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院继续深化专项整改活动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本报讯孙勇力 王雄 记者 郭宏鹏 “机构不能变,人员不能散,要继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日前,在福建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要求全省法院要在去年专项整改活动的基础上,再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据介绍,去年福建省各级法院共整改了一百六十多个问题,基本杜绝了开庭迟到、

着装不规范、庭审用语不文明等现象。全省法院普遍树立了从实体到程序,包括立案、审查、审理、合议、结案、文书制作、送达、执行、归档、信访申诉等一系列环节的规范意识,把司法规范的意识贯穿到司法行为的每一个环节中,不规范的行为逐渐减少。

  陈旭指出,今年全省法院重点要加强“六项体系建设”,主要是:司法为民体系建设、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审判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司法监督体系建设、司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