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今年6月19日至23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围绕这一活动主题,本报从今天起,推出一组系列报道,包括一篇评论、一个地方开展举报工作的典型经验报道、一个举报人的回访、一位相关专家访谈和一项关于各种举报方式特点成效的分析调查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加强举报工作 严惩职务犯罪
从今天开始,全国将有近9万名检察干警统一行动,走上街头,走进乡镇、社区,开展为期一周的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
自1999年首个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开展以来,每年的举报宣传周都有一个特点鲜明的主题,如2000年举报宣传周的主题是“立案标准、举报须知、署名举报、件件答复”,倡导群众署名举报;2001年的主题是“责任重于泰山,依法惩处渎职犯罪”,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渎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责任重大,查办危害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职务犯罪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今年举报宣传周的主题是“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举报宣传活动。
一要紧盯两类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商业贿赂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这两类性质严重的犯罪都发生在群众身边,通过群众举报是发现犯罪线索的有效途径。比如浙江省温岭市2004年以来立案查处的29件商业贿赂大要案,都是经过群众举报而案发的,而近日被侦破的湖南省邵东县周安东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也是由群众举报得来的线索。各级检察机关在举报宣传中要注意发现并受理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注意发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线索,为这两个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案源。
二要严格执行保护奖励举报人制度。每一份正义的举报,都是对腐败行为的宣战书。但是在职务犯罪举报中,被举报人与举报人之间往往存在着对比悬殊的权势之差,许多举报人是经历思想斗争,顶着压力、冒着风险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检察机关保护公民举报权利,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是惩治职务犯罪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制度,落实工作措施,保证保护到位,让群众安心举报、勇于举报。
三要强化对举报线索管理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近年来,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管理,如坚持专人管理和审查、备案制度等。在举报宣传周期间,大量的案件线索将会汇聚而来,各级检察机关需要进一步强化对举报线索管理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于举报线索要快速受理、迅速分流、及时反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举报人。
四要因地制宜、丰富举报宣传形式。举报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今年一季度,高检院举报网站受理的网上举报数占全部受理举报数的79%,说明网上举报已成为群众首选的举报方式。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关于网络举报方法、身份验证、密钥管理等方面的宣传,积极引导网上举报。此外,各地还可以因地制宜,采取上街设点、深入企业社区、文艺表演、在媒体开设专题等方法,把举报宣传周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新闻链接:北京举报宣传周内容丰富
本报北京6月18日讯(记者张国卫 赵晓星) 今年“举报宣传周”期间,北京市8个检察院将集中奖励举报有功单位17个,奖励举报有功个人6人,发放奖金6万余元。这是记者今天下午从北京市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6月19日至23日举行的北京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将采取上街设点宣传、讲授法制课、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客网站接受法律咨询以及集中奖励举报有功单位和个人等形式进行。
据悉,2003年至2005年,北京市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13672件,奖励举报有功单位43个,奖励举报有功个人25名,发放奖金2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