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 青海省将初步建成科技创新平台
来源:西海商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十一五”期间,我省全社会科技经费投入总额达到60亿元,初步建成科技基础设施、资金、人才、信息等科技创新支撑平台,逐步完善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改善创新环境,建立创新运行机制,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科技对经济增长

  贡献率达到45%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根据发展特色经济和科技的需要,建成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创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星火示范县(市、企业)和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产业化)基地。稳步提高科技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创新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专利申请年增长率达到15%,使5年内,专利总申请量达到1000件。

  此外,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关键技术50项;制订完成一批有高原特色产品的技术标准;培育50家创新业绩出众、效益突出的科技型企业,使得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

  轻金属、新型材料基地

  形成影响力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发展循环经济,壮大和提升特色产业的自主创新方面取得突破。着力突破盐湖化工的技术“瓶颈”,加快钾、钠、镁、锂、硼、锶、铅、锌、铜、钴、煤炭等自然资源勘探评价、综合开发和循环利用,延长产业链,形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轻金属、新型材料基地。

  同时,加快发展以现代中藏药、高原特有生物制品为重点的特色产业,促进可再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构建高原生物资源开发产业链。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对冶金、机械、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

  支持和鼓励

  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激励创新和人才辈出的政策与制度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入科技事业的发展,使科技事业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实现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促进产学研之间的有机结合,推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以产权多元化为突破口,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打破所有制界限,支持和鼓励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鼓励与吸引

  社会资金投向科技领域

  有关部门将在“十一五”期间建设多元化科技资金投入平台,研究制订《青海省科技投资条例》等地方法规,进一步明确、规范科技经费融资、投入、使用、管理政策,不断增加科技投入总量。以政府资金和政策为引导,鼓励与吸引企业、金融、保险、社会等方面的资金投向科技领域,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融投资结构和机制。

  对现有科研设施及仪器设备等物质资源加快进行整合和更新,充实短缺仪器设备。建立拥有先进科研设施和设备的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实验室和成果转化基地。

  此外,建设科技信息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形成与全国联网的全省统一、规范、畅通的科技信息网络体系。

  政策

  助力科技发展

  我省科技主管部门将协同金融部门,制订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地区科技风险投资的政策,其中重点是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和科技创新风险分担机制。构筑技术评估、风险评估、产业化方案设计、技术产权评估以及管理、法律、上市方面的咨询服务体系,降低或规避风险,促进科技风险投资业发展。

  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政策,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具体办法,改善科技人员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进一步放宽、提高资本、技术、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比例,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创业和创新的积极性。

  此外,加大对具有青海地方特色的标准的研究制订,以标准促进各类产品占领市场,并加大地方科技立法。(作者:元素 张小萍)


  相关链接:

        十大科技专项推动全省经济实力跃升

  6月5日,记者从青海省科技厅获悉,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项目集成,实施10个重大科技专项,并务求取得关键性突破,以推动我省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和全省整体实力的跃升。

  特色农牧业开发技术专项

  组织实施良种及高效配套技术、农产品加工及产业化技术、农牧业新技术示范推广及区域发展、节水农业示范、农牧业信息化与标准化科技工程。建设20个科技园区,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为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服务,实现科技富民。

  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技术专项

  重点支持盐湖资源、锶资源的精深加工技术;化石能源勘探、开发利用的新技术,矿产资源环境友好型开发技术,为实现产业化打开技术通道。攻克一批制约青海省优势矿产资源勘察及合理开发利用的关键技术,积极推进青海省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

  特色动植物资源中藏药开发技术专项

  加大对高原特有生物资源保护、开发与加工利用力度。进一步加强中藏药的研究与开发,加速中藏药现代化,鼓励扶持从药材规范化种植(GAP)、临床前药物开发研究规范化(GRP)、临床药物开发研究规范化(GCP)、规范化生产(GMP)到规范化销售(GSP),提升中藏药业技术水平。

  特色材料开发技术专项

  加强有资源优势的各种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新产品新工艺及适应性研究,重点突破锂、镁及其合金和产业化开发技术,重视资源稀有元素材料的开发,为青海省材料工业由初加工型向精加工型转变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储备。

  制造业信息化技术专项

  重点进行制造业单元信息化共性关键技术推广与应用,选择10家企业开展制造业信息化应用技术典型示范,并逐步向30家制造业企业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鼓励制造业企业、IT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发或引进改造通用性强、性能可靠的技术及管理软件;建设以西宁为中心的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广应用、培训及咨询服务体系。

  节能降耗及新能源利用技术专项

  重点进行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等资源消耗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风能利用发电技术研究、光伏电源新材料的研究、生物质能源利用的技术研究,提高我省新能源的利用率。

  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专项

  重点研究开发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江河源区生态保护、环青海湖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退牧还草工程、生态移民工程,以及湟水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荒漠化治理中的主要技术。突出生态产业的研究成果集成和相关研究,以市场培育为主,加大投入和科技示范,完善产业链,为生态环境建设中的草产业、沙产业、苗木种植业、水土保持,资源利用中的中藏药产业、废弃物综合加工利用产业等提供科技支撑,并逐步培育其他生态产业。

  科技人才培养专项

  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建设一支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模适宜、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队伍。深化改革,建立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高效率的学科带头人培养使用机制,为我省现代化建设提供重点学科智力保证。重点建设高原生物、盐化工、作物育种、畜牧、地质、石油、新能源、有色金属、高原医学、中藏药10个学科。实施以中青年为主体的“自然科学学科带头人百人工程”, 5年内重点支持100名左右有望成为学科、技术带头人的自然科学科技人员。

  知识产权保护专项

  对青海重点发展产业、特色产品、资源开发项目,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迅速提升我省拥有的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强全省核心竞争能力。

  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

  着重抓好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引导并帮助高校、科研机构在科研工作中扩大开放程度,增强创新能力。引进一批促进我省产业技术水平升级的关键技术。充分利用省外、国外科技资源为我省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