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来源:北方新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本报讯(记者 刘 艳) 记者昨日从包头市民政局区化地名科了解到,为了提高地名的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5月11日,包头市启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据了解,包头市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市建立起纵向衔接、横向彼此协调的“四个一”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一套适应时代要求的地名管理服务法规和工作规范;一套实用、美观的城乡系列标准地名标志;一套适应城市化建设要求并且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市、旗县区地名规划;一套便民利民的地名信息化服务项目。为了更好地规范地名管理,包头市还将制定和实施《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各城区从今年起争取用2年时间完成城区沿街门牌设置;各旗县从今年起要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旗县、乡镇苏木政府驻地城区街路巷牌、门牌的地名设标;旗县级地名数据库要争取在2008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