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于日前成立,采购中心为编制20人的副局级事业单位。
据了解,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统一组织全国人大机关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采购工作;研究和制定全国人大机关采购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集中采购内部采购规程;负责组织招标活动;负责有关集中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所属部门和单位的委托,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受所属部门和单位的委托,代理全国人大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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