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经验将在全国推广
来源:深圳特区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昨天,全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现场会在深圳召开,会议展示了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初步成果。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干以胜认为,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成功范例,对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同时也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如何结合业务特点开展信息化应用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据悉,国务院已明确将深圳等地的经验作为规范行政审批权的试点成果在全国予以推广。

  国务院信息办副主任陈大卫出席会议。深圳市领导李鸿忠、许宗衡、谭国箱、戴北方、刘应力昨天中午会见了参加会议的代表。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管信息化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各省、副省级城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干以胜认为,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自始至终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关注,他们对该系统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行政监察能力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系统运行以来,基本上解决了业务办理超时限,少数单位违规收费,政务公开不到位,个别人员擅自离岗等问题,有效地提高了政府办事的效率和形象。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成功范例,对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同时也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如何结合业务特点开展信息化应用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干以胜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从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局出发,按照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的要求,积极推动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要结合实际,借鉴深圳等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开发推广纪检监察业务应用系统。他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抓住当前国家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大好时机,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陈大卫在讲话中提出了下一步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框架和思路。他要求各地的电子政务工作,要认真借鉴深圳市通过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方便人民群众监督,改进服务方式和提高服务水平的做法,把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水平。

  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由深圳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厅、市科技和信息局等部门共同建设,它是监察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国际合作项目"中国廉政建设"项目研究的直接成果,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延伸和深化。系统从2004年底投入试运行以来,实现了对全市31个部门239项行政许可项目、28个部门197项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以及涉及16个部门的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的全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05年,全市办结的56万多件许可业务中只有2件超时,行政许可业务提前办结率也从系统运行前的不到3%提高到2005年平均的77.51%。群众对行政审批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目前对90%以上的单位的评分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