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组织全省市级检察院检查交流活动
来源:经济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本报临沂5月15日电(记者李微 孔繁平 卢金增) “这本卷宗中一张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通知书上写着3名人民监督员的名字,不利于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对案件进行监督。”今天上午,山东省检察院对临沂市检察院进行检查时,一名检查组成员毫不隐讳地指出该院工作中存在的缺陷。这里是山东省市级检察院检查交流活动的最后一站,此前,山东省检察院分三片对全省18个市级检察院逐一检查,历时7天,效果显著。

   据了解,山东省检察院组织的这次检查交流活动,由该院领导、业务骨干和各市检察院检察长、部分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组成检查组,对市级检察院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干警素质、对下工作指导等,共37个大项139个小项进行检查。此次检查的方式从原来坐在上面听汇报、看报表变为下到实地查资料、查案卷、看现场、组织考试,从上级院检查下级院变为上查下、下查上与横向互查相结合,从自我监督检查变为自查监督与主动邀请党委、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民监督员检查相结合,由单纯检查某一项内容变为对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的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干警素质的全面检查。

  检查组对临沂市检察院和该市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指出工作上存在的不足。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占国告诉记者:“这次检查始终围绕着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来进行,最终必将促进我们的检察工作。检查组虽然给了我们很高的评价,但我们更看重的是检查的过程,而不是最终的分数,对于检查组的同志指出我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诚恳地接受,并马上着手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提起组织此次检查活动的初衷,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说:“司法实践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来实现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山东省检察院就是要通过检查交流的方式激励全省广大干警的进取心、自信心,在全省检察系统掀起争当一名合格的检察官的热潮。用实际行动贯彻贾春旺检察长提出的‘用逼的方法逼出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的要求,我们要把山东省检察工作‘逼’上一个新的水平。”

  中纪委、高检院、山东省委、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人员以及山东省市级检察院所在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此次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