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美国有关政府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来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的发展。小企业管理局的各种资金援助计划填补了按正常条件无法获得私人贷款的小企业的信贷缺口。在政府和国会制定政策法规时,为小企业说话,使政策法规对小企业的发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为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争取税收优惠。
为了鼓励客户上网购物、消费,增强客户上网交易的安全感,美国联邦交易委员会建立了Internet实验室,对Internet上日益增多的欺诈行为采取行动。美国与加拿大的执法部门还建立了数据库,已记录了17万名以上消费者对电话推销者、邮购公司和Internet商品的投诉。
日本
日本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建立了日本中小企业事业团信息中心,并与中央及地方政府群众团体和有关单位、机构互相支援,密切合作,加强交流共同发展。日本政府还加快网络建设步伐,构筑起广泛的信息发布和接受系统,将各国立、公立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新技术及各种经营信息通过网络提供给中小企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另外,日本政府专门成立了信息通信技术战略总部,并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日本信息技术的新战略:将信息技术革命作为动力,加快恢复和发展经济,推进经济结构改革。
新加坡
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IDA)长期致力于对战略发展方向的关注和研究,推动中小企业的战略转型和结构调整。在广泛征求私人企业意见和市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之上,出台相应政策。与此同时,政府的政策制定往往偏重于指导性和宏观框架,提供给企业的发挥和创新空间很宽泛,尽量减少给企业以现实的政策压力。为了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创新,IDA也提供了一系列诸如资金支持、政策支持等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