女老板吴某被掐死在出租屋内。这一案件成为考验平台作战能力的试金石。

  案发后,白下警方立即通过警务综合平台,对该美发中心的暂住人口进行查询,得知该美发中心已更换了3任老板,该店前任老板朱某因店面承包矛盾,曾与吴某发生纠纷,而案发前朱某曾在现场出现。

  白下刑警立即将朱某的照片等资料制作成协查通报,通过警务综合平台发布。而由各方传来的信息,经警务综合平台分析研判,朱某有极大作案嫌疑。水上公安分局随即加强了对朱某可能出逃辖区水域的巡防密度。两天后,民警在江面上发现一具男尸。经比对,该男尸正是畏罪自杀的朱某。

  这次网上实战颠覆了以往“大清查”的办案模式。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荣爱民说,过去一旦发生大要案件特别是命案,全市民警都要参与搞清查。案发地公安机关将协查通报电传到刑警支队,然后再由刑警支队传至全市各分县局,全市民警大清查、大布控。这种办案方式,动用大量警力不说,只要有一个盘查民警走了眼,就有可能错过最佳战机。不仅如此,要确认一个外来人员是否在逃人员,过去的做法是在全国联网的“在逃人员名册”中仔细搜寻,还要与发出通缉令的当地警方联系,费时费力不说,还有可能让逃犯从容逃离。而“警务综合平台”开通后,民警只要在“平台”上输入人员姓名等资料,系统就会自动比对并报警。平台开通至今,已有3680名逃犯落“网”。而警方依靠该平台破案数占了破案总数的1/3。

  除此之外,外地逃犯、暂住人口等信息也全部上网,平台会自动比对,分析研判。“一个所登记,全局都知道。” 警务平台还为警方查找失踪人员提供了极大便利。据统计,南京平均每天有40多人在警方报备失踪,这些人绝大多数只是暂时与家庭失去联系。以往这样的信息都是“封闭”在派出所,现在全局共享此类信息,警方在找到失踪人口特别是迷路老人、小孩后不仅能快速联系到其家人,而且往往还能在排查失踪人口时带破杀人隐案。

  不仅如此,平台还“六亲不认”,不按程序就办不了案。以往公安民警办案时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倾向,认为只要把案子破了,嫌疑人抓了就完事,至于程序是否合法并不关心,甚至出现有民警私放人犯、胡乱关人等现象。有了警务综合平台,每个执法过程都被电脑脑程序规定“死”,审查、报批、关押必须一步一步来,少走一步都不行。

  “信息化就是‘马’,需要不停地用信息来‘喂’。”孙文德对警务平台的一句形象比喻,如今已成为现实。目前,全市万余名民警已基本实现人手一台电脑,以往许多对使用平台颇有怨言的民警,现在尝到了信息化的甜头,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录警务综合平台,不上网就办不了案,不上网就没有考核成绩。于是,主动走家串户搜集信息的民警多了,巡逻防范的民警每天将街面动态输入平台,刑警则定期发布预警提示……

  目前,市公安局正在进行平台二期研发。由于该平台在公安信息化方面理念先进,已通过公安部验收,并被7个省22个市公安系统采用。

  南京日报记者徐涛实习生潘易通讯员宁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