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法律之星 更新时间:2012-04-14

 
 
  法律之星杭州消息:6月13日,突如其来的雷暴云团,使杭州上空黑云压境,雷电大作,瞬间风力超过12级,比去年强台风“麦莎”和“云娜”来时还要凶猛。10日上午,杭州市今年第一次启动应急预案。西湖风景名胜区从9时30分接到气象预报,到10时30分内所有应急措施全部启动,这在杭州历史上也是第一次。西湖游船停开,各个工地停工,紧急疏散游客,检查市政设施,救出8名被困游客,无一人伤亡。

  杭州市这次启动应急预案,正是浙江省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形成后的效应。浙江地处东部沿海,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浙江经济发达,开放程度高,近年来又加快了城市化和信息化步伐,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存在着传统的和非传统的公共安全风险和隐患,公共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4月12日,浙江省政府公开发布《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紧接着,又公开发布了《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等7件关于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14件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4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等5件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为了落实《总体预案》精神并转化为具体措施,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平安浙江’建设,这是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浙江省政府应急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

  浙江省总体应急预案确定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十大工作原则。其中,“以人为本”、“损益合理”两大原则引人注目。“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得十分明显: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如果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事件发生后,抢救人员应该率先紧急行动;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也必须加强,有关部门应该提供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浙江省总体应急预案还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损益合理”的原则。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采取的措施要和事件造成的危害相当;处置时,如果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对公众权利和自由的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事件造成危害的程度,并应对公众合法利益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随着浙江省总体应急预案的公布,省政府各有关部门也已编制了48项专项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124个部门预案;各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均已颁发;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大部分拟制完成,有的已经下发;县(市、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正在拟制和发布中。

  根据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将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络化、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使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相对于国家的应急预案体系,浙江省的各级预案体系中增加了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温岭市大溪镇、椒江区三甲街道做好了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丽水等地一批中小企业也制订了应急预案。杭州、温州等地一些学校也制订了一批应急预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目前,全省已经设立了16家省级哨点医院和77家县级哨点医院,加强疫情监测,并对疫情依法实施网络直报;11个市和义乌等16个重点县(市)特警队全部组建到位,以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为基地的防暴协作网络也已初步建成;杭州市拱墅区规划建设可容纳11000人的紧急避难场所正式挂牌,一期可供7000人使用的场所即将完工。

  突发公共事件管理,预防为主。一本《公众防灾应急手册》,发到了全省1550万户家庭,手册内容为浙江省常见的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前因后果,以提高公众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4月26日,境内海岸线长、易受台风侵袭的台州市,举行《全民防台风知识读本》首发式,该读本为全国第一本宣传防台风知识的专业书,章节有认识台风、台风危害、防御台风、避战台风、抢险处置、救灾保险等,向市民宣传防台风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