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仲文 在电子认证服务研讨会开幕式上致辞
来源:赛迪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同志们,今天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信息化发展的关键之年,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迎来了《电子签名法》实施一周年。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目的,就是要围绕党中央提出的信息化战略,总结经验,开拓未来,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法制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十一五”规划为我国的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方向和要求。本世纪前二十年,是推动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作为社会信息化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走信息工业化道路的重要手段和举措。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信息化战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电子签名法》。作为我国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能,规范了电子认证的服务活动,保障了电子交易安全,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与此同时信息产业部2005年2月制定配套的规章,《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作为专门规范电子认证活动的法律文件,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解决。

《电子签名法》实施一年来,我国的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和电子商务活动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截止目前,我国已有17家合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向交易双方发放了250多万张电子认证证书,应用领域涉及网上税收、社区服务、招标采购、网上银行等多个方面。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的交易额达到7400亿元,同比增长50%。网上购物用户的数量达到2200万户,同比增长600万户,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电子认证和电子商务从业者辛勤努力的结果,也是《电子签名法》等法律规定为电子认证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有力的制度环境。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建设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电子商务在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商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继续深入宣传贯彻《电子签名法》,依法行政,守法基民,推进电子认证服务业和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第一,要充分认识《电子签名法》的重要意义,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电子签名是保障电子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确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能,明确电子签名规则,有利于维护电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子交易的安全。《电子签名法》赋于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它的颁布和实施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了安全、可信的电子交易环境的建设。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是,由于这部法律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到目前为止社会的认知程度还不是很高。所以,我们要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都能更好地了解《电子签名法》,自觉地应用《电子签名法》守法经营,保障电子认证和电子商务的秩序正常。

第二,进一步加强电子认证和电子商务制度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立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前提和基础,《电子签名法》是规范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的重要法律文件。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认证和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还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多方面的保障和支撑,必须构建系统、完善体系,才能充分保障电子商务的规范发展。

信息产业部作为政府部门,在完善电子认证和电子商务制度体系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2005年2月和相关部门一道制定出台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确定了电子认证许可受理程序,结合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了相关的认证服务管理制度。下一步,信息产业部等政府管理部门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范。要对电子认证服务认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要开展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境外证书核准,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的研究,并建立相关的制度。要加快完善电子认证服务相关制度的规范。加强制度建设需要电子商务系统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电子商务系统作为市场的主体,对市场中的问题往往掌握着第一手资料。政府部门在制定各项制度时要认真听取电子商务系统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制度建设的科学性。

第三,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执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的再好,如果执行不好,就会变成一纸空文。只有严格按照法律的各项规定去做,才能保障法律的效能得以充分的发挥。保证各项制度的建立得以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电子签名法》赋于了信息产业部在电子认证服务管理方面的职能,我部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要以《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制裁。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制度规则执法,要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保障当事人和厉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要建立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体制,确保各项法律规定依法实施。

第四,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等电子商务企业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开展经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等企业依法经营是健康发展的保障,只有依法经营,企业才能有效地不断提高和改善服务质量,增强综合竞争能力。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状态下,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公共的维权意识日见增强的情况下,电子商务系统只有充分、准确地掌握法律规则,并自觉运用到经营管理中去,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作为电子商务系统对保证电子签名的真实性,保证电子交易的安全,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都起着关键作用。《电子签名法》实施一年来,认证服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章立法,依法经营,普法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系统要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在政府的指导下加强行业自身的建设,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提高电子认证服务质量和可信度,为用户提供安全、诚信的服务。

只有经过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才能保证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的发展最后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苟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