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需要“网络警察”执勤站岗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上网打开深圳市的主要门户网站如深圳新闻网、深圳之窗的社区论坛,就会见到右侧出现一个卡通警察的浮动图标:踩着键盘的网络男警“警警”或踩着鼠标的女警“察察”抑或治安岗亭里的“警警”。点击这个“深圳网络警察”,就会链接到“深圳网警”主页,然后就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很方便地举报互联网有害信息或有害网站,参与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和网络功能的不断拓展,上网已经成为不少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说,虚拟的网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和折射:现实中有流氓无赖,网络上同样有;现实中有违法乱纪的人,网上也多得是。现实中有吵架斗殴,网上也有谩骂攻击造谣诬蔑等语言暴力,并且网上的恩恩怨怨往往会扩展到网下,网上结怨、网下大打出手甚至夺人性命的事件已屡见不鲜。去年10月底发生在法国席卷300个城镇的暴力骚乱中,也有一些青少年从网络上煽动、联络、协调行动。至于网络色情对少年儿童的毒害,更是磬竹难书,家长和社会深恶痛绝。

  网络作为一个技术平台,本身无所谓好坏,关键在于什么人用,往上面“堆放”什么,用于干什么。也就是说,网络既可以为好人所用,也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因此,与日益复杂的现实社会一样,网络上同样存在着光怪陆离千奇百怪的现象。网络也是个大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也有犯罪,也有罪犯,因此也就需要警察,需要有人维护秩序。所以,就有必要将网上治安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管理的总体框架,设立“网络警察”好好维持网络大社会的秩序。从这种意义上说,对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推出网络卡通警察 “警警”和“察察”,在深圳主要门户网站设立网上报警岗亭,实行“虚拟警察”上网执勤巡逻,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的做法,我为之叫好。

  深圳的网络警察“警警”“察察”是虚拟的,可其背后却是实实在在、生龙活虎并掌握了现代电脑网络科技知识和技能又通晓法律具有丰富治安经验的警察队伍。从“深圳网警”网站上看到,其“接警范围”共有六项,主要是维护必要的网络安全和秩序,其中第一项“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在国务院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有九项界定,这些规定都是非常必要的,是希望中国繁荣富强安定的人们所赞同的。

  网络本来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新标尺,但因为使用不当或缺乏规范和“维护”,也容易产生诸多副作用。“网络警察”的应运而生,就是要兴利除弊,使网络的内容健康、有益,使网络对社会进步发挥更好的正面作用,并限制其消极的负面作用。我们相信,通过警民联手,网警与网民齐努力,对网上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做到“网上呼声有人听,网民报警求助有人理、网络不文明行为有人管,网上违法犯罪有人查”,可以为广大网民营造出良好的网络环境,使大家更好地利用网络学习和交流。因此,“网络警察”维护的是必要的网络秩序,代表的是最广大网民的根本利益,倾听的是广大网民们的要求和呼声,解决的是广大网民提出的问题和难题,是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