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实行摘牌办案
来源:辽宁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本报讯 随着“两房”建设任务的完成和办公自动化基础设施的到位,一种适应电子信息化改革需求的新的案件分配方式———摘牌办案,正在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悄然兴起。

  记者近日在金州区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所谓摘牌办案是指案件受理后,由内勤将案件的基本情况登记在电脑的一个共享文档中,通过即时通讯软件第一时间通知各办案人,办案人获此信息后,根据登记的案件情况和个人的受案情况,在两日内选择所要办理的案件,主动摘牌办理。

  摘牌办案突破了传统的案件分配办法,变原来的主诉检察官分案为现在的办案人视案情自主择案,不仅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以往有的办案人案件积压、有的办案人却无案可办情况的发生,受到了干警的普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