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建成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6
 

  这一体系将使我国处置信息安全问题有法可依、有制度可依,同时又有技术支撑和人员保障

  2010年前,中国将力争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在昨天的“亚太地区城市信息化论坛第五届年会”上,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王渝次司长向本报记者透露,这个体系涉及法律法规、机制体制、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研发、经费保障及人才培养和意识教育。

  “它将使我国对信息安全问题的处置有法可依、有制度可依,又有技术支撑和人员保障。”王渝次说,互联网、广播电影电视传输网、电信网等基础信息网络以及能源、金融、交通、通信、社会服务等国家关键基础设施的信息系统安全是我国政府保障的重点。目前,国家已要求这8个领域尽快制订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而一些领域的应急措施已开始运作。下一步,国家将重点推动信息安全的灾难备份工作。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宏仁博士表示,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中国必须在同一历史时期内完成由半工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两个转变,这一过程中,尤其要加倍重视信息安全体系的健全和加强,这对提高我国信息资源利用水平意义重大。

  网络犯罪、不良信息传播、网络脆弱性、“数字鸿沟”等信息化发展的负面效应,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影响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因素,上海市信息委副主任陈跃华表示,各有关方面必须始终关注和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最大限度消除信息化发展的负面效应。

  王渝次司长还向本报记者透露,国家信息安全的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已于近期成立,这将加快推动中国的信息安全标准建设。“目前已有16项标准上报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批,而诸如信息等级保护、灾难备份等标准,目前也在国家有关部门的评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