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问题不利行业发展 电信监管要提高成效
来源:通信世界 更新时间:2012-04-15

 
 
    

  目前,“短信陷阱”、“垃圾短信”给行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应该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电信监管部门要整合监管力量,一方面电信监管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另一方面要借助政府相关部门、中介组织和各种社会监督力量。电信监管部门还应理顺管理流程,要严格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者的市场准入,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改善监管手段和方法,提高监管成效,使电信增值业务变得“阳光绿色”,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找到“短信问题”的根源

  出现“短信问题”,一方面是由于行业发展还不太成熟,仍处于初级阶段,进入的门槛比较低,市场秩序混乱,没有形成相应的行业规范,经营者有一定的赌徒心理;另一方面是由于电信行业监管存在不足之处,某些不法经营者有机可乘。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不少SP通过其短信平台或者手机号发送很多诱导性短信,比如“我是XXX,好不容易找到你的电话,在XX给你留了言,请拨打XXX收听”,“XXX为你定了一首歌,请拨打XXX进行收听”,“你想知道你今日的运程吗,请发送XX到XXX就可知”,诱导用户拨打或者回复相应的短信服务号或接入号,从而达到定制的目的,于是“短信问题”就产生了。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短信问题”已有所改观,最早的增值电信经营者(以下简称SP)可能在未经用户同意,甚至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就收取费用了,而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现在很多省市都有了短信业务管理平台,要求短信定制要有“二次确认”。

  二、理清电信业务监管思路

  电信监管机构要树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理念,特别是在行业转型过程中,要在引导并促进电信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推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具体来说,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建议对法人代表、主要高管进行资格和信用审查,限制一些有违规记录的人员申请,同时加强对电信新业务的分类管理,监管机构特别要对电信新业务进行跟踪研究,对不同的业务实行相应的备案或审核。在日常监管上,一方面要深入了解研究一些典型业务的盈利模式,必要时应该改变现有的收费方式,实行自主缴费,真正做到透明收费,让用户用得明白实在。同时,要加强业务监管特别是违规的监管,对于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严厉处罚,吊销经营许可证或限制企业法人和主要股东从事相关电信增值业务,加大违法者的成本(包括经济和信用记录)支出。

  三、提高电信业务监管成效

  (一)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首先,加强电信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一方面,部、省监管机构之间要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省、直辖市监管机构要把监管一线的问题特别是监管实践情况反映上去,而信息产业部在出台政策措施前要进行一定的调研,保证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对省级监管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与支持。另一方面,省级监管机构要加强各处室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调。目前,省级监管力量比较薄弱,人员不多,但监管任务却比较繁重。各个处室和人员的工作都比较忙,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的监管由多个处室分头管理(比如市场监管处负责市场准入的部分审批工作、网络管理处进行电信码号管理、12300申诉中心进行日常的用户申诉受理等),处室之间的信息沟通不足的问题有待解决。

  其次,电信监管部门应与相关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等协力进行电信业务监管。电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对社会各行各业的影响广泛,特别是目前基于互联网的电信增值业务层出不穷,因此电信增值业务的监管就需要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多部门的协力共管。同时,应该借助中国青年联合会、通信协会、互联网协会等社会中介力量,增加监管和沟通渠道,加强对电信业务特别是电信增值业务的监管。

  (二)理顺流程,改善方法

  在理顺监管思路的基础上,应该有一定的流程和手段来贯彻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监管的执行力。应该通过电子政务的手段把现有的监管信息进行整合,建立一个统一的电信业务监管平台或者多个相互衔接的平台,各个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上进行审批并批注相应的审批结果和意见。鉴于目前的发展情况,建议采取电子化管理和纸质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上网、便于查询统计的、具有可信度的信息应该全部通过网上申报审核,提交书面材料或者提交书面材料才有可信性的建议进行现场提交材料。

  在电信业务市场准入方面,业务申请者要进行申请资料的网上提交,市场监管处对申请材料先进行网上审核,建议在进行资金、经济可行性、技术方案等评估的基础上,增加对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者的信用审查,对被撤销或吊销过经营许可证的要限制准入,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通知其带必需的材料和填制相应表格前来办理(需要前置审批的,通知其先进行前置审批),审批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核发经营许可证。电信码号管理部门根据经营许可证的业务范围进行接入号或电话服务码号的审批,并把该号码告知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和经营许可证颁发部门。

  在日常监管方面,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是用户主要的申诉渠道,通过建立相应的受理平台,一方面可以过滤无效申诉电话,降低申诉受理电话量,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有效申诉上;一方面通过与被投诉企业进行有效对接,可以更加快速有效地处理用户申诉。同时,申诉用户随时可以查询申诉受理情况,及时了解相关进度。对于有效的违规经营举报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应与法规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核实,确有违规的,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给予相应的记录,作为年检工作的参考。电信码号(包括接入短号码)管理系统、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和用户申诉受理管理系统要与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平台进行结合,对多次违规的要限制使用接入号直至撤销收回该码号,并撤销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年检工作是监管机构每年第一季度的重要工作,通过网上年检,参检企业只要在网上注册并提交年检资料,对于没有变更事项且没有违规经营记录的可以直接网上审核通过,并采取抽查的方式,发现有虚报信息的经营者,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于有变更事项的或有违规经营记录的,安排参检企业携带相关资料集中几个时间前来参加复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过年检、限期整改或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理。这样,一方面大大方便了参检企业办理年检工作,另一方面也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各企业的年检情况,监督企业年检工作。

  加强对电信业务企业的监管要利用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日常监管和年检管理等措施,统一增值电信业务接入码号,把12300申诉受理中心工作、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增值电信业务接入码号审批和年检工作结合起来,严格管理它们的业务范围和收费行为,其中对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通过其接入的增值电信业务运营企业申诉等情况进行相应的日常监管和电信运营企业领导人年度考核。

  相信随着电信监管部门的强化监管,电信增值业务市场会逐步形成鼓励守法经营、惩治违法经营的行业风气,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