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
来源:四川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泛珠合作的发展目标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2010年。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10个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合作建设为基础,打造“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品牌。首先建成适应市场需求的区域综合性基础设施网络;其次是发挥政府的公共行政职能,为区域要素和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构筑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的重要平台。
  第二阶段:2011-2020年。通过市场配置实现区域产业协作发展,建立开放竞争的要素和商品市场体系,整体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形成东中西部互联互动的协调发展格局,不断提升本区域与东盟的交流水平。
  昨(25)日下午,作为本届论坛的标志性成果之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首届泛珠三角区域行政首长联席会上获一致通过。捧着还散发着油墨香的文件,泛珠区域合作的未来目标、前景跃然纸上。
  任何一个相对成熟的区域合作都需要经历数年的时间磨合,应当说,泛珠合作目前正处于启动阶段。记者在会上得到的最新消息表明,前三届“9+2”论坛的推进线路为:第一届,制订合作框架协议;第二届,编制通过区域发展规划纲要;第三届,将重点完成各专项规划,并将规划纲要补充成为较为完整的规划。
  背景:几易其稿一致认同
  会场上,广东省发改委廖京山处长向记者介绍了《纲要》出台的背景。“已经记不清整个编制过程中几易其稿。本次会议上,各方高度一致,一次通过。应当说,这一文献充分反映了各方共同利益。”《纲要》主要由广东省牵头起草,廖京山全程参与《纲要》的修改、讨论、定稿过程。
  今年1月,在四川峨眉山举行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府秘书长暨发改委主任联席会上,各方达成共识,重点编制《纲要》及6个专项规划,涉及综合交通运输、能源、科技、信息化、环保、珠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广东牵头,各方参与。
  随后,专项规划被确定委托给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等权威咨询机构。在香港、广安举行的两次联席会上,《纲要》提纲提交各方讨论修改。
  随后,在广州举行座谈会,邀请各方参与编制的人员集中讨论了两天,作了全面修改。此次论坛召开前,《纲要》初稿又经过各方行政首长、发改委主任联席会议的审议。
  廖京山解释,在充分收集意见的基础上,《纲要》的制订原则是:选取各方有共识的、意见一致的、涉及多方利益但对其他方没有损害的条款,求同存异,有分歧、意见的要再作专题研究,补写。
  他认为,和首届论坛达成的框架协议相比,《纲要》是对去年确定的10大领域合作的细化和具体化,涉及到一大批具体项目,可以推动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他透露,最初的设想是囊括合作的方方面面,现在的定稿和初稿相比有很大变化,原因是泛珠合作才开展不久,很多问题还需要各方不断探讨,因此把大量具体项目放在专项规划里。由于专项规划涉及众多项目,需要与国家及各方的“十一五”规划相衔接,现在还不成熟,难以出台。
  现状:有基础有条件
  广东省发改委主任陈善如认为,《纲要》客观分析了泛珠合作的基础与条件:第一,以新技术革命为内在动力的经济全球化,推动着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投资与贸易不断增长,给本区域合作带来机遇和挑战;CEPA的实施使港澳与内地的经济合作进入一个新阶段;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构想及其推进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提供了新机遇。第二,目前,泛珠合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使各方对提出的目标和措施具有更坚实的基础。
  声音:四川的角色
  会场外,看到刚刚“出炉”的《纲要》,一直关注此次论坛的省社科院区域经济学者刘世庆第一反应是:意义重大,任重道远。
  刘世庆指出,从已有经验看,区域经济往往强调同质性,而泛珠区域各方差异很大。这一区域合作机制显得极为特殊。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面临新的课题。
  “规划还需细化。四川如何更好把握这一东中西合作的机遇,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刘世庆说。
  “在以前省内诸如成德绵经济带等区域合作中,我们曾提出过通讯一体化、打破沟通障碍,捆绑计算GDP、使产业转移彻底突破行政区划等方式。”刘世庆认为,泛珠区域合作可更多借鉴成功经验,力求更加务实地推进。对四川来说,《纲要》已体现了基础设施合作的思路,当前应力推交通一体化,扮演好腹地角色,谋取更加便捷的出海通道。在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过程中,应从以贸易为纽带逐步转向以资本为纽带。
  十大合作领域(摘录)
  (一)基础设施
  跨区域铁路网的建设重点推进跨省区及出境、内陆省区通向沿海及港澳港口及出境的铁路建设与改造。公路方面重点建设跨省、跨境和出(过)海通道。通过航道、深水码头、泊位的改造和扩建,形成发达的海运、水运体系。
  能源合作主要是加强区域电源与电网联网建设、电力输送以及煤炭、天然气、油品供应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实施“西电东送”和“东油西输”等战略。(二)产业与投资由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和资本流动,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套和共同发展的区域企业联盟及共同体。(三)商务与贸易
  通过信用体系的建设,消除限制商品流通的地区障碍,建立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鼓励区域内贸易的合作与发展,共同推进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四)旅游
  逐步取消国内旅游地陪制度,鼓励优势旅游企业开展“9+2”跨区域的境内、境外经营活动,消除旅游壁垒,推出旅游便利化措施,共同推进“无障碍旅游区”建设。(五)农业
  开辟九省区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农产品有序流通。
  (六)劳务
  到2010年底前建成省际远程见工系统;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技能人才库和技能人才引进使用机制。
  (七)科教文化
  建立科技项目合作机制,围绕泛珠三角的特色资源和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加强各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交流和联合办学。在统一平台下建设泛珠三角文化资讯网。
  (八)信息化
  将泛珠三角发展成为我国信息化协调发展的示范区,成为带动我国信息化发展的动力区,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信息产业研发和制造基地。
  (九)环境保护
  全面启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科技与环保产业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实施《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
  (十)卫生防疫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协作机制、卫生监督协查和疾病预防控制联防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和职业卫生监管区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