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告知”如何保障信息安全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4月19日,我院自主开发的“刑事案件网上告知系统”正式开通。该系统主要用于刑事案件诉讼参与人通过互联网远程查询我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同时,可以进行网上预约阅卷、预约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预约会见案件承办人等诉讼活动。

“刑事案件网上告知系统”着眼于保障诉讼当事人的知情权。由于我市流动人口多,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多为非户籍人员,他们在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和诉讼权利义务方面会遇到很多困难和不便。针对这种情况,该系统把依法可以公开的办案信息和有关诉讼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挂到互联网的检察网站上,诉讼当事人只要可以上网,就能了解到相关信息。

该系统是我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渠道。检察人员一旦违法超期办案,就会面临诉讼当事人和其他群众的投诉。这种自加压力的检务公开方式,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该系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大量来信来访的答复工作可以借助互联网完成,办案人员便能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办案。

该系统的运行中,我们采取了有效措施保障案件信息的安全和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首先,该系统的案件信息来源于局域网的案件管理系统,每天更新的信息数据必须先转到移动硬盘,再转到外网网站,确保了涉密信息不会传到互联网。其次,系统要求对查询人的身份先行确认,规定只有三类人员才有权查询。系统为每个案件自动配置专用查询用户名和密码,保障查询人只能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具体案件信息。

系统可接受的三类查询人是: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委托办理查询事项的亲友、被害人及其委托办理查询事项的亲友。上述三类人员如有查询需要,凭本人身份证、律师证或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先到我院控申科接待室办理身份确认手续,并填写查询人信息登记表。身份确认后,系统将为查询人分配一个专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出具《刑事案件网上告知系统查询认证书》。查询人进入系统后,可以根据需要对三项内容进行操作:一是案件查询栏目,可以查询犯罪嫌疑人及案件的基本信息,如嫌疑人的姓名、性别、案由、案件受理时间、现办理阶段、法院一审判决情况等。二是互动交流栏目,包括律师预约阅卷、律师预约会见犯罪嫌疑人、查询人预约会见承办人、意见和咨询。我院设有专人负责收集查询人提交的信息,并在3天内通过告知系统进行答复。三是权利义务告知栏目,主要是我院公布的有关权利义务的法规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