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税坚持改革 服务经济铸辉煌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5

 
 

    1994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决定,实施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税制改革。 
江苏省国税局长周苏明
 
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适应分税制的要求,正式组建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从1994年7月26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至9月30日,全省各省辖市国税局相继挂牌成立。按照分税制规定,国税部门主要承担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保险行业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对储蓄存款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等。从2002年起,所有新办企业的所得税也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

    江苏国税成立的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十年,也是全省国税系统起步创业、负重奋进,不断开创国税工作新局面的十年。十年来,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锐意改革创新,不断开拓进取,各项国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一、为国聚财做出突出贡献。各级国税机关不辱使命,尽责尽力为国聚财,1994—2003年,全省累计组织国税收入6009.7亿元,年均增长19.8%,其中国税部门直接组织收入5006.4亿元,年均增长17.3%。主要国税收入指标比1994年翻了两番多。特别是1999年以来,国税总收入和国税部门直接组织收入年均增收都在一百亿以上,2003年国税总收入实现超千亿的历史性突破,达到1262.54亿元。其中,涉外税收从1994年的21.97亿元(不含海关代征),猛增到2003年的292.59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增长13.3倍;个体私营企业入库税收由1994年的30.2亿元,跃升到2003年的187.8亿元,增长6倍多。

    十年间,国税收入始终以高于经济增长的速度递增,全省国税收入稳居全国第三,国税主体税种国内增值税收入跃居全国第二,全省国税干部人均组织税收收入640多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国税收入占GDP比重从6.1%提高到11.5%,占全省税收收入的比重达七成以上,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达60%。

    国税收入持续高幅增长,既是全省经济快速增长的体现,也是全省国税系统转变观念、坚持依法征税、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的结果。为实现“应收尽收”和克服“收过头税”的现象,1998年江苏省率先大胆改革收入计划管理,取消指令性税收计划,全面推行以征管质量指标为主考核收入工作的办法,推进了依法征收。面对连续多年高增幅形成的高基数,面对97年亚洲金融危机、98年百年未遇特大洪涝灾害、02年“免抵退”政策性减收和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等各种困难和考验,各级国税机关一如既往勇挑重担,千方百计堵漏增收、清欠增收、挖潜增收,年年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预算收入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年1至8月份,全省累计入库国税总收入1098.6亿元,全年更有望突破1600亿元! 
江苏副省长蒋定之视察江苏国税出口退税
 

    二、征管体制实现重大转变。为配合新税制实施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1995年我省在全国较早推行第一轮征管改革,明晰了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破除了“一员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的传统征管方式,实现了由税务人员上门收税到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一人统管的管户制向分类管理的管事制的根本转变,为专业化管理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2001年后,继续按照总局确定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实施了以信息化为依托,以征管查专业化分工制约为主要内容的第二轮征管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积极探索征管工作内在规律,借鉴“流程再造”等现代管理理念,重组征管业务,优化工作流程,压缩管理层级,整体推进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以“征收电子化、信息集中化、运作网络化、管理集约化、稽查专业化”为内容的征管“五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更好地实现税收征管模式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税收信息化实现历史性跨越。十年来,全省税收信息化从单机操作到网络运行,信息化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1999年领先全国统一了全省征管软件,现行集税收征管、流程管理、执法监督于一体的“江苏国税管理信息系统”已覆盖了税收征管的主要环节,各地在税源分析、纳税评估、责任区管理以及个体户、福利企业、用废企业的管理等多个方面,相继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管理软件,信息化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突出。2001年在全面建成四级宽带广域网基础上,先后实现了征管信息的县、市级集中处理;“一户式”数据管理系统和数据发布平台的开发运行,初步实现了各类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使信息共享度和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内外网站的开通,综合性网上办公平台的构建,省、市局内部主要审批事项的网上运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2001年我省在全国首批推行金税工程二期以来,全省22.86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按期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占全国125.31万户的15.93%),推行户数位居全国第一,金税工程运行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在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广泛运用,转变了国税工作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促进了整个国税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四、征管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始终坚持把加强征管基础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不断健全征管基础制度的基础上,突出户籍管理、申报管理、发票管理等三项基础工作,强化了税源税基的控管。积极开展稽核评税、纳税评估,建立健全责任区管理员制度,分级实施重点税源管理,使税源的动态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和税银库联网,严格缓缴审批和欠税分类核算,使纳税申报准期率和入库率不断提高,陈欠税款大幅下降,新增欠税得到有效控制;积极推行增值税“一窗式”管理,防伪税控从税源大户到全面推行,从专用发票到“四小票”管理,以票控税不断加强。推进基层税收工作标准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三化”建设,使基层征管基础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升。自1998年以来,全省税务登记率、准期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均保持在98%以上。

     
江苏国税成立十周年新闻发布会会议现场
 
五、税收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省国税系统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国税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方针,不断健全依法治税工作机制,广大国税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依据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行政许可法,清理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衔接配套的税收征管制度体系;以省辖市局为单位实施统一规范的执法责任制,规范大要案集体审理和税务行政复议,分级分类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执法检查,从源头上、机制上强化了内部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税收宣传,大力推行公开办税,积极参与行风评议,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的外部监督;认真查处涉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全省税收秩序的不断好转。十年来,全省累计查补税款达150.8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005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要案件1045件,依法惩处涉税违法犯罪分子1436人。

    六、税收服务经济成效显著。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落实税收支持外贸出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外资、促进民营个体经济发展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优先支持苏北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营造促进各类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十年全省累计依法办理各类税收优惠减免退税达1500多亿元,其中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1001.7亿元,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做出了重大贡献。

    我们在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充分利用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的鼓励政策,引导外资投向,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我省享受“双密型”税收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占全国的一半以上。

    我们引导企业用好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电子通信、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农业生产资料、饲料产品加工以及粮食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在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等方面,1999年以来共减免所得税27.75亿元;办理软件、集成电路等增值税先征后返税款90.39亿元;1998—2001年,对资源综合利用、销售农业生产资料。饲料产品加工以及粮食企业办理的直接免税销售额总计达到1041亿元。

    为促进全省私营个体经济的快速发展,2001年至2003年,我们三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特别是2003年10月1日起,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将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国家规定的最高限,(即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200元)。全省约有30余万户个体经营者因此受惠,一年约减轻个体户税收负担5-6亿元。

    2003年10月,新的出口退税机制实施以来,我们改进退税申报方式,简化退税申报程序,缩短退税审核周期,及时足额将退税款送到出口企业。截至今年8月10日,全省2003年度以前的陈欠退税314.62亿元已经全部清退完毕,兑现了“老帐要还”的承诺。全省国税部门和外经贸部门采取各种积极措施,督促企业抓紧退税申报,国税部门加快审核审批。1—8月,累计已办理退库94.57亿元,调库62.67亿元,做到新帐基本不欠。出口退税进度在全国出口退税大省中位居前列,绝对额在全国位居第一,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开放型经济和外贸出口的发展。

    七、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十年来,我们坚持以创建文明行业为载体,持之以恒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全系统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构建了“促进发展的咨询服务、及时到位的政策服务、文明诚信的优质服务、公开公正的执法服务、简便高效的办税服务、奉献社会的延伸服务”具有国税特色的服务体系;行风评议名列全省前茅,全系统两度荣登省委省政府命名的“江苏省文明行业”榜首;坚持以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国税干部队伍为目标,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竞争激励机制,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龙头,不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形成了全员学习、系统培训、终身教育的新格局;以“两权”监督制约为重点,构建了领导、部门、岗位“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和权力运行的源头防范机制,反腐倡廉取得显著成效。十年来,全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83个单位、44名干部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90%以上的基层单位获得“文明服务窗口示范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岗”等荣誉称号。

    回首十年创业历程,我们深感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正确领导和关怀的结果,是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理解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的结果。

    展望未来,我们倍感责任重大。国税机关要在推动富民强省、促进江苏“两个率先”宏伟目标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新华社江苏分社副社长 杜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