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陶亥镇部分牧区地处偏远。以前,这里的牧民要是提起诉讼,当地法庭法官需驱车赶往海南区人民法院加盖公章,之后再返回镇里处理诉讼。一件普通的案件两三天后才能立案。
如今,派出法庭法官只需在电脑前点击一下鼠标,相关讯息便会通过局域网传输到海南区人民法院。20分钟后,标明诉讼费用、印有海南区人民法院电子印章的《立案通知书》以及模板化的程序文件便能交付到当事人手中,这既为当事人节省了宝贵的诉讼时间,也避免了以前法院在诉讼程序方面人力物力的无谓浪费。
在海南区人民法院,传统的办案方式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法官办公室再也看不到堆积如山的卷宗材料,各类案件繁琐的交接手续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每人一台电脑。打开电脑,法官即可登录快捷的专业网络系统。“电子化法官”、“智能化法庭”、“网络化监督”等现代化工作方式在这里已经逐渐形成。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04年初,法院党组班子意识到只有加大信息化建设,将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引入法院管理,才能使法院与时俱进,才能有效提高审判效率与质量,才能优化审判资源。为将所有案件图文资料以及过程信息及时公开,置于数字化的实时动态监控之下,海南区人民法院率先在我市基层法院中建成了内部局域网。
标准机房是海南区人民法院审判信息高速公路的中枢。凭借1台专用服务器、50台电脑终端、100个信息点、1块6平方米的电子显示屏,以及配置于每个法庭的多媒体示证系统和监控录像系统,海南区人民法院实现了从立案排期、证据展示、庭审记录、调解笔录、文书制作到财产保全、监督评查、执行预警等一系列审判流程的网络化管理。
海南区人民法院遵循审判工作特点,依托案件管理软件,构建了一套完善的审判权权责统一监督制约机制。一是打造案件事前监控体系。该院现用的《案件管理软件系统》以诉讼程序为立足点,从立案到审结、归档,实现了全程数字化的动态监控。二是打造案件事中监控体系。该院通过电脑的自动监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实时对案件进行监控,完成对案件的事中监督。三是打造事后监控体系。该院通过网络将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实时信息化,同步建立了包括纸质所有内容和案件网上流传所有信息的电子卷宗。通过同步生成的电子卷宗开展网上案件质量评查、网上法律文书公示,对案件进行事后的实体和程序监督。
信息化管理使海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效率得到提高,人力资源得到节约,克服了超审限这一司法“顽疾”。网络系统通过提示、预警、催办、冻结等显示自动提醒承办人。院长、庭长则可以随时看到案件是谁在承办,办到了什么阶段,定期对案件进程实行监控。如出现办案拖沓现象,微机设置的预警、报警系统会对案件承办人、部门领导自动警示,对未录入开庭信息、超审限、结案后未按期归档等案件,系统会自动冻结,直至承办人承认错误或承担责任,由院长签批之后,案件才能解冻,再次进入审理过程。
经过两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海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三个第一”、“五个100%”:成为全自治区第一个院机关与基层法庭光纤联网、第一个在党政网页上建立网站、第一个给法庭配备电子签章系统的法院;法院电脑普及率、法律文书的电脑拟稿率、各类公文电脑拟稿率、法官会打字率、案件网上报结率均实现100%。
今年5月,“海南区人民法院互联网网站”正式开通,海南区人民法院成为我市法院系统第一个、全自治区法院第二个与中国法院网链接的基层法院。网站内容涵盖了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及时向社会公布海南区人民法院的方方面面,架起海南区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真诚沟通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