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即将实现分级保护
来源:北青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本报讯 我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实施细则将于今年7、8月间出台,在经过相关专家论证之后,该标准有望于今年年底、明年年初正式实施,这是记者从昨天开幕的第七届中国国际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展览会上获悉的。

  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技术人员张洵告诉记者,即将出台的这个标准将包含我市网络信息安全定级标准,以及每个安全等级所应采取的保护措施和技术要求。

  据了解,依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保密性、可靠性,我国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分五个级别,一级最低,五级最高,安全等级较低的一、二级信息系统由企业自主管理,三至五级则要接受公安机关的强制监督指导。像金融应用系统、政府机关电子政务网站、大型粮、油、运输等企业网站一般都可以达到三、四级安全等级。

  我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正式实施以后,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将由各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由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进行风险评估和定级测评,一旦出现信息安全事件,则由信息安全应急响应中心第一反应,并与公安机关联动处置。信息安全分级保护以后,信息安全产品将分级使用,信息安全事件也将分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