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警示非法网络炒汇损失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记者昨日从外管局获悉,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天津市分局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行动,依法取缔了天津财智外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网络炒汇窝点。外管局提醒投资者,从事此类活动所受损失不受法律保护。

    据悉,网络炒汇活动实质是通过互联网开展外汇保证金(外汇按金)、外汇期货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近年来,这一活动在我国一些城市渐呈蔓延趋势。1994年,外管局及有关部门就曾严令禁止境内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参与外汇期货和外汇保证金交易。

    国家外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境内各种媒体上所载的境外交易提供商都未获得过境内经营许可,某些投资或咨询公司、代表处组织境内居民个人参与这种交易活动均属于违法行为。投资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不受我国法律保护。此外,外管局还将根据有关规定和事实情节,对违规机构和居民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机构和个人,有关司法部门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境内居民个人参与非法外汇保证金或外汇期货交易大部分遭受了巨额损失。其中既有交易本身风险较高,居民个人投资者缺乏必要的外汇理财常识等因素,也不乏少数境内机构和个人打着境外投资公司或交易商的幌子,伺机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