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5日讯(记者 咸春玲)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全面建立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维护合法权益”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
据统计,我省2000年流动人口746.8万,其中跨省流动人口213.5万。目前,我省流动人口已达1000万左右,其中跨省流动人口达到510万(外省流入262万,流出省外248万),是
2000年的2.4倍。面对流动人口居住地多变性、管理交叉性的特点,我省提出,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模式由“户籍地管理为主”转变到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上来,全面建立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维护合法权益”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
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暂住人口登记、警务责任制、出租屋管理、住宅物业管理、工商注册登记、劳动用工管理等项工作结合起来,协同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群防群治组织,构建流动人口合署办公平台,共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使流动人口在生育、生产、生活等方面享受到“同样获得服务、同样参与管理、同样实行救助”的市民化待遇。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要加大齐抓共管力度,搞好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