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信息产业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中国人民银行、信息产业部关于商业银行与电信企业共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商业银行和电信企业双方共享企业和个人电信费用欠缴信息,从而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
《意见》要求从共享企业和个人欠缴电信费用信息起步,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并将在部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省市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国推广。
由于信息共享工作量大,涉及人民银行、信息产业部、商业银行和电信企业的各地分支机构,在单位内部又涉及到不同的业务部门。因此,详细试点方案要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考虑参与各方意见的基础后,报人民银行和信息产业部备案后实施。
据公开信息表明,目前,电信欠费比较严重。但《意见》并没有就如何追缴欠费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