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检察院实施电子检务工程
来源:湄洲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会议精神,努力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大力开展检察信息化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如何进一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引进技术人才,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引进专业技术人员,重视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各县区检察院应该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建议每个县区院配备1—2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对检察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化的应用技能,以此推动计算机网络应用工作,增强干警计算机操作能力和网络运作能力。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信息网络效益。各级检察院应从组织、建设、应用、运行和维护等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管理,保障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同时,建立信息化应用激励机制和量化考评机制。将信息化建设引入激励机制,将其重要内容指标化,建立科学的工作指标体系和工作评价标准;把信息化建设的基本任务纳入基层院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建立并落实软件使用规定和网络量化目标考核机制,把该机制作为考核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标,依靠职能部门加强检查考核,层层把关,严格管理,定期利用网络量化考核结果,建立干部绩效考核管理机制,促使广大检察干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建立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为适应办案需要,各级检察院要建立大要案线索库和办案信息库,重新整合情报信息资源,形成一个数据齐备、规范有序、资源共享的情报信息系统。一方面要打造全国检察专线网,实现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资源共享,横向联合,信息互给,提高办公办案的实际效率;另一方面要实现检察网络与法院、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机关和部门网络互联,实际信息互享,方便查询与控制,扩大信息资源利用率。

  实现信息化、规范化办案。一是驾驭自动化技术办案,从而达到运用科技力量提高办案效率的目标。二是正确对待保密与信息化应用的关系,用信息化管理,实现对诉讼活动以及执法活动及时有效监督。三是探索和改革传统办案机制。努力探索省时、高效、有序的办案机制。如利用侦查数据库,查找与案犯有关的人员,并通过网络对这些人员进行监控,更快地查到案犯所潜伏的地点,以便追辑逃犯;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异地指挥、异地案件讨论、异地协查、异地取证,使全国检察系统成为一家,统一调度有效的办案资源,及时高效地查办案件;利用键盘录入或利用录音、录像直接替代办案笔录,高效直观;利用法规数据库以及案例分析系统,更准确地对案件进行定性;利用多媒体示证出庭公诉,有声有色,直观明白等等。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服务办案,降低

办案成本,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