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正确处理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要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条件,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目前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正在制订“十一五”规划,应将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各项规划之中,制订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各乡镇、村的具体规划,分年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均衡发展。尤其在实施城市化战略中,既要合理设计包括村镇体系布局规划、乡村人口布局和人口流动规划、城乡产业和就业布局规划等在内的区域总体蓝图,又要搞好村镇规划,建设好通村公路,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当前,主要是加快100个示范村的选点和建设,通过试点示范和引导推广相结合,确保新农村建设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二,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市场推动的关系。要改造、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涉及农村社区性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理应比以前更多地承担起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但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是不够的,还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民众参与的作用。为此,一方面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主导和引导作用,让公共财政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优势和民众参与的作用,在农村文化、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领域,积极引入股份制、合作制、招投标制等市场运作方式,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模式。
第三,正确处理农民参与和农民受益的关系。农民应当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农村建设应当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的物质利益。如何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关键是要做好四个结合:一要将新农村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让农民收入得到更快提高,大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建设一批规模化的优势农业产业带和特色产业区,提高产品竞争力。二要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区社会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加快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要将新农村建设与社区环境美化结合起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四要将新农村建设与社区民主决策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
第四,正确处理加快城镇化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是推进现代化进程中的两个重要方面,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对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能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是建设新农村的有力引擎。另一方面,农村发展也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消费水平提高了,将为城镇化和工业化提供巨大的发展动力,开辟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重庆市城镇化率正以每年1。7个百分点以上的速度递增,一定要乘势而为,加快实施“双建工程”(即:镇乡建连锁超市、村建便民商店),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销售体系和经营网络,发展便利店、连锁店、折扣店,为农民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第五,正确处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不仅涉及农村的基础设施、商贸、环境、住房等物质条件的改善、整治和建设,而且涉及教育文化以及农村的科学管理、良好村风与民风的形成等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设,两者缺一不可,互为促进。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物质层面的反哺,更要注重知识、科技和文化层面的反哺。要抓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工作,通过城乡土地整合、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民工管理体制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为传统农业融入现代工业并促进农民合理流动积极创造条件。要建设新农村,还要在农村广泛开展塑造新风貌活动,使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得到提高。通过大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促使新风尚蔚然成风,不断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