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杀入B2C 构建大电子商务帝国
来源:IT世界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日前在淘宝三周年庆典上,阿里系高凋对外公布了一个天大的消息,正式杀入B2C领域,在B2B阿里巴巴、C2C淘宝取得领头羊地位之后,开始了打通B/C隔膜,整合、回归电子商务大概念的战争。

  电子商务概念产生之初就被划分为多块,而且是一种美国思维的引进,排除政府采购的B2G、G2C,形成了B2B、B2C、C2C三足鼎立的理论划分格局,由于是个新事物,所以各家各派都选取了一块领域进行经营,现今看来阿里巴巴占领了B2B行业,亚马迅卓越、当当占据了B2C行业,而eBay易趣、淘宝瓜分了C2C行业。在这种理论先行、实践跟进之后,也需要对三者自身的隔膜与障碍进行清理,无论是从方便和满足商家或用户的一站式服务需求,还是从节省交易成本上看,融合、整合都是行业的大趋势。

  马云以先行者的身份做大做强了阿里巴巴,又以后来者居上的身份做强了淘宝,击败了eBay易趣,这次能否成功进驻B2C行业,实现自己当年的本土电子商务梦呢?笔者认为此时阿里系杀入B2C领域,至少有以下三方面优势:

  首先,阿里巴巴、淘宝在B2B、C2C领域的先后成功,为进驻B2C提供了很好的契机。从理论上看,B2C是传统企业利用互联网进行营销的典型模式,然而由于销售理念、技术支持、成本投入方面的欠缺和不足,国内的B2C企业局限于精品路线,适应性较差,销售的产品仅仅局限于图书、音像、成人用品便携产品,而其余种类商品的销售,一部分被隔离到了B2B、甚至C2C平台上,剩余的大部分商品无缘上网。在B2B平台上的用户既是针对企业采购的客户,也可能是分销商品于个人的厂商,而且往往是一家企业两种销售兼而有之,对他们来说,需要一个B2C平台对业务自身进行扩展;对C2C用户来说,分大卖家与小卖家,而且是流变的,当大卖家大到一定程度,规模达到一般企业标准时,客观上也会促使其进行物理层面的工商登记注册,成立企业,于是也就变成了B2C平台用户,对他们来说也需要一个B2C平台来满足业务增长的需求。马云在这个时刻推出“商城频道”,可谓正当其时;

  其次,马云的阿里系在电子商务体系构建方面一直都处于领先地位,电子商务不能离开其它网络应用而单独存在,而其它网络垂直业务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便利电子商务服务。在IM通讯方面,雅虎通、淘宝旺旺、阿里巴巴贸易通的互通互联为其用户提供了便捷沟通方式;在信息搜索方面,收购整合雅虎中国业务之后,加快了“电子商务+搜索”的电子商务模式步伐;在诚信体系方面,诚信通、中国供应商等子产品都为用户的交易信用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保障;在资金流安全性方面,支付宝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起用,以及“先行赔付”措施的开展,都让买卖双方更放心。从2006年始,阿里巴巴就着手进行商务流程再造计划,包括组织架构的调整、客户管理软件的应用等。3月份,阿里巴巴又开始尝试着将在淘宝上应用的安全支付工具“支付宝”全面纳入到阿里巴巴的诚信体系,作为对商户信誉度的考核。可以说这一切周遍工具、软件都可以复制和移植到新的B2C平台上,而这些优势是别的企业所不具备的;

  最后,B2C市场的分散性,为马云提供了广阔的施展空间。据计世资讯(CCWResearch)预测:2006年,国内B2C市场发展持续看好。2004年市场规模为13亿元,2005年全国市场规模达到20亿元,2006年随着网络用户网上购物意识的增强,B2C市场规模仍有望保持高速增长,2006年中国B2C市场规模将达29亿元。然而在着增长的背后,却是市场分额严重的分散,没有形成一家独大的企业,即使行业内两大巨头当当、卓越合并起来也不过占市场分额的28%,其它大部分市场份额仍被中小B2C服务提供商分割,这就意味着马云的进入壁垒并不高,竞争压力不会太大,马云完全可以利用资本优势进行大规模的整合收购活动,跑马圈地,将B2C平台和服务商给予集中化,对后进入者设定更高的门槛;

  据报道,目前,包括诺基亚、摩托罗拉、海尔联想华硕迪斯尼等在内的十大品牌已经先期成为淘宝商城的第一批入驻商家,而国际巨头英特尔公司也在紧密推进跟阿里巴巴平台的深度结合,试图以阿里巴巴平台为基础,集成全球的软硬件供求链条。马云说其实早在8-10个月之前,就开始筹划B2C业务,并确立了一个专门的运营部门,看来又跟当年“阴谋”推出淘宝,迎战易趣如出一辙,人们都说马云是个狂人,爱搞忽悠,或许在其心中早已有了本土大电子商务概念的宏伟蓝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